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四天前發生的事,我拖到今天才動筆,以為自己的心情會不一樣,結果,還是一樣憤怒!!
那天,在搭乘台北捷運的短短不到20 分鐘的過程裡,就經歷了兩次「看見有人不顧一切地在捷運站裡吃東西」的經驗。
第一次是在台北車站等淡水線的時候。三個女生就站在「禁止飲食」的標誌左下方,一人拿出珍珠奶茶之類的飲料,用力戳下吸管,大吸一口;我想,當時不只是我,還有一些民眾也看到了這一幕,但不知大家是被嚇到還是怎樣,沒有人制止,所以這三個女生其中之一又拿竹籤從手中塑膠袋裡插了一塊食物吃起來。火大。火大。我低聲罵了個「無恥」,轉身面向那三個女生:「小姐,你就站在禁止飲食的標誌旁邊耶!」三個女生的表情不是慚愧,而是不悅,然後,一種我也說不上來的莫名原因,我以為她們是泰國人(其實她們的皮膚白晰….用膚色判斷可以嗎?),三人轉向柱子的另一側,頭低低的,似乎在咕噥什麼,我更火大,用英文大聲對她們說:「No eating and drinking!!」這時候車子進站,我跟隨大量人潮進入車廂,和另外兩位女生共扶一根柱子,準備在圓山站下車。
偷聽別人講話已經是我無論在捷運上或咖啡店裡的例行公事(但這並不是說我只有在偷聽沒在做自己的事)….噢,她們應該是韓國人 (這是憑我淺薄的看韓劇的經驗推論,因為我懂點日文,確定眼前的她們不是講日文) 。同行的還有身後的三個還是兩個男生,結果,讓我想罵人的事情發生了。其中一個男生從口袋中拿出一個裝有薄荷糖之類東西的小鐵盒,讓同行的伙伴們一人拿了一顆塞進嘴裡,靠我最近的兩個女生咂咂地動著嘴巴。火大。火大。是怎麼樣?10分鐘內讓我遇到兩次「在捷運站裡有人吃東西事件」,是有什麼隱喻性的道理嗎?這次我裝笑臉,用英文對兩位女生說:「You shouldn’t eat anything in this train, that’s the policy or you will get fine and that will cost you thousand dollars….」兩位女生不好意思地點頭,說sorry,站在她們後面的男生馬上問發生了什麼事;我發現這兩個女生的回應中夾著些許英文,還在猜測她們究竟是哪裡人時,有個男孩用中文說了一句:「這不是口香糖,應該沒什麼關係啦!」火大、火大、更火大!!你的朋友聽起來都不是會中文的人,所以你講這句中文是針對我囉?你是講給我聽的嗎? (Food means anything eatable, you idiot!! )這就是我最受不了的地方,在我們的社會中,凡是有規定的東西,都是由受規範者自己在那邊解釋定義 (就像很多人不知道在捷運裡連喝水也禁止),當時我氣到說不出話,結果,很後悔!我應該好好地對這個台灣男生說,你真是未盡地主之宜啊,連捷運的規定都沒有告訴你的外國友人,如果你的英文不好,我可以幫你翻譯 (後面會加這一句,是因為聽到這個男生用破英文向他的外國友人說明淡水其實不是一個beach, 真正好玩的beach在南部,墾丁;因為氣他的發言,所以故意取笑一下他的英文) …..我甚至連瞪這個傢伙一眼也沒有,圓山站一到,怒怒地第一個跳下車……
後來我跟友人提及這次不愉快的經驗,他們說,如果我不要那麼激動就好了,可以試試罵人不帶髒字,或者,至少不要讓外國人覺得台北人很兇。哎,我承認,那天的反應是大敗筆!現在回想起來,我當時心裡好像不斷充斥著一些問題:你們不知道就是這些規定讓台北的捷運可以這麼乾淨迷人嗎?你們不知道就是因為大家遵守規定,才可以在台北享受優質的旅行嗎?還是各位想看和紐約地鐵一樣的蟑螂老鼠口香糖乾以及各種無可名狀的怪異氣味?也許是個人風格問題,我在國外旅行時,在各種交通轉運站都會努力看各種標誌,除了為自己找方向,也在看有趣的標語或設計。我們的捷運站裡確實有禁止飲食的標誌啊,是太小了嗎?以至於這些外國遊客甚至連本國人(有時候都)看不見?
還有一種心態令人不敢領教,這是我朋友告訴我的。她有一次在捷運車廂內糾正正在喝水的外國人,結果,旁邊的台灣人冷冷回應:「人家是外國人,有什麼關係?」天哪!這是哪種邏輯?所以說這些外國來的旅客,在台北搭捷運的時候,是不是該佩戴一個「我是外國人,我在捷運裡吃喝東西沒關係」的標識牌?這讓我聯想到新加坡,一個彈丸之地可以在世界發光不是沒道理的,光是法律或規定所徹底被執行與遵守的程度,恐怕就是我們永遠忘塵莫及的。說到底,這還是我們的文化問題,像規定責罰之類的東西,我們常常都要求講點情、放點水、通融一下,所以這裡也通融,那裡也講人情,到最後就是混亂!!我以前常常跟美國的友人們說明想要真正了解中國或台灣或華人文化,一定得先懂我們這種思考:人情義理永遠在法律政策之上。我們定出的規定常常不具有百分百的規範作用,反而是等著被原本該遵守的人去批評、扭曲定義,甚至打破規矩,這才是我們這個社會的實相。 (回首過去捷運事例,有多少人在罵:「連喝水也不行,太不近人情了吧!」可是規定如果照人情運作,就犯不著規定了,不是嗎?在講「人情」的光鮮表面背後不就隱藏著「隨我高興」的瘖暗面嗎?)
最後是我個人的一點小小幻想兼請求:麻煩捷運公司在每個入口處,刷卡過關前,放上一個特大的禁止飲食的標誌,最好還配上八國語言。下一次再讓我看到在捷運裡吃喝東西的這種人,我還是會發出聲音的,至於是好言相勸還是兇巴巴,我就不能保證了…..(不過仔細一想,有時候也會發生警告標誌已經大得不得了,還是沒有人遵守的悲慘情況吧?…)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