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迷者悟---活著的人與永恆。
看起來這命題是在訴說著這篇文章將會是多麼認真與嚴肅,而事實上我也希望是如此。余華的《活著》,周國平的《執迷者悟》與《人與永恆》。就看這三本書的封面,也能感受到內容的重量。《活》與《人》是念文化研究的小柔借給我的,我本來是有點抗拒的,因為它倆都是簡體字,我擔心看小說會看得不愉快。但當我拿起《人》,轉到背後時,我在二十秒間被感動了。
「我不相信人一生只能愛一次,我也不相信人一生必須愛許多次。……你是深谷,一次愛情就像一道江河,許多愛情就像許多浪花。你是淺灘,一次愛情只是一條細流,許多次愛情也只是許多泡沫。」---周國平《人與永恆》
就是這句子,我心裡在瞬間充實了。這是句漂亮的句子。那時候我未能告訴小柔我對它的想法,我只說「好掂喎。」小柔說「我介紹D野梗掂喇。」但現在我想我可以說出為什麼這句子感動了我。我不知道你看後有什麼感覺,但現在,這句子仍然深深的感動著我。
句子雖短短數十字,但卻說了數個作者偉大的觀點。他把「好的愛情觀」這觀念推番了。愛多少次愛得多深愛得多淺,完全是人性格取向問題。他偉大之處,在於完全沒有說出好壞,但卻在言語細節間透露了「人會隨己選擇」的哲思。有誰會真的希望自己是淺灘呢?那麼說,都市的我們都希望像深谷吧,有著奔騰的愛情,擦出無數浪花。與此同時,作者亦暗示了他也在當深谷,那暗示在於「只」。這「只」顯示了他對淺灘的不屑。
卻在另一角度看,所謂細水長流,細水才會長流,都市愛情短暫,是否我們每條都自以為是地成了江河,不斷追求浪花,又或許,我們追求的,不過是泡沫罷了?
反過來看,是淺灘可貴還是深谷重要呢?而為什麼我們都會想淺灘的不足呢?在大自然來說,淺灘與深谷是同等的,一樣美麗,一樣重要。其實周國平也許真正想說的是我們當中有人是深谷有人是淺灘,而我們應做的,是談屬於自己的戀愛。我想,這就是他的哲學。
光是一句就說了那麼多,其實我還可以一直說下去。但當然,事情也可以從別的地方說起。
當我想到《執迷者悟---活著的人與永恆》這命題時,我為著「究竟我應寫什麼」躊躇了很久。久得,我把想寫的事都忘記了(大概三個多月了吧) 。為什麼呢?為什麼我不想動筆呢?這是後來我才知道的,因為我總覺得只要是自己寫下了的東西,我便會自此以後相信了自己所寫的。我一直不敢去寫關於這三本書的感想,是因為我思想了的事實在太多了,而很多,我自己還不確定自己是否應該相信,我不想以不完全的話語說出不完全的觀念。縱使村上說:「不完全的文章本身就是放在稱為文章這不完全的容器裡。」我總是希望,自己能夠通過寫,明白真正的自己多一點。只有寫作,我才能把內心敞開,因為這樣,我被余華感動了。
「只有寫作,不停地寫作才能使內心敞開,才能使自己置身於發現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余著《活著》序
我愈來愈發現,自己不能以口說的話語說出心中所想。剛說出去的話,在瞬間便已懷疑了,自己是被對方影響才會這樣說嗎?還是自己真正想的就是這樣呢?我搞不懂什麼是真實想法。只有確確實實地寫下來,我才能尋回自己,讓內心敞開,完全地信任自己。我不知道別人有否這問題,我很討厭前文不對後語,我明白也許今天你這樣想是今天的事,明天有第二個想法也不出奇,但我希望自己能夠一致,尤其是關乎人生方向理念的事情。寫作於我,就如日光照亮黑暗,照亮混沌。
前陣子朋友說我把寫作實行了在人生裡,比如說說話方面,我追求文理通暢,有歇後語有各種文學性的說話方式。而有很多時候,我像在批評別人文章般,對有別自己的觀點有著苛刻態度。我聽了後是想為自己辯護的,但一秒後我想,那有何意義呢?或許自己真的苛刻也說不定。黃偉文說:「苛刻是我自五歲便選定的路,如果連苛刻也失去,我可能什麼都不是。」由此看來,苛刻也未嘗不是一條值得走的路。但想深一層,我沒有黃偉文的才華,更不希望有他喜歡挑剔的嗜好。然後,周國平又感動了我。
「除了平庸,一切都可以忍受。然而,我受不了的只是自己的平庸。至於別人的平庸,只要不冒充高明,我是樂於原諒的。」---周國平《人與永恆》
