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美國的民主》還是《民主在美國》呢?不然台北:貓頭鷹2000版的甘陽和呂亞力之導讀,怎會一再強調要譯成《民主在美國》呢?
這個嘛!信仰「美國例外」者、可能會偏《美國的民主》,信仰「民主」者、可能會偏《民主在美國》,不過這二者常混為一體,可能連托克維爾也傻傻分不清楚吧!
真不知這些人怎麼讀《美國的民主》的?瞧下選文,托克維爾明明是在強調「美式民主」的地方自治(尤其相對於前評托氏《舊制度與大革命》之法國中央集權)!
《美國的民主》上卷、第一部、第三章 英裔美國人的社會情況
社會情況一般說來是事實的產物,有時也是法律的產物,而更多的是兩者聯合的產物。但是,社會情況一旦確立,它又可以成為規制國民行為的大部分法律、習慣和思想的首要因素,凡非它所產生的,它都要加以改變。
因此,要瞭解一個民族的立法和民情,就得由研究它的社會情況開始。
美國人的社會情況是非常民主的。自各殖民地建立之初就具有這個特點,而在今天表現得尤為明顯。
上卷、第一部、第五章<新英格蘭的鄉鎮精神>
在美國,鄉鎮不僅有自己的制度,而且有支持和鼓勵這種制度的鄉鎮精神。
新英格蘭的鄉鎮有個到處可見的激勵人們進取的優點,那就是獨立和有權。不錯,鄉鎮的活動有其不可逾越的範圍,但在這個範圍內,鄉鎮的活動是自由的。當人口和麵積還不足以使鄉鎮獨立時,表現為活動自由的這種獨立性,就已使鄉鎮佔有實際上非常重要的地位。
應當承認,人們一般喜歡趨炎附勢;而且可以看到,在一個被征服的國家裏,愛國心是不會持久的。新英格蘭居民之愛慕鄉鎮,並不是因為他們生於那裏,而是因為他們認為鄉鎮是一個自由而強大的集體。他們是鄉鎮的成員,而鄉鎮也值得他們經心管理。而在歐洲,統治者本人就經常缺乏鄉鎮精神,因為他們許多人只承認鄉鎮精神是維持安定的公共秩序的一個重要因素,但不知道怎麼去培養它。他們害怕鄉鎮強大和獨立以後,會篡奪中央的權力,使國家處於無政府狀態。但是,你不讓鄉鎮強大和獨立,你從那裏只會得到順民,而決不會得到公民。
再舉一個重要事實:新英格蘭的鄉鎮組織得很好,既能吸引各類居民依戀嚮往,又不致激其他們產生貪欲。
縣的官員不是選舉的,但他們的權力有限。甚至州也只有次要的許可權,州的存在是無關緊要的。因此,很少有人離開自己的事業中心,打亂自己的生活節奏,到州裏去做官。
聯邦政府雖然授給其管理人員以權力和榮譽,但由此發跡的人並不太多。總統是在達到一定的年齡之後才能取得的最高職位。至於聯邦政府的其他高級官員,可以說也都是暫時性的,而且在任職之前,他們通常已在其他活動方面做出了成績。事業上的雄心壯志,不會使他們把終生當官做為目的。鄉鎮,即日常生活關係的中心,才是人們的求名思想、獲致實利的需要、掌權和求榮的愛好之所向。這種經常使社會困擾的感情發作於爐灶旁邊時,即所謂家庭內部時,就會改變它們的性質。
於是,在美國的鄉鎮,人們試圖以巧妙的方法打碎(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權力,以使最大多數人參與公共事務。結果,選民的任務是經常開會審議鄉鎮的管理措施,而各式各樣的官職,即形形色色的官職,則獨立於選民之外,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代表權力很大的鄉鎮自治體,並以這個自治體的名義行動!因此,廣大的人民群眾都能不必鄉鎮政權操心而做好工作,並自覺地關心鄉鎮政權!
