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拿起這一本封面畫得紅紅黃黃、書名取得普普通通的《這一生要做有錢人》時,頓時引起同事們相當程度的驚訝 :
帥哥同事哀叫"Ellen!看不出來你會看這種書!"
主編以不可思議的口氣搭腔"對呀!這怎麼可能是你看的書!"
為什麼不可能?有沒有這麼大驚小怪啊?其實本人的閱讀口味就像吃到飽餐廳的菜色一樣,一向是葷素不拘、來者不拒的。我會咬緊牙根看《卡拉馬助夫兄弟們》(因為看不懂),也會瞪大了眼睛翻壹週刊(因為要仔細看清楚八卦)。
回歸正題,我怎麼會買了這樣一本封面設計得不吸引人、書名又取得俗氣了點的《這一生要做有錢人》呢?
最重要的一點,作者費利克斯.丹尼斯(Felix Dennis)是英國雜誌業的大亨,光是看他寫出來的雜誌業界鬥爭情節,就精彩得像是在看好萊塢電影一樣,讓身在出版業的我也看得津津有味。
現實中,費利克斯在 1990年代初期所創辦的幾本電腦雜誌──《個人電腦世界》、《電腦買家》(Computer Shopper)、《麥金塔用家》(MacUser),都獲得空前的熱烈成功。後來台灣出版業也出了幾本概念十分類似、甚至連名字都很像的電腦雜誌,例如《PCHOME電腦家庭》、《PC Shopper電腦買物王》,而且也大受市場歡迎,很難說這幾本local版的代表性電腦雜誌,在創辦初期沒有或多或少受到這位英國前輩的影響。
再者,這本書的"氣質"實在很不像其它成功勵志類的書籍,作者並沒有以頭髮梳得油亮光鮮、露出一口珍珠白牙齒笑嘻嘻的開心富豪形象出現;他比較像是一個憤世嫉俗的詩人,每一個篇章會以一首深富哲理的詩作為開場;作者自己還不諱言地講"沒有一本書可以讓讀者真正成為有錢人,大部分的內容都是寫給傻瓜閱讀的格言"。
還有,雖然我並不想成為超級有錢人(作者對於有錢人的定義是超級有錢人,像他自己),這本書還是對我有很大的幫助,因為它幫我釐清了幾個迷思。
迷思:
"成為有錢人"最大的好處是──可以擁有自己想要的時間,不必為了薪水每天被綁在辦公室裡。這也是"有錢"對我最大的吸引因素!不過,真的是這樣嗎?
事實:
為了"成為有錢人",你必須先用非常多的時間工作,要有沒有下班時間和周末的自覺。
迷思:
你真的很想成為有錢人?為了成為有錢人,你願意犧牲一切?
事實:
在成為有錢人的過程中所犧牲的時間、健康、感情、人際關係,都會讓人放棄這條路,人們其實沒有自己想像中的那麼想要有錢。
迷思:
有錢人比較快樂?
事實:
作者覺得有錢沒有比較快樂,他的富人朋友們甚至也都不快樂,因為他們整天只在想怎麼保住自己的財富。
迷思:
先賺一大筆錢之後,再去追求理想。
事實:
犧牲理想去追逐金錢不見得就能賺到錢,因為你的賺錢能力可能根本很撇腳,你應該做的是吸引你的事,而不是你認為必須做的事。
作者的一些良心建議:
1.不怕犯錯,從中學習,然後步上正確的軌道。
2.不要期望只做自己喜歡的事然後某一天就會成功。
3."堅持到底"和"執行力"比"絕佳創意"來得重要千百倍。
4.妨礙你的只有恐懼。
5.對工作保持熱情和認真,但不要被工作所蒙蔽。
6.抓住新興市場──一旦進入火箭,你就會在裡面。
7.不同的時間點可以造就同一件事情的成功或失敗。
這本書花了我比較長的時間去閱讀和理解,可以說,這本書最大的魅力就在於作者的真實不造作吧。它不像那些只講些淺白易懂、無傷大雅的小故事,就想騙讀者掏出錢來買一個假希望的學習致富書籍,它是一個從白手起家,成為英國超級富豪的整個人生經驗總值的省思錄。
Anyway,看完這本書,我陷入了一番長考,我醒悟到,自己一生都不可能成為(超級)有錢人,因為我根本沒有那麼想要成為有錢人,我沒辦法做到作者為了成為有錢人所做過的那些犧牲。但是沒關係,因為我已經擁有很多比帳面上的數字更珍貴的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