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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1 14:45:19| 人氣12,087| 回應15 | 上一篇 | 下一篇

妳(你)不能不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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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提供.王財仁

                                                                    

 

     

 

   妳(你)不能不知道的事情

 

依一般通俗︰凡新娘.新郎結婚當天、

 

女方都依習俗拜別父母、祖先並向祖先稟報嫁入誰家郎﹖

 

男方娶妻亦向向祖先稟報娶入誰家姑娘為妻﹖然後宴請親友、

 

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出、遷入這一出一進是最基本結婚手續。

 

﹙從此新娘.新郎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但是當妳離婚時是否再依通俗:向男方祖先稟報

 

妳已離婚並請男方祖先作主、答應妳們離婚(連續三允准盃)

 

俗稱:辭祖..放妳回原來祖籍、。以後男女雙方嫁娶各不相干。

 

許多離婚女性朋友這個動作沒辦好以致影響日後婚姻、事業

 

一再受到祖靈干擾一噘不振者.比比皆是。

 

一般做法都只是雙方父母同意、〈甚至雙方父母都不同意〉

 

當事人同意就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了.鮮少請示過祖先是否同意?

 

難怪男方祖先會繼續(保護)妳。不受別的男人欺負妳,以致讓自己

 

深愛的男人事業、感情受到影響、

實是無奈阿....

〈當請示過男方祖先.作主 .有同意妳們離婚了..連續三允准杯後..

 

除表感謝之意.就須迅速離開.勿回頭.水果勿收.不說再見〉

 

本文意在告知〈信不信由妳喔〉

 

990201       

 

 

台長: 農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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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男女話題(愛情、男女、交友)

123快樂元素
這可很重要不得不要知的事~~謝謝分享~~
2010-02-01 23:33:05
版主回應
免客氣啦.只是不忍看到這樣的事情一直惡性循環下去.有些是知道要告訴不知道的.說了總比沒說好..
2010-02-02 22:51:10
夜*希菲爾
哇!真的假的?還有這樣的事情= =
那如果都不同意呢?

那就都不用離婚了? = =
好神奇哦
2010-02-03 16:59:04
版主回應
假的不說.說的不假.看看周遭朋友.或親人便分曉....
人家說..真誠感動天..會同意的
吃人家東西嘴軟
拿人家東西手短要帶水果.餅乾阿..

再說..夫妻緣份該珍惜才是.未離婚之前都有補救辦法.最怕是心已死...
2010-02-04 14:12:27
流星雨
現在婚姻自由的社會
那有人遵守這一套舊社會的體制
只要是到了法定年齡
男女愛的死去活來
還是選擇自己同意

離婚更是一刻不想留

問候農軒好友
2010-02-04 12:58:05
版主回應
是阿.要請老祖宗觀念修一修改一改.免得後輩子孫一再侵犯到老祖宗的舊社會的體制.連神都莫可奈何.
安好.好友
2010-02-08 08:42:46
村夫
有喔...所以再婚的女人也不如藝的多..
2010-02-11 10:08:52
版主回應
是阿.有些事是信者恆信.不信者也多.生活總是要過.好壞自擔囉..
在此祝賀.村夫.福虎生財.好運到來.
2010-02-11 10:29:17
Yang 咩咩
果然你不說我們都不知道 ~~ 以後要結婚時,,這就幫的上忙了 !! 感恩丫
2010-02-14 03:44:31
版主回應
安好.免客氣呦..
2010-02-15 09:11:32
菲菲
合法的程序都必須辦理註冊手續,否則關係視為「無效」。
2010-03-18 15:41:21
版主回應
是的.一切有情.尚須法理為先.
安好..
2010-03-19 16:24:54
鯤鴻
眼見為憑
是自認為科學的現代人之一個說詞
鬼神冥冥
眼不能見
就置之不理也不信
這是現代人敢妄為的主要因素
社會亂象由此生

不是只要陽世合法即可?
原來離婚也要行這個冥禮
才能有平順的往後人生
是值得參考
也是可行
2010-05-06 16:57:23
版主回應
有情世界禁忌多.不知不覺中造成許多不必要的麻煩而不自知.如事業.家庭.健康.金錢等等的損害.人嘛.還是安份一些些較為妥當..
尤其現今.工作機會相等.男女相處易生情愫.而夫婦間常常為經濟.教育小孩問題鬧得貌合神離.此時最易出現情感危機...愛上不該愛的..比比皆是..真的該慎思.
世間一切.都離不開陰與陽.陽合法.陰亦要合理呀..要不然.豈不是會產生循環大亂?.
安好^_^
2010-05-07 14:15:12
菡萏花閒
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說法,
這倒真的是很少人會想到的,
不虛此行造訪.