把鄉鎮政權同時分給這麼多公民的美國制度,並不害怕擴大鄉鎮的職權。我們有理由認為,在美國,愛國心是通過實踐而養成的一種眷戀故鄉的感情。
這樣,鄉鎮生活可以說每時每刻都在使人感到與自己休戚相關,每天每日都在通過履行一項義務或行使一次權利而實現。這樣的鄉鎮生活,使社會產生了一種永往直前而又不致打亂社會秩序的穩步運動。
美國人依戀其鄉鎮的理由,同山區居民熱愛其山山水水類似。他們感到故鄉有一種明顯的和與眾不同的特色,有一種在其他地方見不到的特徵。
一般說來,新英格蘭的鄉鎮生活是幸福的。鄉鎮的管理形式是根據居民的愛好而選擇的。在生活安定和物資充裕的美國,鄉鎮的騷亂為數不多,地方的事務容易管理。此外,長期以來人民受到了政治教育,或者勿寧說在他們於這個地方落腳的時候就開始受到了這種教育。在新英格蘭,從來沒有等級的區分。因此,鄉鎮中沒有一部分人壓迫另一部分人的現像,而只是對孤立的個人進行的罰治,也會在征得全體居民同意後撤銷。如果鄉鎮的管理有了缺點(要指出這種缺點,當然是容易的),人們也不耿耿於懷,因為管理的根據實際上來自被治理的人,不論管理得好壞,他們都得滿意,以此來表示他們做主人的自豪感。沒有什麼東西可以與這種自豪感相比。英國從前雖是統治全體殖民地的,但殖民地的人民卻一直自己管理鄉鎮的事務。因此,鄉鎮的人民主權不僅古老,而且自始就已存在。
新英格蘭的居民依戀他們的鄉鎮,因為鄉鎮是強大的和獨立的;他們關心自己的鄉鎮,因為他們參加鄉鎮的管理;他們熱愛自己的鄉鎮,因為他們不能不珍惜自己的命運。他們把自己的抱負和未來都投到鄉鎮上了,並使鄉鎮發生的每一件事情與自己聯繫起來。他們在力所能及的有限範圍內,試著去管理社會,使自己習慣於自由賴以實現的組織形式,而沒有這種組織形式,自由只有靠革命來實現。他們體會到這種組織形式的好處,產生了遵守秩序的志趣,理解了權力和諧的優點,並對他們的義務的性質和權利範圍終於形成明確的和切合實際的概念。
上卷、第一部、第五章
我也確信,沒有什麼國家會比社會情況民主的國家有危險受行政集權的束縛。導致這種結果的原因很多,但最主要的是:
這種國家的經常趨勢是政府的一切權力,向直接代表人民的唯一權力機關集中,因為除了人民之外,再也沒有什麼了,但這個人民不過是一大群完全平等的個人。但是,當這個權力機關一旦具有政府的一切屬性的時候,它便很難不去設法干預行政工作的細節,而且久而久之,它決不會找不到這樣幹的機會。我們已在法國親眼看到這種情況。
在法國大革命期間,有兩個不應混淆的、方向完全相反的趨勢:一個傾向於自由,一個傾向於專制。在古代的君主政體下,只由國王制定法律。但在君主專權的時候,殘缺不全的地方分權制度的若干殘餘仍依稀可見。
這種地方分權制度本來就很不一致和不夠完善,常常顯得荒謬可笑。但在貴族政體下,這種制度有時竟變成壓迫的工具。法國大革命同時宣佈,它既反對君主政體,又反對地方分權制度。它不分青紅皂白,仇恨以前存在的一切,既仇恨專制權力,又仇恨可以遏止這種暴政的措施。這場革命本身既是共和主義的,又是中央集權化的。法國大革命的這種兩重性,是專制權力的友人最好精心引用的事實。當你看到他們在保衛行政集權的時候,你能說他們是在為專制制度效勞嗎?不能,因為他們說自己是在保衛大革命的主要成果之一。這樣,民眾和敵人,即自由的公開愛好者和暴政的隱蔽僕人,便都可以享有人民的權利了。
訪問過兩個地方自由制度高度發達的國家,聆聽過競相爭取統治這兩個國家的那些政黨的意見。在美國,我發現有人暗自打算破壞本國的民主制度;在英國,我發現有人大聲疾呼反對貴族制度。但在這兩個國家,沒有一個人不認為地方自由是一件大好事。
在這兩個國家,我看到人們把國家的弊端歸咎於許多原因,而唯有地方自由不在其內。我聽到公民們說他們國家的強大和繁榮有一大堆原因,但他們在列舉優點時都把地方自由放在首位。我發現,儘管他們在宗教教義和政治學說方面顯然不同,但在他們每天目睹的、因而可以做出正確判斷的唯一事實上卻意見一致。我的這個發現不會有錯吧?只有地方自治制度不發達或根本不實行這種制度的國家,才否認這種制度的好處。換句話說,只有不懂得這個制度的人,才譴責這個制度。
