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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8 13:36:32| 人氣3,2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聞] 抄襲論文 丟了碩士還要賠2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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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自己千萬小心,勿便宜行事,進而聞名天下。研究所的報告,常常看到直接從論文抄來抄去的問題(有時看到很離譜,那麼難的外文資料,你沒有轉引註難道是你自己翻的?),或是透過友人向外校請求報告、凹學長姊之前做過的報告來應付課堂,達到實質專心應付國考的目標(這在本組沒有聽聞過,主要都是外組。外組:你是在靠杯什麼?)。其實這是滿嚴重的問題,我看不少老師們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堂課十幾份報告,也沒有心慢慢查核,如果是剽竊外校的報告,就更不用說了。

我覺得很多學生也未必真的出於什麼惡意,也不一定是沒有能力,可能就是貪圖一時方便,想說人家都翻好、整理好了,逕自拿來使用一小部分,而且沒有被嚴格指正過,多半的時候也都順利過關(就算知道有誰作這種事情,也沒有什麼人願意主動告發),所以到時候發生問題都是論文已經出來的時候。這是一個滿嚴重的問題,我為了不讓別人抄我報告,所以我報告寫很爛,這絕對是我一番苦心,老師你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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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歷史研究所博士生張孟珠前年四月上網查資料,發現她的碩士論文遭林姓女博士生抄襲,因而提告,智慧財產權法院法官找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專家鑑定,認定林女論文卅二處抄襲,林女因被撤銷碩士學位,和博士班入學資格。

智慧財產權法院法官依違反著作權法,判林女須賠償張女廿二萬元,並在報紙全國版下半版刊登判決書。張孟珠是中研院獎助的培育博士生,她八年前在中正大學歷史研究所完成碩士論文「清代貞節的實踐及其困境」,論證貞節的實踐有「階級性」。

她前年四月上網查資料,在國家圖書館網站上竟發現中研院林姓女助理的碩士論文「情慾與社會秩序:從刑科題本看清代婦女的抉擇」,有多處抄自她的碩士論文;且林女將論文改寫成單篇專文「賦性宣淫:清乾隆朝強姦案之解讀」,刊登在東吳大學歷史系研究生學報創刊號,也有多處抄襲她的碩士論文。

張女說,她要求林女更正道歉,但林女不但毫不反省,反而稱類似事件在學術界很多,並不稀奇;學術之路漫長,希望她有「智慧」放手,無須為此事弄得「頭破血流」。她感到訝異,並認為林女若不更正及道歉,澄清是非,日後她的單篇專文反而被誤認是抄襲自林女,因此才提告。

林女則說,她並未故意抄襲,她和張女的論文論述不同,研究架構、研究目的及徵引文獻上都有差異,且引用論文未涉商業活動,並在張女告知此事的第一時間,撤回錯引的論文並更正論文內容,她的更正已確定張女的論文地位,她被撤銷碩士學位,也喪失博士班入學資格,已付出很大代價,盼法官不要再判她登報道歉。

張女向法官說,林女論文中許多頁數都有抄襲嫌疑,林女不僅無反省及道歉動作,並稱「抄襲不稀奇,學術之路漫長,希望原告有智慧放手,無須將此事弄得頭破血流」。張女認為權益受損向林女請求一百萬元賠償。

東吳主秘賈凱傑說,根據校方調查委員會的審查結果,涉及抄襲爭議部分,是兩人論文都引述同一位國外學者的文句,但張孟珠在引用時有註明出處,而林女則直接引用張女翻譯的譯文,卻沒註明出處,被認定是抄襲;除此以外,兩篇論文內容其實並不相同,不過依校規規定,「無論抄多抄少,都是以撤銷學位處份。」

賈凱傑說,很多博碩士生在論文「文獻回顧」的部分,常常是沒看原文就偷懶抄襲他人文章,其實是很危險的作法,得不償失;抄襲事件爆發後,校方也要求論文指導教授要更嚴格把關,未來甚至考慮藉助科技,引進防論文抄襲的檢測軟體,以防止再有「文抄公」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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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高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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