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沉澱四天了,這件事還是讓我耿耿於懷,不吐不快。
回高雄兩週,找工作不是很順遂,雖然家裡並不著急要我工作,但是沒有做事閒賦在家讓我渾身上下每個細胞很像遭針刺般難受。於是,我開始更改履歷的媒合條件,不管該項工作是不是適合我,通通亂投。想說工作嘛,先求有再求好,我認真乖巧且積極,聰慧肯學又努力,不管做什麼都很用心,恩,應該沒問題。
上週,應徵了高雄市某家"據說"正統的法國料理餐館,面試過後,主廚問我何時可以開始上班,彼此協調方便時間後,便請我過去"試試看"。靠杯鳥事就是由這裡開始。
雜事通通包,連頓晚餐都沒有。(除了第一天沒吃到的午餐變成晚餐吃外)
很晚回家。面試時雖然有說不一定按網路上的表定時間下班"有時"會超過一些。好的,OK,我了解。但是做了三天下來,好奇怪,沒有一天是準時耶。而且,徵才刊登明明寫了下班是九點半,我第一天十點二十分下班,第二天十一點十五分下班,第三天十一點五十分下班!
這樣也就算了,最奇妙的是,兩個胖子絕口不提薪資福利待遇問題。怎麼會這樣???網路上寫著"面議"呀,怎麼面對面了,還不討論一番呢?
我當然有問,事關己身權利,焉有不奮力爭取的道理?第一天"試用過後",下班前問了其中一個胖子,他揮揮手答:我們明天再說。我心想:也許他要回去和另一個胖子討論看看我的表現如何再決定雇用與否以及福利待遇,所以,好吧,我就真的明天再說。
隔天我還提早一小時去研讀菜單資料做雜事,但是說要和我談薪資福利待遇的胖子身體不舒服,加上我個人覺得上班前談這件事似乎不大恰當適當,大有缺乏某種sence的疑慮,想說下班後定要詳談。胖子身體真的很不舒服的樣子,所以早早就走了,等我和另一個胖子收完外場要弄的東西,也被指導完『該怎樣才算"仔細"的掃完廁所』後,中原標準時間晚間十一點十分整,眼睛痠腿痛手麻的情況下,我忘了問。
恩,自己的權利自己沒有盡力爭取,怨不得誰,這次是我錯。
第三天,想說好吧這次一定要成功,鐵了心要知道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這天客人們似乎很喜歡兩個胖子的餐館,坐了好久都不回家,我在吧台裡洗著好多碗盤,心裡想著好多問題等等該怎麼問怎麼答的同時,沒注意到甜點杯被我越疊越高,直到它們再也承受不了我加諸其上的重量,杯子嘩啦嘩啦往下滑,一個頑皮鬼不受控制的碎在地上,四下炸開的樣子就像我快要壓抑不住肚子裡滿滿的疑問,整個瀉滿一地上。胖子阿胖子,什麼時候才該是適合我們談薪資福利待遇的時機呀?
收到快十二點的餐館,空氣凝窒的教人害怕,我怯怯的向一個胖子提出賠償的請求,胖子哈哈笑說不用,但是眼神很冷的看我。我堅持的再說一次我要賠,胖子不耐煩了(我覺得啦)揮揮手邊打電話叫隔日食材趕快送,邊跟我說時間已經很晚美眉趕快回家,摔碎杯盤這件事休再多提。
我在想,是不是因為我的分心打破杯,分心打破杯驚嚇到當時在外頭的日本客人,驚嚇到客人可能讓兩個胖子都很不爽,因為服務人員的不專業讓他們的專業餐館看起來很不專業,所以他們也許根本不想和我多聊些什麼?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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