上卷、第二部、第九章
如果讀過我的這本書之後,斷定我寫此書的意圖,是讓已經具有民主的社會情況的國家全都仿效英裔美國人的法制和民情,那他就大錯而特錯了。這樣的讀者只注意到我的思想的外表,而沒有認識我的思想的實質。我的目的,是想以美國為例來說明:法制,尤其是民情,能使一個民主國家保持自由。但我決不認為,我們應當照抄美國提供的一切,照搬美國為達到它所追求的目的而使用的手段,因為我不是不知道,一個國家的自然環境和以往經歷,也對它的政治制度發生某種影響;而且,如果自由要以同樣的一些特點出現於世界各地,我還覺得那是人類的一大不幸。但我認為,如果我們不逐漸採用並最後建立民主制度,不向全體公民灌輸那些使他們首先懂得自由和隨後享用自由的思想和感情,那末,不論是有產者還是貴族,不論是窮人還是富人,誰都不能獨立自主,而暴政則將統治所有的人。我還可以預見,如果我們不及時建立絕大多數人的和平統治,我們遲早要陷於獨夫的無限淫威之下。
下卷、序言
人們可能感到奇怪:既然你堅信我們目睹的民主革命是不可抗拒的,並認為抗拒既無希望,又有失明智,那末,你為什麼在本書裏對這個革命所創造的民主社會又如此時時嚴加指責呢?我的答復很簡單:正是因為我不反對民主,我才想認真地對待民主。人們決不能從敵人那裏得到真理,而朋友也很少提供真理。這就是我為什麼要那樣做的原因。
我相信,很多人願意出頭露面,報導平等許諾給人們的新的好處;而敢於指出平等會給人們帶來壞處的,卻為數不多。因此,我的注意力主要面對這些壞處,而且在清楚地看到它們時,還不怕將它們揭露出來。
我希望讀者在本書的下卷亦能發現他們在上卷似已發覺的我的立論不偏不倚。面對把我們國家分裂成許多派別的互相對立的意見,我力求將我對其中的任何一項意見所持的同情或反感暫時隱藏於內心。假如讀者發現書中有一字一語是在討好曾經把我們國家鬧得天翻地覆的大黨中的任何一個,或者是在阿諛目前正在擾亂國家和削弱國力的小派系中的任何一個,那就請他們對我不吝大聲譴責。
我所要探討的問題非常廣泛,因為世界的新形勢所造成的觀念和思想,大部分都包括在其中。有些問題確實超過了我的能力,我雖然對它們做了研究,但我自己也感到不夠滿意。但是,縱使我沒有達到預定的目的,讀者至少也會承認我基於抛磚引玉的精神來計劃和著手寫作這部書是正確的。
下卷、第四部、第八章 總括
我已看到,大多數當代人正從舊社會的貴族制度產生的章程、主張和思想中進行選擇。他們會隨意放棄其中一部分,但要想保留另一部分,並把這一部分帶到新世界。
我認為,他們的後一種想法,只會使他們在一項幹得認真但不會有成效的工作中浪費時間和精力。
問題是不應當再保持身份的不平等給人們帶來的那些特殊好處,而是應當確保平等可能為人們提供的新好處。我們不要讓自己仍與祖輩相同,而應當努力達到自己固有的那種偉大和幸福。
至於我,在達到我的討論的終點後,遠遠地、但是全面地回顧一下我曾分別深入研究的所有不同物件時,我既感到恐懼又懷有希望。我看到一些嚴重危險,但覺得可以排除;我看到一些重大弊端,但認為能夠避免或抵制。因此,我越來越堅信,民主國家只要願意幹,還是能夠建成高尚而繁榮的社會的。
我並非不知道,有些當代人認為人民生在世上從來不能自己作主,必然服從外部條件、種族、土地和氣候所產生的難以克服和無法理解的力量的支配。
這是一種錯誤的和消極的觀點,只能使人永遠軟弱和國家永遠畏葸不前。上帝既未創造完全獨立的人類,又未創造全都是奴隸的人類。不錯,上帝是在每個人的周圍畫了一個他不可能越出的命運所註定的圈子,但是人在這個廣泛的範圍內還是強大的和自由的。一個國家或民族也是如此。
現代的各國將不能在國內使身份不平等了。但是,平等將導致奴役還是導致自由,導致文明還是導致野蠻,導致繁榮還是導致貧困,這就全靠各國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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