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聽阮<援交妹的心聲>嘛,發生了外交大醜聞吧!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5618262/20070505070357
巴紐要2千萬美元 金紀玖灌水4千萬 【聯合報╱劉峻谷08.05.04
外交醜聞弊案關鍵人物吳思材昨天召開記者會公開指控,金紀玖將台巴建交的金援費用從兩千萬美元「灌水」到四千萬美元,並給了他一張「list(明細單)」,聲稱有許多開銷和其他費用;他保留這張單子,已交給檢方。
「我不是壞人!」吳思材昨天在記者會上皺眉喊冤,再三保證沒A外交部的錢,「要跑,早在一年前就跑了!」他還主動爆料,指金紀玖允諾如果台巴成功建交,會給他佣金一百萬美元,但他一毛錢也沒有拿到,卻捲進此事,感到很無奈。
吳思材昨天不願進一步說明所謂的「list」是否就是佣金明細或是要打點誰。外交部長黃志芳稍後則否認允諾給付建交佣金,指吳思材說的一百萬美元是吳單方面的「期待」,外交部只承諾成功建交後會給予金、吳兩人「適當的差旅費用補助」。
吳思材聲稱在帛琉認識金紀玖,十年未聯絡,直到兩年前金紀玖主動找他,請求幫忙推動台巴建交,事成有一百萬美元佣金。他說,他願意幫助台灣與其他國家發展外交,也認為這是一件大事,因此特地來台由金紀玖帶他見邱義仁、黃志芳,確認金是台灣推動建交的窗口,他則代表巴紐方面的窗口。
他去巴紐會見高層官員後,告知金紀玖,巴紐要求建交金援費用兩千萬美元,但金卻要他向黃志芳謊稱四千萬美元;他質疑為何增加,金回答還有許多開銷和其他費用,還寫了一張「list」給他看。
吳思材說,黃志芳將建交金援殺價到三千萬美元,但他兩次安排巴紐官員來台簽約,黃志芳卻不簽建交公報。金紀玖後來表示,邱義仁要求將金援款項匯回台灣,他即簽名將聯名帳戶的錢轉到金的帳戶,不清楚金後來把錢轉到那裏。
吳思材強調,他認為把金紀玖寫的「list」放在身上會有生命危險,日前已交給主任檢察官黃謀信。
黃志芳昨天表示,吳思材曾把「list」提供給外交部,但這張「差額分配表」記載推動建交費用,並沒有兩千萬美元灌水到四千萬美元的事
檢方下午傳訊 吳思材轉污點證人?【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08.05.03
檢警偵辦巴紐秘密外交醜聞案,昨天火速傳訊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外交部長黃志芳到案,使案情獲進一步突破,中間人即仰湳水產食品公司前負責人吳思材已被監控到案,台北地檢署最快今天下午二度傳訊吳思材,以查證邱義仁、黃志芳的說法。不過,吳思材先於下午一時三十分在神旺飯店對外說明情況。
檢方指出,就吳思材聲押被駁回案件,已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再次約談吳思材與等待法院重開聲押庭並不衝突,「目的是要再確認偵查方向」,說服吳思材轉作「汙點證人」協助調查真相,也是可能選項。
此外,為查證邱義仁、黃志芳的相關辯解,檢方認為,就算是秘密外交,也有法制申領、請款的流程,近日就會傳訊外交部會計撥款官員,偵查邱、黃為何執行專案時毫無內控機制。
外交部以侵吞公款等罪告發吳思材及逃亡中的金紀玖,不過,台北縣議員金介壽昨天又告發邱義仁、黃志芳涉嫌瀆職,檢方受理後,全案朝侵占、背信、瀆職多方向偵查;邱義仁稱「執行秘密外交層級只到我,與總統無關」,邱是否要為此負司法責任,檢方沒有鬆口。
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昨天拎著一包機密公文,從下午3時到今天凌晨零時30分,以接力賽跑方式偵訊黃志芳、邱義仁,訊後將他們都飭回,上午又回辦公室閱卷。
據了解,黃志芳被偵訊時,向檢察官稱可能受到「外交黃牛」詐騙,他並說明去年一整年帶著外交官前往美國向金紀玖索回秘密經費失敗的細節,黃志芳強調,秘密外交有許多事難以公諸於世,請檢方體諒,黃志芳還提出相關建交資料、和外交掮客電子郵件通信的影本資料給檢察官參酌。
