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大陸史學著作的書名也取得那麼有創意,馮爾康的《去古人的庭院散步》(北京‧中華書局,2005),原名是《古人社會生活瑣談》(湖南出版社,1992),二版配圖百幅並改名《古人社會剪影》(中國社會出版社)。
一書可三易出版社不知大陸的版權是怎麼規範的,不過有創意的書名加上古意的版畫、像手工紙又似二手紙的印刷,花了我36元人民幣。
聽你的口氣,書的內容似乎猤怎麼樣。不過馮氏可是大陸很有名的清史專家,他的《雍正伝》(上海三聯書店,1999)史料豐富,旣能駁斥一般史家和文人對雍正的成見,又能釐清民間野史的八卦伝聞,比起二月河的《雍正王朝》更可取。
再怎麼詳實的《正伝》也比不過《伝奇》感人,就好比未經歷史社會學訓練的馮氏,雖位居中國社會史學會會長,也編著過《中國古代的宗族與祠堂》和《中國社會結構的演變》,但研究起中國家庭的結構就有點說不出所以然了,什麼「五口之家的小家庭(漢)、八口之家的中小家庭(唐)、貴族官僚百口之家的大家庭」(p.46-52),講得很膚淺又很政治。
其實稍有中國家庭結構史的常識便可知依戶口數可分:「漢型家庭」平均五口,「唐型家庭」平均十口。從東漢開始家庭逐漸從漢型核心家庭轉為唐型主幹家庭。唐代因行均田制,加上在《唐律.戶婚律》規定:「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諸居父母喪……兄弟別籍異財者,徒一年」。故唐一般平民亦常有三代同堂。但唐中葉安史之亂後,人口流離、均田破壞,使得主幹家庭不易維持。宋之後介於漢唐型之間,這反映在《明律》的「凡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立戶籍,分異財產者,杖一百」。「若父母喪而兄弟別立戶籍,分異財產者,杖八十」。明律的懲罰比唐律輕且是告訴乃論。
怪了!為何用一般人了解大中小家庭是膚淺?耍弄「核心家庭、主幹家庭」就很有學術味了?
可是馮著未免太充斥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之道德教化了,幾乎每篇每節每段的小結都在說教。
你這樣讀書就會因大失小,要從書中找些你所不知的東西,比如頁九九的<朱元璋與養子的家庭生活>、頁一六五的<明代的丐頭>、頁一七五的<明清墮民的社會生活>、頁二二七的<女將軍和女扮男出任者><女扮男妝的風尚>、頁二五一的<明代宮廷戲劇和太監諷諫戲>。
馮爾康>百度百科
馮爾康,1934年出生于江蘇儀征, 1955年就讀于南開大學曆史學系,1959年畢業,留校在古代史教研室任助教,旋爲中國古代史?明清史研究生,畢業後仍在教研室任教職,曆經“文革”,而後晉升講師、副教授,1985年爲教授。一度爲臺灣暨南大學客座教授。2002年退休。曾兼任中國社會史學會會長、中國譜牒學會副會長。現兼任南開大學社會史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主任、安徽大學徽學研究中心學術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中心學術委員、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委員。
馮爾康主要從事中國古代史、清史、中國社會史暨史料學的教學與研究。研究狀況、成果及曆史認識論概要如次。
