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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9 09:47:34| 人氣5,117| 回應8 | 上一篇 | 下一篇

離婚開庭實錄(2)-完結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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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律師先到
一開始我便與律師討論抗辯煎夫的訴狀及探視權
煎夫後到,只對律師打招呼點頭
開庭後………..
審判長:離婚跟監護權有無意見?

煎夫:這我上次就說過了,沒意見,監護權給女方就好了,但是我只能負擔六七仟,而且因為我們公司有點問題,我現在失業了,生活都快要過不下去了

審判長:我是絕不可能判六、七仟的,因為台中市的生活水平一個月至少二萬,一人一半也至少要一萬

煎夫:可是她們母女是住在台中縣
審判長:台中縣跟台中市都是大台中地區,這裡不是台東花蓮,不管你能力怎麼樣那是強制執行的問題,小孩子的撫養費我還是要判。

律師:六、七仟塊太離譜了。
煎夫:而且女方有向我要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審判長:那是她個人的,我們現在講的是小孩扶養費,今天不管你能力怎麼樣,小孩子的撫養費我還是要判,付不付得出來是強制執行的問題。

審判長:女方請求十萬元由三月份至今的撫養費,男方意見?
煎夫:93年我有匯20萬元給女方啦!
審判長:這是另外要用不當得利部分請求
(律師看我一下,我說:十萬元而已還要另外請求再告,算了)
律師:扶養小孩是義務,我方不計較,不另請求了

煎夫:之前我有給她小孩的共同基金
審判長:女方?
我:(律師叫我直接否認)那是我自己的錢,我要買什麼都是我的事。
審判長:女方希望要求多少錢一個月?
我:(與律師討論說我希望實際拿到15000)
律師:(那要說二萬,法院都會打折,說二萬)
我:二萬

審判長:男方要求六七仟,這樣我要依據行政院主計處來判,大概一萬塊左右

煎夫:好啊!還是如果女方無心照顧小孩,不然監護權給我,我有權力爭取監護權嗎?我可以嗎?

審判長:你當然有這個權力,不過最後還是我在判,但是要確定你到底要不要爭取,而不是如果,所以就給你,你到底要還是不要?

煎夫:ㄟ…….還是給女方好了
審判長:女方還有什麼話要說?

我:對方通姦就算了,對小孩還這麼沒良心,大家在法庭上就聽得出來(我一進去就培養哭的情緒,在一旁默默的流淚,一想到對方不要小孩開口閉口都是錢,完全不把小孩當人,想不哭也難)

審判長:那8/20宣判。
我:請審判長參考我方探視權方式
審判長:我會的。

頒獎:最佳男主角:審判長,最佳女主角:女方,最佳男配角:男方
旁白:律師

後記:律師說他怎麼開口閉口都是錢啊!我說他就是捨不得錢咩,律師說他這種真是太誇張了,叫我趕快跟他離一離也好,不要等到四、五十歲了再來,太累了,幸好妳現在還年輕。
(是啊,幸好,心裡感謝老天爺………….)

台長: 夏日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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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
怎麼樣還是心疼你
面對煎夫這種思維
真是的...
2007-08-29 10:14:10
小仔辣媽
連外人都覺得, 還是趕快離一離的好...
那種超級令人看不起的,
真是一整個欲哭無淚....
2007-08-29 16:50:33
版主回應
看到垃圾了吧?
2007-08-29 23:09:41
過來人
dear台長:
看到這篇,忍不住潛水粉久,一定要發言
這個男人真是濫到有夠濫ㄟ
尤其監護權部份,擺明了就是不要孩子,又口說要爭撫養權,為了不想付每個月的教育費.....
我看他最說不出口的是,那我爭撫養權,女方給每個月的教育費
厚~~~這個寡廉鮮恥的外遇男.....
我娘家哥哥說的,若一個男人玩到連親生的孩子都不想要時,就是一個完全無救的男人了
這個男的一整個讓人家看不起ㄟ,別說自己人,我這個外人都有點看不下去....
對不起,我太衝動了,真是留言的有點錯亂,還有,人家平常粉有氣質的,但ㄛ,看到這樣的事還真是想罵髒話了......
2007-08-30 11:03:11
版主回應
他的確是當面跟我說過
他問過律師,雖然他通姦但是仍有權力可以爭取監護權
所以他說要給我一個月一萬塊扶養費算很好了
如果他爭到監護權,反過來要我一次付清20年,我付得出來嗎?