我不知道我對身邊的人是否都苛刻。但我承認自己討厭平庸。尤其是當發現自己那些不能接受的缺點:怯懦,猶疑不決,為自己找籍口……時,我的心情便會起伏不定,我會突然變得討厭自己,心情繼而不快。但當然我還算是個內斂的人,不會向天高呼:「哇!好憎自己呀!」那樣。大多數時候我都表現得心事重重,當然也會以各種爛笑話去掩飾自己,畢竟我也不過是個普通人,會做大夥兒會做的事。所謂「自覺的不普通可會是平凡一種」,我不覺得自己特別特出,也不會特意嘩眾取寵,但我認為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是不平庸的。基本上,我認為自命平庸的人有兩種。一種是有主見有獨立思考,理性地明白自己和每個人都平等的人;這種人這樣說是基於禮貌,是一種謙卑。在他們腦袋裡其實是明白,自己和很多其他人都一樣,有著獨特個性,有著自己能做別人不能作的事。其實心底裡肯定自己的價值。而另一種,是些開口閉口說自己很平庸的人。每逢有特別的,與自己喜好相違背的事,就會說自己很平庸,受不起這些所謂「高尚」的事情。他們都在找籍口讓自己關在自製的監獄裡,我看這種人時,心裡總有著憐憫,因為他們把不必要的自卑套在自己的頸套上,真正地令不平庸的自己平庸,還甘心一直平庸下去。
這三本書的哲學我能夠一直舉例一直說下去,但時間關係,我希望抽最精要的來說。
這是《活著》的主題:
「人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余華《活著》
這句子本身是一套哲學。也因為這樣,我學會了一套從未用過的觀點欣賞世界。這觀點用數學算式去解析比較容易,簡單來說,就是「我們做X是為了X本身,而不是X以外的任何事物。」X可以是任何事,即是一個variable。不是嗎?我們上學是為了學習,吃飯是為了陪家人,駕車是為了上班。我們做每一件事時,都不是為了做那件事的。故此,我們忽略了。就好像去旅行時,當我們心中惦掛著要買手信,就會錯過沿途的風景。當嘗試活出這算式時,我發現,生命可以過得很快樂,而不需所謂娛樂的。當然,有娛樂便會更快樂。
明白了「做X是為了做X」的道理後,發現很多事都應該試做。
「不為無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周國平《人與永恆》
這句子,成了我座右銘之一。人生,只有一次。二十一歲的十月只有一次。十八歲七月雨天淋雨只有一次。無限事情,我們都只能在一個時間裡做一次。既然每一次都珍貴,怕他甚麼?既然人生總有盡頭,為何不多試?因為做了無益嗎?因為做了會折壽?
「健康是為了活得愉快,而不是活得長久。」---周國平《人與永恆》
可以試便試了。只要無損健康,他媽的我什麼也試!因為人生,只可以活一次。也許有人喜歡哀愁,但我自己,比較喜歡愉快。所以說,只要愉快,管他呢。
文筆措詞開始進入混亂狀態了。無他,己寫了接近五千字(連《宗教篇》計) 。我不知道有否人讀到這裡,但管他呢,我在這裡寫是我的事,我寫出來也不是為了你的。寫作對我來說是真的快樂。我在寫的同時一直知道並從中領會到,我寫這篇東西,純粹是為了寫本身。當進入狀態時,寫什麼已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只要一直寫,那種快意便來了。而現在這種寫法和寫小說填詞不同,我感覺像是自己內心向自己說話似的,行雲流水,放任不羈。
「目的只是手段,過程才是目的。對過程不感興趣的人,是不會有生存樂趣的。」---周國平《人與永恆》
我寫這麼多,純粹是為了帶出周國平這句話,而同時,在寫的過程中我是享受的。把這三本書的感想寫出來是目的,但我更喜歡的,是過程。一字一字地寫,寫到了一頁兩頁三頁,感覺像是走出了路。
我擔心我繼續這樣寫下去,天會光了。我不知道自己揭示了自己多少,令別人多理解我多少,我只知道並確認了,自己仍然喜愛寫作。
「幸福屬於天國,快樂屬於人間。」周國平《人與永恆》
我找尋到了自己在人間的快樂,通過寫作,通過遺憾悲傷憐憫憂鬱,我想總會找到幸福吧。
下一節,其實在寫這裡前已寫了下一節,我會說說天國。認真地。
接下來,我想應該談一下宗教。這部份是我真正一直不肯動筆的原因。一方面我承認自己是個基督徒,但另一方面,我認同周國平很多非宗教性的看法。三個月以來,我一直嘗試找尋哲學與基督教的平衡點,但未能成功。在這裡我希望以最赤裸是直接的話語,說明自己對神對世界的看法。
「信仰就是希望真有一個上帝,真正的基督徒決不是盲信者,而是渴求者,充滿著內心衝突,他一輩子在努力使自己相信他並不真正相信的上帝」---周國平《人與永恆》