邱義仁稱,他是由一名熟識且信得過的朋友介紹認識了金紀玖,沒有懷疑金的忠誠度。邱昨天上午在記者會時對這名友人的身分保密,但昨晚在檢方詢問室中,已告知檢察官這名朋友是何許人也,檢方不願證實這段偵訊內容,但表示會盡可能查證
巴紐建交費案 柯承亨北檢訊後飭回【中央社08.05.04
台北地檢署偵辦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費案,檢察官晚間以證人身分傳訊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柯承亨在六時多抵達北檢,並就外交部巴紐建交費案提出說明,整個訊問在晚間八時四十分結束。國防部隨後發布新聞稿指出,柯承亨對此案表示心中坦然,未來將配合司法作業需要辦理。
金援案約談黃志芳、邱義仁 改辦貪瀆【聯合報╱記者劉峻谷08.05.03
金援巴紐十億元遭侵吞案,台北地檢署昨天以證人身分先後傳喚外交部長黃志芳及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到案說明。據了解,外交部原以詐欺、侵占事由函請檢方偵辦,但檢方日前查扣到一份重要文件,案情急轉直下,改以「貪瀆案」偵辦,顯示有公務員涉及不法。
檢方指出,本案要釐清的疑點包括:主導本案是國安會還是外交部?有那些人參與?外交部不尋常的撥款作為,究竟是誰指示?有無循規定執行?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帳戶中的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合台幣十億元)流向何處?其中是否包括回扣等。另一方面,檢方也將透過國際防制洗錢組織追查這筆錢流向。
外交部上月十五日將本案函請台北地檢署偵辦。由於事關外交機密,檢方以極度保密的規格偵辦,直到昨天黃志芳及邱義仁分別召開記者會說明後,才在一天內大動作約談黃、邱兩人。
昨天下午三時許,黃志芳到台北地檢署第二辦公室應訊,至晚上八時許離去,長達五個小時。據了解,黃志芳對巴紐案的過程詳細說明,還帶著授權金紀玖、吳思材與巴紐秘密談判建交的文件以及匯款紀錄,佐證他的說詞。
深夜十時廿分,邱義仁也被傳喚到北檢漏夜作證,凌晨零時四十分結束庭訊,不發一語離去。
截至目前,兩名主嫌金紀玖及吳思材,金滯留國外,行蹤不明。吳上周五經台北地檢署拘提到案後聲押,但因檢察官以事關國家機密為由,不便提供具體證據,遭台北地院以罪證不足理由裁定飭回。檢方除對飭回的裁定提起抗告外,並將吳限制出境,及派專案人員監控。
吳思材到案後辯稱,已依與外交部的約定和巴布亞紐幾內亞高層官員見面,談判建交事宜,但後來外交部不願建交而作罷。他否認侵占十億元,強調他沒有動用和金紀玖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
另外,台北縣議員金介壽等昨天下午三時許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邱義仁、黃志芳主導金援外交十億元被掮客侵占,涉嫌瀆職;北檢已受理。
建交巨款遭侵吞 新加坡提告恐無實質意義>中央社08-05-03
外交部為追回遭掮客侵吞的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項,最近緊急委託新加坡律師採取法律途徑追討,但新加坡法界人士說,此舉實質意義並不大。
據消息人士透露,外交部存在新加坡華僑銀行的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在沒有安全機制下,應該已經被提領,目前帳戶剩下多少金額,不得而知。
希望匿名的消息人士指出,外交部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把這筆巨款匯入與巴紐談判建交的掮客金紀玖、吳思材在新加坡華僑銀行開設的聯名戶頭,同年十二月金紀玖消失無蹤,外交部決定「道德勸說」,而未採取法律措施保護國家財產。
