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3-07-08 17:21:13| 人氣10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2.5.29以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稅者注意了!102年5月31日應存足納稅款金額,以免加徵利息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免費稅務諮詢
TEL:(04)2317-7317              0982-920778

102.5.29以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稅者注意了!102年5月31日應存足納稅款金額,以免加徵利息

101年度綜合所得稅採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委託取款繳稅方式者,納稅義務人應於申報截止日(102年5月31日)於指定帳戶內存足應繳納的稅款,以免存款不足經稽徵機關提兌不成功而遭加徵利息。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含稅額試算服務)使用繳稅取款委託書繳稅之納稅義務人,存款人及帳號資料務必填寫(輸入)正確並於申報截止日於指定扣款帳戶內存足應繳納的稅款,並留意存款餘額俾供提兌,如存款不足,國稅局除就該存款餘額先行提兌外,不足應繳納稅款部分,將依規定加計利息發單限期補繳。

納稅人如欲查詢是否扣款成功,可於102年6月間至扣款帳戶機構補登存摺。

台長: 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