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越大,覺得做人處事真的很難。有時候,作一件事情本來就應該討論到很多層面,例如職責範圍、意願性、能力、時間以及有無支援與否。但是要怎麼表達這些事情才不會讓他人認為「他媽的,這個小子又想推託了!」事實上,當一件事情超越了職責範圍之外(職責範圍內就按照規定運作),也就是它是一種請託時,我就會很擔心這種請託的責任我必須如何負責。開始有這種疑慮,當然是因為看見身邊的人受到師長請託,這種請託事實上是很難拒絕的,也因此常常沖沖地答應了。但是後續遇到的問題就是很多問題當初不瞭解,必須自己摸索、資源更不明確,最後卻必須承擔概括的責任,例如責備怎麼事情沒幹好,或是不夠好。
我現在認為,這種擔心「自己要如何負責」的反應才是真正負責的態度。爽快的接下所有的任務,還構不上算是負責的表現,頂多只可以說是「勇於承擔工作」或是「真是個硬氣的好漢」。因為這種承擔,還必須檢驗是否能夠勝任,以及意願性的問題。前者言簡意賅,後者反面常常會出現太多情緒的問題,甚至出現擺爛的狀況都是很不適切的。故,在接任何事務的同時,都必須先考量是誰承擔這個責任?以及如何承擔?
「醜話說在前頭原則」是我認為整個「作人要負責原則」裡面最前置的子原則。這個子原則是非常令人討厭的,因為一般人都喜歡爽快、乾脆,象徵義氣般的瀟灑好男兒。我也曾經是這種好男兒,但是最後的我往往事情作得很不開心,尤其是後悔兩個字常常會在腦海裡面打轉。更有甚者,是接續後悔的「擺爛」、「混時間」念頭始終干擾著我。在整個事務的過程中,有這些念頭舞動著,我想很難期待著能夠把事情適切的完成,更別說幹得開心了。「醜話說在前頭」原則確實會讓對方感受到不舒服,這種不舒服甚至可能成為以後的先認定,但是一旦確實完成事務,最後對方也會瞭解「其實你是個厲害的傢伙!」這中間的先認定可能會讓人覺得不是很舒服,但是是確實需要言明的,以免後來得到更差的評價更不值。
「醜話說在前頭原則」的具體行為就是「不輕易答應事情」,即使對方在位階上或是道義上讓你很難拒絕。第一句話一定要說「請讓我考慮一下」,然後把問題整理清楚,其次再將你所能預見的問題一一勾勒、釐清出來(可能至少要自己幻想運作一遍),一一問清楚然後確定一切的資訊。最後,再就能力是否勝任以及意願性做出答覆。當一切都清清楚楚、了然於心,還有一大堆不滿的人「未之有也」。
我的個性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我很不擅長拒絕別人,因為我很不喜歡看到失望的表情。這一個缺點從六歲有人找我在大太陽下去玩溜滑梯,到現在隨便答應處理一些不是很樂於參與的社務,一直都是如此—我最怕的就是很盧的高手。我算是一個後知後覺的人,我受到的折磨因為不夠讓我覺悟,以致於始終無法認識以及堅守「醜話說在前頭」原則。但是我一直很擔心年紀越大,工作的代價就不再是「大太陽下玩溜滑梯很累」或是「社上事務好累、學長姐好討厭」這種等級了。很快的,難免就必須承擔更大的責任,這個責任甚至可能具有工作評定、經濟影響,甚至法律上的效力。故,我必須開始學會貫徹「醜話說在前頭原則」,因為它的效力具有君逸國律法的憲法位階。總之,要作一個「實質上」負責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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