當我看完這句話,我確確實實地動搖了。我知道自己一直在基督教裡只是尋求著一種無私的愛,但上帝的存在,事實上,我不太在乎。我不在乎自己死後到那裡去,我在乎的是,我希望自己人生裡有種堅固的信念,而這信念能鞏固我的做人原則。怎樣才算是相信上帝呢?我知道耶穌在二千年前為人的罪而死,但我真的相信耶穌是為「我」而死嗎?我不確定。即使聖誕一連五天到了Urbana朝聖,我也不確定。但我肯定的是,耶穌是我人生裡的第一偶像,我敬拜他,為了他曾經所做的一切,為他的善良勇氣憐憫與愛,我甘心俯伏在地敬拜他。但我相信上帝嗎?我只能說我還在尋求。也是因為這樣,基督教的事工我做一半不做一半,祈禱也沒有其他人般覺致滿滿的。但有時候,我真的會在基督徒中剎那間感受到神的存在,所以,我只能說,我理性上不能確認神的存在,但在心裡,我早就承認了。要多久我才能理性感情一起相信祂呢?也許如周所說,我會是一輩子追尋。
所以我常常對人說我不是一個基本性的基督徒。與其說基督徒,我相信自己更像一個基督教的尋求者。從數年前接觸哲學起,我已知道自己將來與智慧的尋求將會愈來愈密切。尋求,是為了甚麼呢?當看過了偉大的著作,讀著曠古的名句,知道了數個完全不同的偉大人生觀後,答案在那裡呢?我根本從那時開始便沒有在問問題。人生是為了什麼?人活著為了什麼?這些問題,我是看回來的。自己在乎答案嗎?也許是還年輕吧,我不太在乎,亦相信不會有現成的,正確的關於生命的答案。生命對我來說,不是一條問題。Rick Warren的《標竿人生》肯定地說人的一生是為了榮耀神的,是為了讓神愛的。我認為他在基督教的角度來說,說得對極了。我相信嗎?我也相信。但我不會將它當格言來看,這畢竟都是作者自己的信念,即使那是神要他告訴世界的訊息,我認為也不需全信。
「尋求生命的意義,所貴者不在意義本身,而在尋求,意義就寓於尋求之中。」---周國平《人與永恆》
套我的算式來說,「我尋求生命的意義是為了尋求生命的意義本身,而不是為了活得更好或是為了榮耀神或是什麼。」而在我的哲學觀點看來,如果我真的能夠活出一個「尋求」的人生,那麼「榮耀神」便成為了理所當然的事了。因為若果神做人是讓人活出自己,那麼我不正是在做這事了嗎?當然,這說話墮進了基督教裡所謂的陷阱裡。是撒旦的引誘,我們應要抵抗這引誘。但在我看來,抵抗引誘有時候,是一種逃避,是逃避尋求。當然,再這樣說下去,便沒有結果。
「人最接近上帝的時刻不是在上帝向人顯示奇蹟的時候,而是在人認識到世上並無奇蹟卻仍然對世界的美麗感到驚奇的時候。」---周國平《執迷者悟》
這是偉大的想法。假設周國平到了神面前,神會捨得判他下地獄嗎?他沒有信基督教,但我相信他卻比許多基督徒更懂得欣賞神所造的世界,換句話說,他更懂得讓神去愛他。我是很認同他這說話的,要真的相信神的話,我們不應著眼於什麼什麼是神的恩典;因為世界所有的事都是祂的恩典啊,包括壞的,殺人也好強姦也罷,都能說是神的恩典。所以說,「為什麼特別事情感恩」,「覺得什麼事裡有神的帶領」這些話都是廢話。因為世上每一刻每一毫都是奇蹟,而這樣看去,也就是說世間並無奇蹟。當我們認知道這真理,而仍然為世界驚奇快樂,這樣,我們才是接近神,才是了解祂的大能。
「決心自己去尋求答案的人超越了信仰。一種信仰無非就是人生根本意義問題的一個現成答案。」---周國平《人與永恆》
我想我這樣說能夠總結我對基督教的信仰。我是一個基督徒,因為一個尋求中的,不完全相信神的基督徒也是一個基督徒。但是,我更適合被標籤為一個尋求者。意思是,我是個夾在基督徒與有神論者間的一個異鄉人,在可展望將來裡也不會成為一個開口閉口耶穌的人。我無意超越信仰,但我認為決意自己去尋求的人比選一個宗教然後把它納入生活的人就好像一個自己去流浪的人比一個組團旅行的人來得瀟灑,和更值得被尊重。流浪者也許充滿危險,但當他熬過後安定下來時,必定有更長更動心的故事去訴說。我想我希望過的人生,是比較豐富經驗的人生。
有人喜愛安全感,我卻偏愛小路。
「我想無論是寫作還是人生,正確的出發都是走進窄門。不要被寬闊的大門所迷惑,那裡面的路沒有多長。」---余華《活著》
即使現在篤信了宗教,十年後,誰知道呢?只有不斷尋求,方能穩定己心,常能覓得脫險之路。人生的路,還長得很,何須急著為未來鋪路?
每個人的路都是走出來,你愛走自己的,還是別人為你鋪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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