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97C的班板,猶在探討這個老掉牙又臭頭的問題。大部分的人都說會選擇朋友,當然我們常常看到的和聽到的是迥然迴異的。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看法:
這是一個沒有絲毫意義的問題。
首先,感情這種事情不是任你選擇的。一切問題都必須建立在情人是否會因為你的抉擇而任你擺佈,仔細想想,這個問題不僅愚蠢,而且自私透頂。唯一的例外是建立在情人對雙方的感情是一致的或是難以辨別的,他(她)決定閃開,讓你們猜拳、出價或是自行處理。
即使如此,我都不認為選擇「犧牲自己、照亮朋友」是一個固定而且較好的答案。事實上,我不相信選擇犧牲(或是被犧牲)的一方,足以支持、持續原有的感情,前者傷感,後者愧疚。最有可能的情況是:你失去的是一個愛人和一個朋友。
況且你選擇「犧牲自己、照亮朋友」好了,假設你選擇讓朋友,那我說你真的是一個值得深交的好朋友、義氣男兒。但是如果你讓他,他高高興興的接受了,這反而證實了他不是一個值得深交的好朋友、義氣男兒,你值得為這一個活死人犧牲自己嗎?那你們之間的友情從頭到尾就不是彼此肝膽相照,只是你的一廂情願。反之,你選擇犧牲自己,他也選擇犧牲了自己,結果是根本不需要抉擇了嘛。因為為了確保你們崇高的友情,一起踹開了愛情。
如果是我,我一定會大方的選擇喜歡的人,並且希望自己的朋友可以共同競爭。彼此殫精竭慮、使盡手段,尤其是卑鄙手法更是不能短少。該是屬於誰的,我們仍然尊重那位我們都摯愛的女性。
有些人說,自由競爭會傷害友情,我批為無聊、無知。在自由競爭的前提之下,他們就應該具備了包容的胸襟,倘若說他們的麻吉只能是建立在沒有女人的前提下,那麼這樣的友情不僅可悲,而且沒有存在的價值。
我的價值觀是這樣想的:「家人是只有特定的幾個人,天賦的、不可取代的,最重要。喜歡的異性,原則上一次只能有一個,具有不可重複性,所以居次。朋友太抽象、廣義了,有點頭之交、有抄筆記的、有玩樂的,況且真正的死黨也只有幾個。但是就算是最好的死黨又怎麼樣呢?最重要的是:真正的死黨是不用去選擇這樣無意義的選擇題的。
回首前文,我認為會煩惱這個問題,實在是不相信自己、不相信朋友、不相信愛情的混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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