通姦犯,竟敢威脅我,跟他拼了………..
2007-08-30 11:49:19
過來人
dear台長:
看這個趨勢,要拿到教育費有點困難ㄟ,他又故意不工作怎麼扣款???就算扣也是是一萬元,一萬元要養一個孩子粉辛苦呀!!!
判離婚,女方可要求精神損失,這筆金額可以寫高一點,100萬也不為過,若這筆錢拿得到,妳和孩子的買屋頭期款就有了,一次拿清比較有望啦,那種每個月的教育費根本就是一個數字罷了,不寄的居多
是不趁現在妳有專屬的律師,有關錢方面要好好爭取,畢竟未來的路可長遠的很,這也是孩子和妳應該得的,若有一個安定的家,妳有工作要養孩子其實應過得去的
ㄚ~~~好擔心妳呀!!!希望妳的審判長有點理智,站在妳這邊
2007-08-30 15:16:55
版主回應
律師只負責告人,不負責收錢,應該要找討債公司比較快
2007-08-30 15:42:29
portia
您好!我最近也要打離婚加監護權和扶養費的官司,請問我和先生分居階段時我獨自撫養孩子的費用可以在這官司中請求他支付嗎?
2012-04-12 10:48:55
jj
妳們好,可否請大家靜下心來聽聽我的故事,我是一名男性, 我跟我老婆結婚三年,但她卻好吃懶作,她家很有錢是個千金,目前有一個兒子,我沒有任何不良行為,在一次的爭執後,她聯合她的家人把我的小孩搶走不讓我看一年多,還訴請離婚,,法院判決離婚成功,理由是已經分居,個性不合,毫無互信,判離...(我沒作錯任何事,愛妻更愛唯一的兒子,),然後監護權又被拿走,又要付扶養費,搶走我的小孩不給我看這段時間又要告我不當得利,最嚴重的事連我的基本的過夜探視權也沒有..,請問台灣的法律是這樣玩的嗎,法律改成這樣,向女性一面倒,幼兒隨母..主要照顧者(用搶的,先搶先贏)..,女性想要離婚不用理由..小孩也可以任意搶佔,奪走,不想離婚被判離(要離婚的只要強制分居即可,),不想失去唯一的兒子也被判掉(監護權只要先搶就會成為主要照顧者,不管用什麼方法或強制),最後小孩的探視方法,也依照離婚勝訴者建議去判,不能帶回,好像探監,..親情根本無法唯持..,好像花錢在養一個不認識的小孩,,,,請問台法的法律到底怎麼了...有誰了解我失去親情的痛苦,難道要逼我上演不能沒有你的劇情嗎...,誰能幫幫我..
2012-04-19 00:56:32
回jj
你的故事跟我差不多
我也是被設計離婚的
小孩的確是是先搶先贏
我的對象很惡劣
搶走大的
拋棄小的
一個抵一個
就怕負扶養費

分居期間
你有無努力留下挽回婚姻的證據
很重要
我有與對方談
但與對方總是意見不合

說穿了
兩個確實不適合共組家庭

現在的離婚法律不再依法判決
法官會視你們是不是怨偶
有無能力各自過好生活為判離標準
若覺得探視方式不適合
你可以再提訴訟

當你再婚時
或許你會有不同想法
2012-08-10 22:19:21
bb
天底下玩到連親生小孩都不要的實在太多
就算是簽了離婚協議,還故意脫產搞到自己名下無產來規避扶養費
法庭上哭窮裝病,想搞情事變更
好笑的是他爸還挺他 說兒子通姦外遇都是太太的問題
果真有其父必有其子 通姦犯的爸爸可能也是通姦犯喔
2012-11-19 21:18:47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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