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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法律專線〉協議離婚 要一起去登記

提供/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Q:鈞湄因與先生個性不合長年處在爭吵的狀態,最近兩人同意協議離婚,並到律師事務所辦理手續後就不再聯絡。 鈞湄在與朋友聊天的過程中意外得知,兩人若只拿著離婚協議書,儘管雙方及證人都簽名蓋章,但若沒有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這段婚姻還是存在。真的是這樣嗎?...

新聞台: 雜物房是天堂 三房 | 台長:powan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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