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5-06-29 09:05:32| 人氣17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喪葬費有多少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喪葬費有多少

臺南市花女士問:本人的配偶上個月往生,為其安排喪葬事宜花費金額不少,是否可以全額認列申報?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自103年度起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喪葬費的金額為123萬元,即不論實際發生多少,一律都以123萬元計算。不須要附證明文件,但假如被繼承人是經常居住在國外的我國國民或是外國人,那麼只有在我國境內發生的喪葬費才可以扣除。

該分局進一步提醒,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遺產稅申報,以免被處罰鍰。

台長: 霈昇會計事務所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