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07-27 22:18:35| 人氣1,002|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分手吵架!忠狗咬傷女友 遭求償360萬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分手吵架!忠狗咬傷女友 遭求償360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7/today-so1.htm

母狗「妹妹」和主人黃文齊關係超麻吉,每天都睡在一起。(記者何瑞玲攝)
被狗撲咬鼻樑,葉秀旗眼臉縫了25針,破相毀容。(記者何瑞玲翻攝)
愛漂亮的葉秀旗,自拍照看得出有張秀麗的臉龐。(記者何瑞玲翻攝)

〔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情侶吵架,男子養的土狗護主過頭,幾乎將女友鼻子咬掉,結果害男子吃上過失傷害官司,附帶民事求償360萬元。

毀容!鼻樑旁縫25針

受傷女子葉秀旗鼻樑兩側事後縫了25針,自認被毀容,至今餘悸猶存,出門都要貼人工皮。在知名飯店擔任吧台調酒師的她說,每次照鏡子都快崩潰,求償360萬元是擔心影響將來工作、交友嫁娶,及後續的整形醫療支出。

肇事的「妹妹」是狗齡5年的台灣土狗,原本是內湖流浪動物之家的母流浪犬,4年前被愛狗主人黃文齊認養才有了家,牠的防禦心與警覺心相當強,發現陌生人靠近主人家就會狂吠,甚至多次撲咬鄰居。去年牠發現有陌生人潛入社區頂樓,從8樓一路追到地下1樓,成功幫主人抓到吸毒犯。

去年11月,黃文齊與女友葉秀旗在住處為分手起爭執,「妹妹」看到主人要搶葉女手中的手機,護主心切也上前撲咬葉女,造成葉女鼻樑兩側撕裂傷,黃也因而吃上官司。

黃文齊的父親說,「妹妹」認養4年多來,都與兒子一起睡,葉女與兒子交往時也曾多次在家過夜,與狗同睡,但「妹妹」只聽黃文齊口令。

黃某說,葉女被咬傷後,他馬上將她送醫,事後還陪葉女到整形診所詢問醫藥費,並願意賠償10萬元,但葉女不接受,讓他很無奈。

咬人 已不是第一次

葉秀旗回應,自己第一次到黃家就被咬,事後到黃家更加小心翼翼。有次她看電視節目有個好笑話題,拍打對方肩膀而已,狗竟發出低沈警告聲,讓她嚇壞。

她強調,未受傷前她很愛漂亮,現在很自卑;受傷後,對方沒有到醫院探視,也沒有提過10萬元的賠償費,她在調解時要求50萬元,但黃母只肯賠5萬元,才會告進法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7/today-so2.htm
流浪狗傷人 餵狗的有罪?

 2009-7-27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只是餵狗和給狗棉被睡,不能算狗主人!板橋地方法院判決一起流浪狗「小黑」抓傷男童案,認定飲料店負責人王心慧雖餵過小狗,並給棉被睡,但小狗平日居無定所,仍算是流浪狗,王女並非飼主,無須對傷害案負責,逆轉改判無罪。

被告王心慧感謝法院,她說,「小黑偶爾會出現,最近一陣子已沒看到」。一名附近住戶說,「法院原先判決,讓我們都不敢再餵流浪狗,可能就是這樣,小黑等流浪狗才移至他處尋覓食物,不再出現」。

本案一審為簡易判決,法官判處王女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二審判決逆轉後,被狗抓傷的男童家長,已請求檢察官上訴。

王心慧在台北縣三重市中正北路,和姊妹們一起開設飲料分店,去年4月18日下午,余姓女子去該店買飲料,其子在店前人行道與小黑玩耍,卻被小黑撲倒,並抓傷左臉,當場流血,留下兩道1公分傷痕。

余女在一審時表示,平日皆看到小黑在該店隨意出入;另有隔鄰店家指出,看過飲料店提供食物、飲水給小黑,冬天還拿棉被讓小黑睡覺,法官依此認為王女是飼主,應防止動物侵害他人,判處有罪。

王女不服上訴,二審發現,飲料店從未管過小黑,未綁過狗鍊、項圈或帶去洗澡、看病,每天關店後,小黑依然露宿街頭。合議庭考量,不能僅因為王女曾餵過小黑,就認為是狗主,否則一些來店裡消費的學生,同樣發揮愛心餵過,是否也要負責?加上發生地點並非店內,因此撤銷改判無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7/today-so4.htm
 為狗  譏人LP小  判賠1萬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一棟大樓趙姓住戶,要求鄰居李女管好愛犬,反被對方以台語辱罵「你卵小隻」等語,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高雄地院認為李女出言低俗不堪,損及趙某尊嚴,判決賠償1萬元。

