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我很喜歡的作家近照。 他腳上穿的是我大學時期也曾著迷買過穿到破底的滑板鞋,微皺的卡其褲長度適中,多一分太多,少一分太少;上衣肩線柔軟合襯,一隻手拿著外套抬頭看著上方。
那模樣是最近很希望看到自己的樣子。隨意不拘,衣服絕對不過大,也絕對不緊繃,舉手投足皆舒適。
最近嘗試回歸社會哈哈。上個週末買了一些漂亮東西;兩件同款不同色的上衣(真沒創意)。買化妝水時櫃台小姐送給我一個粉底乳試用包,回家試了覺得效果還真好隔兩天就回頭買了。其實,我還退了兩件上衣。
當時在店裡穿了兩件上衣和一件法蘭絨外套,外套穿起來覺得真好看。法蘭絨外套的標籤上寫了final sale,意思就是買了不能退。本來想說就買下去了,可是最近頻頻告訴自己步步為營,就把外套掛回去不買了。另外兩件上衣穿來還不錯,價錢又低所以就去付錢了。
回家後把剛買的衣服再試一次,看起來整個人身材竟然走樣。上衣肩線超過我的肩膀,衣服版型寬得很突兀,沒有十秒鐘就決定要拿回去退。這樣店內店外看起來差距大的原因很明顯,就是因為家裡附近的GAP很糟糕。店裡用的鏡子是哈哈鏡,也就是他媽的瘦身鏡,英文叫skinny mirror。以前的我可能會因為反正不貴,又有新衣服可穿就把衣服留下,但是現在的我絕不妥協。開車回去店裡退還要多花油錢這件事情讓我很不爽(幸好沒買那件不能退的法蘭絨外套),只能默默下決心以後不在這家GAP買衣服了。
昨天在整理衣櫥。產後近一年來穿的衣服就是那麼幾件,那些衣服都是當初在店裡下決心用原價買的;而昨天丟了十幾件衣服,那些都是在衣櫥裡看到下意識都不會拿來穿的衣服,仔細想想買的來源,都是未經思考殺紅了眼的特價品。那些特價品不耐穿,洗後容易變形縮水。
只能說以後買東西一定要多用智慧:
一,不能試穿的衣服盡量不買了。
二,應該開始要往質高量少的方向來買衣服。
這些都是老生常談的鐵則,實行起來還是不容易。並不是因為折價品所以不買,是不要為了省錢而對標準妥協。
其實前陣子還迷上了網購。不能出門只能待在家看小孩,發洩購物慾望就是上網看衣服與鞋子。結果還真的買了一條褲子。寄來立即試穿後,也是不到十秒鐘就決定要退貨。那次經驗以後就決定,不能試穿的鞋子與衣服都不要考慮。購物網站上的照片那麼漂亮那麼有質感,甚至還有即時短片模特兒穿實品給看,但都是憑運氣的啊。
其實,old school不是壞事。
手伸出去摸到的,才是真的吧。
PS. 最近很喜歡看龍紋身的女孩穿時尚品。什麼東西都很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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