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只能有兩個人嗎?
多了一個,不行嗎?
整理了一些防與不防的片段。
【三人世界】 2004-04-01 15:41:45
【謊言 + 善意 = 無罪 ?】 2004-04-07 11:42:22
【抓姦第六感】 2005-08-21 22:07:30
【愛情時態】 2005-05-23 22:46:25
【三人世界】 2004-04-01 15:41:45
這陣子很流行3P、雜交、外遇、偷情、第三者、交換夫妻....這樣的字眼。甚至還有人大大方方的簽訂三人共同生活契約,雖然結局很狼狽,但是,我不禁思考,三人世界到底行不行。(按:苦苓前“掃”的社會新聞)
父母分離的A君將安全感建立在女人對他的依賴上,每段戀情也幾乎都有時間是處於三人世界,這樣的情感模式,讓不得不離開的女人傷心欲絕,讓後來居上的女人永遠提心吊膽,一而再再而三的循環著,後來居上的總有一天變成不得不離開,因為總會有新的女人榮登寶座。這樣的三人世界,有眼淚、有背叛、還有不甘心跟不忍心,這男人,真的有把握一直從這樣的曖昧關係中獲利?
夫妻之間的三人世界,通常得躲躲藏藏。因為不但要背負道義上的責任,還可以根據法律加以治罪。若發生性行為的話,更允許用很嚴重的字眼定罪,叫做「通姦」。但我不能說服自己的是,若兩者之間已經全然沒有愛情,我們還有沒有藉口繼續追尋生命的Mr. or Miss Right? 又或者,結婚契約其實就是一張賣身契,你得賣了自己的身體,更典當了唯一的靈魂。
電視新聞偶而會有用人間佳話的角度去報導一對互相扶持多年的大小老婆,她們共用一個男人,她們以姊妹相稱。我試著感同身受,想像著稱呼另一個女人為姊妹,然後根據日曆的記載同她分配老公今晚會睡在哪裡...
生活中,也碰到過太多婚姻外遇的例子,男女都有,這無關教育程度或薪水多寡,更跟你的長相身高沒有關係。有幾個還是那種標準丈夫型的男人,可以笨到在記帳本上寫下買花,然後讓老婆發現他其實買花送給另一個女人。原來,追求三人世界根本就是一種天性?再笨的人也都一樣有這種需要?所以市場源源不斷的供給?
我不禁開始想像,周遊在兩個男人之間的生活,是不是等於置身天堂。
看樣子下段感情我得把三人世界當成一個新的挑戰目標,努力追尋?
【謊言 + 善意 = 無罪 ?】 2004-04-07 11:42:22
當一個人說出來的話,是不實的、捏造的、與實際違背的,我們可以發現他往往都很心慌,也察覺出他在說謊。說謊是人之常情,大概每天都會發生在我們周圍,自己說謊,也聽別人說謊,甚至有些靠嘴巴吃飯的人,與其說他會說話,不如說他擅長說謊。
那愛情呢?
講求坦白誠實,被賦予高道德標準的愛情,對於說謊又能有多大的忍耐與包容。
我想到遊戲節目中,來賓驚慌失措,一邊抱著快要爆掉的汽球,一邊想趕快把燙手山芋丟給對方的模樣,我們是不是也在不知不覺中,不斷的用謊言來測試愛情汽球的極限?只要對方還有彈性,我們就情願假設裝滿謊言的汽球不會在自己手上爆掉,我們就可以假裝還有時間把汽球重新放回對方的手裡。
我舉一個例子,A君對老婆說今天一整天都在客戶那開會,其實是請了一天年休,自己和三五好友相約打牌。很明顯的,A君撒了一個天衣無縫的謊,更同時讓老婆好過,自己好過,牌友好過。如果A君坦白的告訴老婆,他今天休假,他計劃打一整天的牌,結果可能是老婆氣呼呼的,自己氣呼呼的,牌友也氣呼呼的。我在旁邊,見識到了A君巧妙地運用了這個可以皆大歡喜的小小技倆。
我想到了「謊言 + 善意 = 無罪」,
這愛情的方程式,究竟會是一個恆等式,亦或是根本無解?
