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有關德昌豆干被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安中心檢出含有禁用染劑二甲基黃乙案,該豆干使用之添加物『芊鑫豆製品乳化劑』經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來源為本市『芊鑫實業社』,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立即啟動稽查,將業者製程所用的添加物(氫化棕櫚油、碳酸鈣、脂肪酸山犁醇酐酯)及成品全部抽驗,業者表示向本市『榮美化工』購買油脂黃粉,後經本局稽查榮美化工提供給芊鑫實業社之染劑,證實為工業用之染色劑(Solvent Yellow 2),隨即移送台南地檢署及德昌豆干工廠所轄彰化地檢署協助偵辦,並函請各縣市衛生局立即進行產品下架。
經查芊馨實業社製售之「芊鑫豆製品乳化劑」產品(規格:每箱20公斤,保存期限6個月),添加工業染色劑(Solvent Yellow 2)且經本局抽驗送衛福部檢驗結果二甲基黃亦呈現陽性,因該染劑不得使用於食品中,所有使用該染劑之業者均應將產品強制下架。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衛生局林聖哲局長表示103年12月10日新修公布食品衛生管理法大幅提高罰則,業者使用工業染劑已違反該法條之規定,可依44規定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呼籲業者產製食品如需添加食品添加物,應選用合法品項,不應使用未經核准之食品添加物,並依照「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合法酌量使用。民以食為天,為確保讓市民食的安心,是政府責無旁貸的工作,一旦發現違法事證,將立即依法嚴懲並即時公布,讓民眾免於恐慌。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6-2679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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