不過, 換個角度思考,
現在有許多的離婚案件拖延,
或著離婚後前配偶仍糾纏不放,
是否也可以用此方法尋得解脫?
2011-05-02 12:01:34
版主回應
錯..
祖先是祖先.是祖靈問題.
在世是陽世問題.需當事者一同解決的事..
離婚後前配偶仍糾纏不放?乃是身.心.靈境遇
未達一致.所以不得解脫..
安安^_^
2011-05-03 10:49:48
貝兒熊
內容很好
2011-06-01 16:48:49
版主回應
謝謝...
也請知道的告訴不知道的朋友...
讓大家都好起來...功德無量...
^_^
2011-06-02 09:52:46
研荷山人
謝謝您讓我曾廣見聞
2011-06-28 19:46:05
版主回應
不用客氣啦..只要知道告訴不知道的就行了.
讓周遭都能好轉起來....
^_^
2011-06-30 10:16:01
研荷山人
您好:提醒您要注意血壓喔,現在衛生署已經把高血壓的標準修正為140了喔!高血壓如果沒治療就會中風。中風是會一而再再而三的中下去的,此時如果再沒控制好,就只剩等洗腎的份兒了。這是我親身的經驗,在我中風之前,從未吃過降血壓藥,中風後,才開始吃降血壓藥。三個月後兩腳發生水腫。這在中的範圍是傷腎,我連續吃了五帖專治腳腫的中藥,至今已滿六年未再見腳腫。其次要呼籲作一項健保局不給付的健檢,那就是同半胱氨酸Homocysteine【台式唸法:厚麼些斯梯】(俗稱心血管疾病因子,它的標準應該是在十以下,如果您檢查結果超過十究要徹底的改變您的飲食習慣,多吃青菜少吃肉就對了!
2011-07-04 19:43:25
版主回應
謝謝您.知悉了.無須一再的提醒吾.
對.多吃青菜少吃肉就對了!
2011-07-05 18:10:37
風中的玫瑰
嗯~~說得有理~~
來時有通知~~
去時理當相辭~~
合情又合理~~
讓玫瑰又學到了一個道理~~
謝謝分享呦~~

農軒 晚上安安 *^_^*
2011-07-10 18:25:08
版主回應
來時有通知.去時理當相辭~~
彼此相安無事..現今離婚率實在太高了.
若不處理好這層關係.真的沒完沒了.

風中的玫瑰.不用客氣.相互學習而已...
安安^_^
2011-07-13 09:58:55
皮厚
陰陽兩相稟
情理尊鄉誼
親人動議氣
回頭不認情
得宜無怨啟

安 好
2011-09-04 16:26:02
版主回應
一切常理詢
二邊須同理
三方亦無憂
四通八達顯
五五平常數

歡迎您.皮厚.這個站台名字很有趣....

日安^_^
2011-09-05 09:47:04
皮厚
哈~~
搞笑無皮厚
承蒙看得起
話語不得體
行禮別在意
笑笑且過去
人生丑小弟

如意而已
2011-09-05 10:52:33
蜜 雪 兒
我曾經聽過,也相信,也有說若無法回婆家,到廟裡請地藏王菩薩做主也行。是嗎?
晚安!
2013-11-19 19:57:23
版主回應
若是當事者能直接與祖先對話溝通
取得同意是最好
透過地藏王菩薩做主調解也行
但是效果可能沒辦法直接了當兩相情願解決
因為祖靈多少還是要給地藏王菩薩面子吧
但也須是到地藏王菩薩廟.而不是一般廟宇的地藏王菩薩
職權關係吧~

日安^_^
2013-11-21 13:16:0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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