還是我們得給他一些假設條件,比如善意大於5,謊言小於3之類的前提???
我只能說,只要多給對方一些空間,多給自己一些自由,或許就不用常常為了這算式費心。
我只能說,謊言可以藉由客觀標準認定,善意卻是主觀的判斷,至於有沒有罪,或許還要牽扯上一點運氣。
我只能說,謊言,就像撒了一顆不知名的種子,我們永遠搞不清楚,究竟會在我們的愛情土地上,種出什麼樣的果實,不過我很確定的是,我們終究得把它吞下去...。
【抓姦第六感】 2005-08-21 22:07:30
女人對於愛情,都有那麼一點第六感吧...
想到的時候,檢查男人的簡訊、電子信箱、發票、手機通聯記錄、...
在這個科技發達的時代,我們實在太過輕易的發現破綻。
然後呢?....
當我們真的因為與生俱來的第六感嗅出端倪的時候,又應該怎麼自處。
或許,這才是所有問題的開始吧。
情況會像心理測驗一樣的赤裸裸,經過連串的自我說服與邏輯辨證之後,我們只能選擇接受,或者選擇離開。而且不論走那步棋,從頭到腳被放大剖析的竟然只有自己、自己以為的愛情、自己以為相愛的男人、自己以為的天長地久、自己以為的誓死不渝....全部都只有自己,all by myself,畢竟這才是心理測驗設計的本意。
第六感就像是在車內違法安裝的感應器一樣,
就算能夠在測速照相之前刺耳的大聲提醒,
也無法制止駕駛已經進行中的行為發生。
差別在於,違規之後有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而已。
殘忍的迷思是,誰來決定這樣的行為違法?
在沒有任何法律約束的愛情之中,
不愛就是不愛了,我們又憑什麼要求對方的對不起?
誰規定車子裡只能有一個乘客,
誰設限行進的速度,
誰決定兩個人的目的地?
既然不能像交通罰則一樣具有強制力,
我又何必因為具備這樣的第六感而沾沾自喜...
愛情,實在很容易。
容易開始,也結束的容易。
容易的像吃ㄧ塊蛋糕,容易的像淋了一場雨。
我們可以選擇優雅,我們可以選擇不要生太嚴重的病,
幾次以後,我們不得不承認,能夠選擇控制的,原來只有自己...
至於第六感,姐妹們不妨就當成是老天爺可憐我們繼續當笨蛋的一種能力。
【愛情時態】 2005-05-23 22:46:25
愛情,原來一直都是進行式的。
我吐了一口菸,斜眼睥睨著你,我才發現,原來愛情過了就過了,有的,只是曾經存在的記憶片段。這種僵化的關係讓我想起永遠學不會的英文時態,就如同我釐不清兩個人之間的空格究竟是ing還是ed,或者我們該賣弄玄虛的填上have,好把狀況搞的更撲朔迷離。
我問自己,其實真的愛過你?
只是走到後來,你給的不是我要的,在愛情經濟學中,我終於不知不覺的將你淘汰,混亂中找到了一個可以平衡市場的人,放任自己沉迷於另一次的買賣,好死不死,這次供給卻百分百的滿足了所有的情慾需求。
我開始懷疑,扯斷繩子是不是就能自在呼吸!
其實不討厭你,也不一定非得跳脫這種詭異的雞肋關係。我有些虧欠,帶點迷惘,無可奈何的繼續生活,和你一起。我無力規劃沒有我的你,只好潛意識的期待你能背叛,好為我所為的一切正名。我被過去式的愛情綁架,偷偷摸摸的掙脫,卻不敢大動作的驚擾了你。
一樣的日出日落,你是否察覺我的心不在這裡。
愛情,原來只能是進行式,每分每秒都有不同的悸動,呼吸也讓人目眩神迷。
不忍心的我,選擇乖乖的待著,呆在一潭淹不了人的死水裡。
我沒有走,卻早已在框框裡填上了ed,這算不算宣判了你我的無期徒刑?
心坎裡等著大赦或者來場死刑......
by小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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