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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2 09:10:52| 人氣320|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5年度居住者扣免繳及股利憑單申報即將於106年1月1日開始,並擴大至非居住者可適用網路申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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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表示,自1061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各類所得時,除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案件,以及逾期申報案件不適用外,扣繳義務人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清稅款,並於上開期間內透過網際網路辦理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一經上傳成功,即完成申報程序,既節省時間,又可免除舟車勞頓之苦。
另本(105)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將自10611日開始,至10626日截止。(原申報截止日為1月底,因106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延長至10625日,10625日又適逢假日,申報截止日延長至10626日)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憑單申報可採網路、媒體或人工方式辦理,使用網路申報可不受辦公時間限制,申報期間內全日均可上傳,既方便又節省時間,請扣繳義務人多加利用並儘早辦理,以免集中於申報截止日前最後幾天造成網路壅塞。申報期間如發現申報資料有誤,可利用網路辦理更正申報,但要注意每次更正申報會完全將前次申報資料覆蓋,特別提醒扣繳義務人更正申報時必須重新上傳「完整」正確之資料,並於取得申報成功訊息後,才算完成更正程序。

台長: 霈昇會計事務所

日本藤素
感謝分享!

http://www.yyj.tw/
2019-12-29 21:41:21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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