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4-01-17 18:43:08| 人氣18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102年基本工資已經調高了,應如何辦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薪資所得扣繳?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答覆:雇主聘僱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居住未滿183天的外籍員工時,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非居住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6﹪,超過1.5倍者,須按給付額全數扣取18﹪。自10241日起,基本工資由18,780元調高至19,047元,故扣繳單位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全月薪資總額在28,570元以下者,按給付額扣繳6﹪,超過28,570元者,則須按給付額全額扣繳18﹪。

台長: 霈昇會計事務所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