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出走的女孩》
十月下旬的一個蕭瑟傍晚,我在墾丁的一條巷子裡,和一位100%的女孩並肩而行。
並不是一般性地漂亮、長髮披肩、瓜子瞼蛋的那種人見人愛的女孩,總是穿著鬆垮垮的衣服,舉止間滲透著要打破框框的隨意,也年屆適婚年齡。可是在夕陽快被地平線吞噬,狗竟離開地氈不安份地踱步時,我心裡突然一陣悸動,她對我來說,很接近100%的形象。
看到這裡,你也許會說,文章這樣子的開首實在太像某作家,開始感覺有點「喂你這樣寫有點過份呵。」但請原諒我要這樣繼續下去。沒辦法,有些事情是只有一種掀露的方式,不這樣寫就不能把訊息準確地表達出來。
說回來,我也有我喜歡的類型,例如說個子小的女孩子好,喜歡笑的,纖細結實走路帶勁,也會沒來由被愛撒嬌的女孩吸引,但可是,我也鍾情有點病態美的,眼神有點散渙的類型。有一次坐在咖啡館時,就被鄰座一個看了同一頁雜誌5分鐘的發愣女孩吸引過。
我是從那一刻忽然覺得「也許是她噢」?我曾經仔細觀察過她鼻子的形狀,還有那藏在右額髮線裡的痣,簡直與想像中的那個人完全不一樣哪,但同時間又會覺得她言行很自然,眼腈還懂得笑,然後就會覺得,喂喂,感覺這回事真不可思議。
「那天起你成為了對我而言100%的女孩啊。」我在飛機上對空氣說。
哦?如果她就像故事般跟你說「可是你不是我的100%啊」那你怎辦?
「嗯,如果事態不順利,也許就會強吻她吧。」
嘿,你有膽那樣做早就行動了,會等到上機?
「坦白說雖然要承認自己沒種實在很悲哀。但事實確是如此。」
所以啊,不如用一個較婉轉的方式?
「例如送她一本書?」
只送人家一本《遇上100%的女孩》,會不會有點太婉轉了?
「如果送書太平凡了,那在裡面寫字,添一點暗示性?」
這怎麼看都有種詭異啊。
「這怎麼看都有種詭異啊。嘿嘿。」
但應該可行吧。
「好,就這麼辦。」
那麼…當時她收書後有沒有什麼反應?
「什麼也沒發生。」她只是呆呆的收下書,然後我們就在機場分道揚鑣。「回頭後覺得,只不過是生命的過客而已,或者她看完書後,在看到『從前從前…你不覺得很悲哀嗎』那一段會感動,或者不會。想到這『出走』旅程怎麼看都很舒服很愉快,已經很好。」
當她在列車中看著風景「霍霍」地拋在後面,而我在巴士繞著數量在必要以上的迴旋處時,「又失敗了」的感覺深深地纏繞著我。那一刻覺得,就算明知道會失敗也好,應該在揮別時再加多一點什麼的。加什麼東西不是重點,只是心內有一種強烈的感受,覺得我又再為著保護什麼、以什麼作藉口而逃避著自己失敗的事實。也許,那種「原宿巷子裡的命運經緯」並不存在,但是至少,我應該向她展示那個經緯的樣子,應該讓彼此的生命添加更多的可能性。從遺憾的黑洞裡苦苦掙扎爬出來了,卻還是只敢踏出那麼怯懦渺小的一步。
我看著一個個臉無表情的乘客上車落車,心想,不,還未算遲。一切,也許只是開始,聲音從什麼地方傳出來。怎樣把逐漸遠離的距離縮窄呢?
接下來,如果有獨處的時間,我應該怎樣向她說明事情的原委呢?
「嗯嗯,妳覺得上次送的那本書好不好看?」
噢,對不起,那晚我一看就睡著了。送我是要為了要催眠的吧?隨之拋來一個怨懟的眼神。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機會,她一定會想,喂,你這傢伙還在兜什麼圈子啊?