新加坡華僑銀行依法律和國際慣例,在沒有法院命令下必須嚴守客戶祕密,因此迄今無法了解帳戶是否已經提領一空,但消息人士說,這個由金紀玖和吳思材聯名開立的帳戶有提領紀錄。
法界人士說,台灣外交部犯的第一個錯誤,是聯名戶頭未設立安全機制,其中沒有台灣的官員聯名;第二個錯誤則是未在掮客拒絕返還款項,隨後又失去蹤影之際,立刻採取法律行動保障資產,錯失黃金時間。
法界人士說,外交部直到今年四月才控告金、吳二人並追討款項,緊接著又向高等法院申請資產禁制令,但這些舉動應該都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新加坡法界人士指出,根據新加坡法律,申請資產禁制令通常是一個主要案件的附屬案件,用來緊急阻止被告在主要案件審理期間脫產。
新加坡法界人士表示,所申請的資產禁制令獲法官裁准後,申請人必須將裁決書遞交被告,而對方可就申請者的理由是否真實向法院提出答辯,再由法官衡量是否繼續執行禁制令。
如果法官裁定禁制令繼續執行,那就必須等到主要案件審理完畢後,才能依照法官裁定解除。
不過,由於金紀玖、吳思材未在新加坡現身,法界人士說,由法官裁准的資產禁制令在無人答辯下將會繼續執行,直到外交部向金、吳追討款項案有了最終判決為止。
「官員同開戶,錢不會被弄走」【聯合報08.05.03
外交部試圖透過中間人以近三千萬美元和巴布亞紐幾內亞談判建交,過程以極機密處理,完全未假手外館,而駐新加坡代表處是在消息曝光前夕,才得知此事。
官員告訴中央社記者,由於事情延宕多時,外交部決定透過司法途徑追討款項,才於今年四月中旬要求駐新加坡代表處推薦律師,但外交部當時還是沒有告知代表處任何案情,並直接和律師接洽相關訴訟事宜。
官員說,依新加坡規定必須找一個自然人或法人擔任告訴人,外交部才要求由駐新加坡代表處出面,在四月十八日委託呂俊昭律師事務所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控告中間人金紀玖和吳思材,要求返還屬於台灣納稅人的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其後,外交部又於四月二十八日,透過律師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對金、吳二人的資產禁制令。
但官員指出,外交部當時仍以機密為由,並未告知內情,由台北外交部直接和律師聯繫處理。
一直到新加坡「聯合早報」駐台北記者於四月三十日晚上拿著新加坡高等法院裁決資料向外交部查詢,外交部高層才打電話給新加坡代表處,告知大致案情。
官員說,包括透過中間人和巴紐洽談建交事宜,或是押著中間人到新加坡試圖取回這筆巨款,都未經過駐巴紐或駐新加坡的外館,館內人員完全被蒙在鼓裡。
一位外交官強調,台灣在中國打壓下,有時被迫從事秘密外交工作,但外交部已發展出一套模式,例如款項必須存在台灣官股銀行設在國外的分行,且存入款項聯名帳戶中,有一人須是外交部官員。官員說,這次完全捨棄相關措施,「實在匪夷所思」。
我代表處完全狀況外>中時08.05.02梁東屏
新加坡《聯合早報》爆出我國政府在新加坡法院對兩名華人男子提出控訴,並申請禁制令凍結其在星國華僑銀行戶頭,追討二○○六年所交與,準備用於對巴布亞.新幾內亞(巴紐)「提供技術援助」的美金三千萬元經費。由於台灣外交處境艱難,前述所謂「提供技術援助」通常就是「提昇雙方外交關係」的掩飾性說法。
不過,我國駐巴紐代表處人員及當地的僑領均表示完全不知悉有前述的活動,對被追訴的兩人金紀玖及吳思材也毫無所聞。使得整個事情像場騙局的可能性愈來愈高。
巴紐一位代表處人員表示,代表處完全沒有涉入此事,也從來沒有聽過前述兩個人。他承認外交部次長張小月曾經於去年到過巴紐,「但是與前述事件完全沒有關係」。曾經在一九九九年協助促成台、巴建交案的巴紐台商吳福財則指出,巴紐的華人圈子很小,他們與巴紐政要也都很熟悉,經常往來,如果有類似的事在進行,多少應該有所耳聞,但是他們並沒有聽聞其事,更是完全不知道有金紀玖、吳思材這號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