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保險理賠金遭侵吞 預立遺囑 或將財產交付信託
記者項程鎮/特稿
保險理賠金的歸屬問題,依民法等相關規定,法院裁定配偶為監護人時,有權替失能(即禁治產)的另一半管理保險理賠金等財產,但根據民法親屬編規定,監護人須受到親屬會議的監督,並應每年向親屬會議報告上述財產的使用狀況。
德律聯合法律事務所呂偉誠律師指出,以本案來說,魏羚伊在丈夫失能後,依法確實有權以配偶身分擔任丈夫的監護人,並代管保險金,但雙方離婚後,應向由前夫的父母、祖父母或兄弟姊妹組成的親屬會議,報告財產現況,並返還剩餘財產。
為免類似侵吞保險理賠金情形一再發生,害得失能的植物人生活無著,保險當事人發現自己健康情況不妙,最好儘早將財產辦理交付信託,或預立遺囑。
以上是像那則領錢落跑新聞時所作的特稿防範方式
信託~~ 預立遺囑
破爛人的方式可以去各縣市的 調解委員會 各檢察機關的服務台
都有義務的人教導如何使用唷 這麼作是為了預防將來不幸的事情發生
不過,沒錢的我不用了^^
投票日勞工權益規範及投訴管道
◎《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
.投票日應放假一日;不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
.僱主徵得勞工同意當天工作者,應加給工資,從0時至晚上12時都算,且不應妨礙其投票。
.違反者可處6千至6萬元罰鍰。
◎《選罷法》規定 以強暴、脅迫方式不讓人投票,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投訴管道
.行政院勞委會02-85902866
.各縣市政府勞工處
台北:02-27598889
台中:04-22289111
高雄:07-8124613
資料來源:台中縣勞工處、律師郭隆偉、《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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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也是今天才知道原來選舉假不可以扣的,砲媽工廠都沒在鳥他的。連中科那些大廠都不鳥了,想來我們這些小廠會理才怪咧算了快退休了撐一下好了。這就是無奈為了討生活,難怪會出了一個色狼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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