所以不如單刀直入說:「關於那本書,我想說的其實是…」
但或許她不會有耐性靜聽書本背後的涵意,而且也許根本不在乎。對我來說,那本書並沒有象徵什麼,只是另一個紀念品罷了,她或許會這樣說。事態如果這樣發展,我一定會因為那涵意被忽略而在心裡靜靜的生出像空氣蛹似的東西,然後LittlePeople會跳出來抗議我沒有為那涵意解釋什麼。
回想在窄巷裡,我驅車從下而上,她在後座輕輕的扶著我的腰際,那時候一股感動從下腹衝上腦海。那一刻的記憶被我緊緊鎖著,成為我路途上的溫暖秘密,它告訴我把它記載下來的必要性,以及逐漸孕出把它記載下來的方式與輪廓。她踢著的休閒人字拖,左手撩撥瀏海的動作,成為秋末的一個溫柔句點。
在那個巷子走出來後,她的氛圍起了微妙的變化。
我是到現在,才明白那時候自己所做一切背後的涵意。潛意識上我早已明白那將成為一片冗長對白,所以它選擇了以小說的方式去呈現出來。
那對白當然是從「從前從前」開始,但卻不是以「妳不覺得很悲哀嗎」為結束,因為在那之後,故事還接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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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從前,有一位少年和一位少女讀了《遇上100%的女孩》的故事,他們看完後都堅信,在世界上的某個地方,有一位100%跟自己相配的少女和少年。
少女比少年早得多去尋覓這100%。
她沒有像故事般患上惡性的流行性感冒,記憶也沒有喪失,在經歷過75%,或85%的戀愛時,她也往往嗅著瞧著、惟恐那宿命性的100%在某個巷子擦肩而過而不自知。
但100%一直也沒有出現。她漸漸氣餒,也許100%真的不存在啊,真的不由得不這樣想。她是敏感而沒有耐性的少女,在世事的薰陶下,她能夠好好地接受唆擺,也能為各樣悲慘電影橋段以抽離態度觀之。她漸漸與社會契合,甚至忘記了曾經讀過《100%》。
就這樣少女26歲了。時間令她失去了以往的信念。少女在這年遇上了少年,彼此簡易而泛泛地相識,卻不知道,其實在從前從前,他們曾經為同一個故事感動過,並視之為自己的信念。
少女在此時已完全把《100%》的事情從腦袋挖走,100%對她意義就只是每早電話顯示的電源量。她甚至懷疑65%的戀愛也許已算是一種幸福。坊間不乏議論,例如我們每個人都只是50%,加在一起就是100%了呵。
但少年卻不這樣想。 他比少女悽慘得多,他經歷了25%或%也概括不了的粗糙戀愛;他總是一廂情願,即使付出了很多很多,卻就是連個及格的50%也談不上。
但即使這樣,少年卻沒有忘記他對100%的希冀。
於是在十月下旬的一個蕭瑟傍晚,少年與少女共著海風在市集流躂時,少年的心內驀地一閃。
她對我來說,說不定就是那100%的女孩呀!
他決定要試一試。他知道少女未必明白他追尋的100%是什麼意義,但他確信少女會漸漸明白,而首先要少女重溫一次《100%》。
少年相信,故事中所闡述的100%並非所有人100%的原型,不是每個人都那麼簡單有一個跟自己完全契合的人在世間存在。也許有人,像他一樣,總是只能遇上普通的戀人,而他就像打機般要一點一點地把戀人育成,漸漸變成他的100%。
這就是少年跟少女一起出走,像記號般存在於少年心底裡,甚至是潛意識裡的故事。
有一天,少女也會找到自己的100%,少年當然希望那是他。 但少年也不會因自私而忘記提醒少女,「100%,有許多種。」
而也許對少年來說,少女到頭來覺得他是15%或55%都不重要;因為他會懂得對自己說:
「這『出走』旅程怎麼看都很舒服很愉快,已經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