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張相片拍攝的是,目前住屋門庭前的陽台,與進出要經過的樓梯。這天下午雨後天晴,牆壁還有濕氣,強烈的陽光曬得我身體回暖。回想在巴黎的租屋,陽光射進屋子的時間,印象裡總不超過半小時,很快的就被附近房子阻擋了光線。若想讓身體被陽光曬到,只能站在落地窗外的小陽台。當時,拍攝植物和花朵或需要自然光線,這裡成了攝影棚,我也常在這裡拍攝向外看的天空景象。
住在這小鎮的Maison,幾乎有窗戶就能有被陽光曬到的機會。剛到這裡正逢秋冬,陽光最常出現在房間裡的窗子,如今春夏之際,尤其傍晚時分,陽光從客廳的窗口直射而入。想要把握只有半年的紫外線(秋冬季裡的天氣多陰),這面向西的小台階,成了我十五分鐘日光浴的最佳場所。(April叮嚀過我,每日至少曬十五分,吸收維它命D,預防骨質疏鬆症上身。)或許往後也會成了我需要自然光的攝影棚。
其實,十幾年前我住過這裡一夜,曾和暫住在這裡的香港人一起摘花園裡的櫻桃。目前,和這位香港人失聯,是我不想和她保持聯絡。不是我們之間有過節,而是我更期待和她巧遇。想起在法學業完成後,因九七年香港回歸中國,她不願回到中國的香港,離法直飛往臺灣。之間,有人跟我說過,她在臺灣結婚生子,還請她向我問候。前幾天聽到房東說,她在北台灣開間兒童才藝班。許多陳年往事被房東的話,像幻燈機一般,夜裡反覆的跳換畫面。首先浮出的畫面,她穿著睡衣爬過窗台,和我們登上這座相片裡的樓梯,同在閣樓夜宿。
不知道是因為生病沒睡穩,還是年紀大到把許多事都忘了,或是記憶太沉重,我有選擇性的遺忘。如果沒有在房東家,看見那幅像極她畫風的畫,失聯近十年,即使進出這門庭前兩百天多來,從未出現過她的畫面。
心想,如何與二千萬分之一的人巧遇,一種真正的巧遇,我其實也無法想像。也許就像這次回法國,因種種巧合和因素,我住進這屋子。對於未來和她的巧遇,我無法想像。
200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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