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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3 09:17:54| 人氣12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內埔鄉民鍾先生來電詢問,欲將其名下之農地贈與媳婦,可免徵贈與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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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埔鄉民先生來電詢問,欲將其名下之農地贈與媳婦,可免徵贈與稅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表示,將作農業使用之農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土地及其地上農作物價值全數不計入贈與總額。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等,媳婦及女婿則不適用。若贈與農地符合上述條件,則該土地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需繼續作農業使用並不得移轉所有權。於5年列管期間內若發現有未依法作農業使用情事,將限期恢復作農業使用,若未恢復或雖已恢復,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之情事者,應追繳應納稅賦。但如因受贈人死亡、受贈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在此限。

 

台長: 霈昇會計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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