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債權人聲請拍賣獲配之金額,原則應先抵充利息,並就其受償利息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提供擔保債權之財產,若其未向法院聲明捨棄利息或未與債務人約定抵充順序,法院將按民法第323條規定之抵充順序分配(即先抵費用,次充利息,再充原本),並作成強制執行金額分配表,則債權人因而獲分配利息部分,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規定之利...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霈昇會計事務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