清史領域進行了五個方面的研討。一是政治史及人物傳記,撰著《雍正傳》(1985),系我國大陸學者第一部較系統地論述雍正帝及其王朝的政治改革與曆史地位,兼述清代曆史分期。二是清代社會史,有專書三部:論文集《顧真齋文叢》(《清代社會群體史論》,2003),爲清代社會經濟史、社會史方面的論文彙集,所收《清代地主層級結構及經營方式述論》、《清代的婚姻制度與婦女的社會地位述論》等文,均較全面地開展地主、婚姻、婦女史的論述;《清人社會生活》(合著,主要作者和設計者,1989),20世紀下半葉第一部斷代社會史之作,探索寫作斷代社會史的結構和方法;《清人生活漫步》(1999,《生活在清朝的人們》2005)。三是宗族史,著有《18世紀以來中國家族的現代轉向》(2005),除了講述清代家族史,還討論20世紀的近當代家族的走向。四是文化史,發表《中國封建社會的一面鏡子——<紅樓夢>》(1974)、《曹雪芹和<紅樓夢>》(1986)兩個小冊子,《清世宗的<悅心集>與曹雪芹的“好了歌”》(1988)等文。五是清史史料學研究,前後作有《清史史料學初稿》(1986)、《清史史料學》(1993)、《清代人物傳記史料研究》(2000),皆系較全面、較系統的研討斷代史史料學專著。
中國社會史研究。是新時期倡導、推動社會史研究者之一,認爲社會史是曆史學的一門專史,屬于交叉學科研究,是曆史學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工程科學的聯系橋梁,此種研究給予曆史學以新的活力,促使史學功能從政治向社會文化方面轉化。著有《中國社會史概論》(2004),著重理論探討,並提出關于社會史史料的新概念和搜集方法。主編並撰寫《中國社會史研究概述》(1988),在中國社會史研究複興初期起過積極作用。
中國通史研究。系社會史、文化史方面的專題通貫研究,主要在三個領域:(1)中國社會結構史。主編並主撰《中國社會結構的演變》(1994),在長達近20萬字的緒論中,概括中國古代至近代前期的社會結構模式及其變化,同時寫出探討文章《社會結構理論與中國社會結構史研究》(1994)論文。在社會結構中特別關注古代農民與地主的曆史,著文《關于中國封建時代自耕農的若幹考察》(1989)、《中國古代農民的構成及其變化》(1998),認爲自耕農在相當長的曆史中是農民的主體,而農民包括自耕農、佃農和平民地主,不贊成籠統地說封建社會的矛盾是農民和地主構成的,強調自耕農與國家的關系。(2)中國宗族通史的清理,寫作《中國古代的宗族和祠堂》(1996);主持並寫作《中國宗族社會》(1994),將中國宗族史劃分爲四個發展階段,即先秦的貴族、典型宗族制,中古的士族宗族制,宋元的官僚宗族制,明清的紳衿宗族制,發展趨勢是平民化和民衆化;參與編輯《中國家譜綜合目錄》(1997),爲該書寫出長篇序言,論證譜牒的學術價值。(3)文化史研究,也有三方面:倫理修養,作《砥礪篇》(中華文化集粹叢書之一,1991);論中國曆史上的愛國主義,強調國家、政府、民人三者間互有義務的關系,寫有《論曆史上愛國思想的發展與實踐》(1996)、《關于曆史課的愛國主義教育》(2002)等文;論傳統文化遺産問題,作《略論當代中華文化建設與資源利用》(2003)、《中國傳統家族文化的當代意義》(2003)等文。
對曆史認識論,主張曆史學是“說故事”的陳述史事學問,重視時(時間)、空(地點)、人(人物)、事(情節、制度)和環境(自然環境及社會人文環境)五個要素,以此不同于其他社會科學和人文學,就此寫有《“說故事”的曆史學與曆史知識大衆文化化》(2004)。史學研究理論方面,重視等級理論的運用,因爲等級既是制度的規定,又是習慣形成的,貫徹到各個社會層級、各種社會領域,因此用等級制度和觀念觀察曆史,可能對曆史現象解釋得多一些,就此撰文《審視“定論”與等級分析——以關于封建時代農民、地主的理論爲例》(1998)。研究法方面,多年從事微觀的實證研究,不過認識到實證研究應提升到理論層次,宏觀研究應向實證研究靠攏,應有實證研究的本事。關于史學研究的社會功能,審時度勢,似乎是從政治功能向社會文化功能轉化,史學工作者要使曆史知識大衆文化化,給人以智慧的啓迪和有益的休閑讀物,爲此撰寫《古人社會生活鎖談》(1992,《古人生活剪影》1999,《去古人的庭院散步》2005)、《雍正繼位之謎》(1990)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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