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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6 10:28:47| 人氣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聞標題:綜所稅申報期已接近尾聲,僅6成5民眾完成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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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綜所稅申報期已接近尾聲,僅6成5民眾完成報稅!每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接近尾聲,南區國稅局表示,截至5月24日止,轄內已完成申報件數約52萬餘件,以該局去年總申報件數81萬餘件計算,約僅有6成5的民眾完成申報。國稅局提醒尚未申報的民眾儘快申報,最遲應於6月1日前完成申報。為方便民眾辦理申報,各地區國稅局從5月25日起至5月29日及6月1日中午不休息,加班提供收件及所得、扣除額資料查詢服務,申報截止日(6月1日)並延長收件時間至晚間7點;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將申報資料在6月1日晚上12點以前上傳成功,就算是如期申報。接到稅額試算服務通知書的民眾,繳稅案件只要在6月1日前以現金、信用卡或轉帳繳稅即完成申報;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則可採線上登錄、書面確認或電話語音確認〔退稅案件限沿用上年度結算申報以納稅義務人本人帳戶辦理繳(退)稅成功之存款帳戶者〕等方式回復確認,即完成申報。至於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的民眾,則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金融憑證自行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或親自或委託他人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查詢碼後,透過網路報稅,省時又便利。國稅局最後請民眾特別注意,繳款方式只有現金、信用卡、繳稅取款委託書、晶片金融卡、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ATM)、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等7種,並無「郵政劃撥」之繳稅方式,如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向國稅局查詢。

新聞標題:直系親屬的保險費,必須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綜合所得稅申報戶才能列報扣除額南區國稅局表示,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採列舉扣除,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4,000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費,如由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得不受金額限制,可全數扣除。國稅局進一步指出,我國綜合所得稅是以家戶為申報單位,因此,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親屬的保險費支出,必須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在同一申報戶,而且是受納稅義務人或配偶扶養的直系親屬才可以申報,如果是兄弟姊妹或其他非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支出,則不能列報扣除。國稅局舉例說明,丙、丁兩兄弟,丁幫母親投保人壽保險並繳納保費,母親由丙申報扶養,雖然保險費由丁支付,但丁(要保人)和母親(被保險人)不在同一申報戶,所以丁不能列報扣除母親的保險

台長: 蔡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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