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很喜歡讀沈從文的作品,小說ヽ散文ヽ書信。在重讀的過程中,這段話再次打動我。
沈從文在1931年六月給張兆和的信中寫道:
一個白日帶走了一點青春,日子雖不能毀壞我印象裡你所給我的光明,卻慢慢的使我不同了。「一個女子在詩人的詩中,永遠不會老去,但詩人,他自己卻老去了。」我想到這些,我十分憂鬱了。生命是太脆薄的一種東西,並不比一株花更經得住年月風雨,用對自然傾心的眼,反觀人生,使我不能不覺得熱情的可珍,而看重人與人湊巧的藤葛。在同一人事上,第二次的湊巧是不會有的。我生平只看過一回滿月......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沈從文在1929年到上海公學講學,第一眼就愛上時年18歲的張兆和,張多次拒絕沈的追求,沈從文寫了上百封情書,終於打動佳人的心,共結連理。
沈從文用他詩人之眼,山水洗滌過的胸懷,書寫人間的至情。用美麗文采與熾熱情感得來的與子同行,兩人的關係卻時常若即若離。青春在日月遞嬗中悄悄地溜走,人在歲月中一點一點地改變,什麼經得起年月風雨?
文字留下,感動留下,其餘的,把憾還諸天地。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