趙姓原告指出,97年2月13日上午,他欲搭乘大樓電梯返回住處,因在電梯門口被李女所飼養的狗撲上而飽受驚嚇,於是要求她多加注意。不料,李女竟在大樓管理室,以對講機對他大聲辱罵:「你一個大男人怕狗,不怕壞人,你卵小隻(以台語發音)」等語,讓他當場相當難堪、名譽受損,並經法院判處她拘役30日確定,得易科罰金,乃要求賠償5萬元慰撫金。

李女坦承言語辱罵趙,但不認為會造成他精神上的損害,並說她是身心障礙者,沒有工作,也無能力償還。

法官調查,「你卵小隻」等語,低俗不堪,足以貶低趙人格和尊嚴,並酌趙月入百萬,及李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名下並無財產,認為賠償1萬元比較合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l/27/today-so3.htm
不滿被狗吠 武士刀砍鄰!


〔記者鄭淑婷/台北報導〕「你給我出來!」男子不滿鄰居的狗對他吠叫,怒持武士刀上門理論,差點砍掉狗主人的耳朵;犯案後還交出 折疊鋸子企圖魚目混珠,最後被拆穿。 警方調查,台北縣三重市男子陳榮鴻(53歲)昨天凌晨返回重安街住處,遇上住在樓下的林姓男子(26歲)正在遛狗,陳嫌疑似不滿被狗吠叫,與林某發生口角衝突,陳嫌返家後越想越不甘心,拿了刀子就下樓敲門理論。陳嫌敲著對方的門還不斷叫嚷,林某57歲父親一打開門,看見陳嫌二話不說舉起刀要砍人,站在後方的林某怕父親遭殃,一把將父親推開趨前擋刀,陳嫌口裡飆國罵、不斷揮刀,造成林某耳朵、頸部中刀,耳朵還差點被砍掉,緊急送醫急救、縫合。

案發後警方到陳嫌住處逮人,陳嫌供稱「不滿遭到鄰居狗吠,才會持刀前去理論」,拒絕回答問題,也不肯讓警方對他進行酒測,甚至交出1把折疊鋸子稱「這把就是兇刀」。

不過林某與林父作證時說,陳嫌是持長50公分的武士刀行兇,並非折疊鋸子。偵訊後,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嫌,將陳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台長: 司佳
人氣(1,002) | 回應(4)|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Justy

為了狗狗
也是有不少紛爭阿
2009-07-28 02:14:31
版主回應
第3件和第4件都是因為住的房子跟鄰居緊貼在一起,根本不適合養狗、硬要養!

第1件那女的曾跟男友及狗、三個睡一起,真是胃口奇佳!
2009-07-28 03:39:13
無厘頭的小瓶兒
唉~有點不知道要說什麼
我是覺得 狗有狗性
很多人 狗生氣了都不知道
還要靠過去摸他的頭
最後 倒楣的狗 得被拖去殺了
我真的相信 狗會護主人
我老公說話比較大聲
有時跟我說話 大聲了點
我的寶貝 就會怒沖沖的看著他
害我老公很受傷 哈哈~~
2009-07-28 23:31:39
版主回應
對啊,有很多人是自已很冒失、才被狗咬的。

你老公該小心點囉!妳有寶貝狗保護,真幸福!
2009-07-29 10:14:54
李寧兒
所以說咩
我們家沒養狗是對的
因為公寓真的不適合
我以前帶過的一個女學生
小時候也曾因大人的疏忽被狗咬傷臉
幸好疤痕已淡去
若非家長提
我還當真看不出
為了這件事
家長內疚得要死
2009-07-29 11:30:00
版主回應
公寓或大樓真的都不適合養狗,我也是因此只好一直忍耐著不養。

小孩常會惹狗,父母都不管教小孩!
2009-07-29 17:09:46
無厘頭的小瓶兒
我那隻寶貝,已經去當天使了
最近幾天,又有一個寶貝去陪她了
生命無常....
2009-08-02 19:17:11
版主回應
什麼?怎麼會?是什麼病?那兩隻?
2009-08-02 23:30:4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