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揚」其實還活在我們身邊,未嘗走遠。
他們泰半有著一張未經世事而蒼白的臉,冷冽,憂煩,卻始終不知煩些什麼。
流行的蓋額的黑髮下,經常是一雙灰濛的眼珠,並非瞳孔放大片,更無關空洞,純粹的哀愁,或者無以名狀的哀愁。
哀世人難以良善,哀前面的情侶好閃,哀怎麼當年第一志願卻永遠落在那個吊車尾的後頭?慘,慘慘慘。
到了三十歲的年紀,兩手空空,但他們依舊堅信愛,堅信戲棚下站久了就是我的菜,甚至忍不住感嘆:「為什麼我長得這麼帥,卻偏偏生得這麼矮?」
AK48。少女時代。GL。戰鬥司書與戀愛爆彈。對,苦難算什麼,我就是喜歡走在修羅之路上。沒有羅羅亞索隆人生叫人怎麼活啊。(等等我啊!萬事通阿銀!)
到了三十歲的年紀,他們還像個孩子,滿腦子設想一鳴驚人,以為(輕)小說是這輩子的神,以為有志者就該家裡蹲,再怎麼說,夢想必須竭澤而漁,怎可輕易在外頭吹風淋雨?
到了三十歲的年紀,清醒總在十二點,啃著爸媽留在電鍋裡的蹄膀(多麼不夢幻的食物啊),想像有朝一日和小鳩陽菜在天空樹共進晚餐,那應該也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吧。不過算了,等到天空樹開幕,小鳩都老了,還是回去暗戀娜美吧,起碼有一天她願意偷走我的心:)。
這麼一想,就覺得該振作了。該出去走走了。該找點事來做了。
但能做什麼呢?又該做什麼呢?
三十歲的未成年人困惑著。三十歲的殺人者在媒體在社會在學校的縱容下,變成了老父親乃至廣大即將為人父母、即將邁入三十歲關卡的青年人共同承擔的夢魘、的責任。
因為我們無從知曉,下一個張志揚會不會就此降生於斯?
三十歲了啊,早幾年,當爹的都成了老爹,當娘的肚子又大了,一個環節扣著一個環節的,像成串的河蟹,人生就像螃蟹那麼忙碌,總是起伏有致,然而,眼前這個沒有工作、也不打算工作、一心一意嚮往夢想的三十歲,這究竟意味什麼?
我們的生命延長著?三十歲充其量還只是個孩子?如果可以,我們也願意成為一名三十歲的,不負責任的「啃老族」?
那麼,我們必須追問的是,是誰造就了今日滿街跑的、三十歲無所事事的「張志揚」?是家庭?還是學校?或者社會全體共犯結構迫使一名即將年過三十的男人,身無長技,惶惶不可終日?
是學校頂尖大學卓越教學拼裝車式的空幻理論(到了大四還不知道自己能幹麼的)?或者媒體與教育一直以來告訴我們的:對,儘管放心,有事你爹(你老子,成人)罩你?!
媒體與社會與家庭成了殺人共犯,也成了最壞的示範:三十歲依然年輕,依然不需要負擔任何責任,「有夢大膽去追」,殊不知,這個「有夢未必去追」的信念,害慘了多少好高騖遠的年輕人?似乎我們的社會逐漸形成一種氛圍:小子出事,老子出馬,這就是我們號稱「新聞自由」至上的傳媒,分享給這個社會,給那些還在我們身旁,一個又一個三十歲未成年人的唯一訊息嗎?(是的,我是唯一逃出來向您報訊的人?)
如是,我們憂畏萬分,因為「啃老族」已然成為我們這個世代的拖累,我們永遠不知道,會不會哪一天哪一刻,孩子也走向這樣不知所謂、想殺人就殺人、殺完人就一走了之的道途?吳念真說,年輕的你們是無法懂得作為一名老父親的心情的。是啊,年輕的時候我們讀到馬奎斯最好的短篇〈星期二晌午〉,總不由深深困惑著:那母親幹麼千里迢迢執意去看一個當賊的,死去的兒子呢?
而那不正是此時此刻,一名老父親千里迢迢執意去看一個殺人的,死去的兒子,不正是我們面臨的全部?
該怎麼說?人生如小說?還是小說如人生?
於是,年輕的我們忍不住挑戰父母親:要是生到這種兒子,我一定把他趕出家門!
年邁的老母親與老父親,抬起他們而今飽含幼獸濕潤光澤般的眼瞳說:欸啊,恁不懂啦,還沒做人肆大,手心手骨都是肉,你懂啥?
我們當然難以理解,三十歲的張志揚矢志成為「啃老族」,那是他的個人自由,外人無權置喙,然而一旦類如張志揚的三十歲啃老族越形增多,我們就不能不探問:這其中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為什麼我們造就一批又一批只願待在家裡、不願出去工作,只顧高聲抗議:「殘障的兒子你還養他,更何況我又沒殘障,你憑什麼不養我?!」諸如此類論調的,三十歲的孩子?
往後,我們如何放心面對孩子,面對那日後未可知的世界?
三十而立啊,此時此刻,你可知道,有多少人因為你的無知與無禮,如斯憤怒、悲傷乃至惶惑?
是誰養成了你的性格?你可知道受害家屬終將在謎中之謎,耗盡餘生?
三十而立啊,我們譴責你的同時,也為自己曾經發生於對孩子的心軟、的脆弱深深感到羞愧與萬般無奈。
不為什麼,只因極其可能,下一個三十歲的張志揚就在我們身旁。
下一個,三十歲的未成年殺人者。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