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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09:30:37| 人氣1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111年度適用之費用率得予調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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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15)日發布「稽徵機關核算111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111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及「111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下稱其他所得者)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

財政部說明,109年度起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致收入減少、費用增加,使費用占收入之比重增加,該部訂定109年度及110年度上開費用標準時,增訂適用之費用率得予調增之租稅協助措施。考量111年度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且本土確診病例大幅增加,111年度有賡續提供上開租稅協助措施之必要,故適度調增111年度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者費用率如下: 

一、醫事人員屬防疫前線,需採取更高規格防疫措施,有其特殊性,爰「醫事人員」各項收入適用之費用率得按費用標準之118.75%計算〔例如:西醫師全民健康保險(下稱健保)收入之費用標準由每點0.8元提高為0.95元,掛號費收入之費用標準由78% 提高為93%〕;又藥師之健保收入(含藥費收入)適用之費用率,由94% 提高為97%。上開「醫事人員」適用之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無須個別舉證其受疫情影響情形,亦無適用條件限制。

台長: 霈昇會計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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