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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8 11:18:58| 人氣366|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04】婚姻大宅門六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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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狂的敲著門,喊著讓我進去。
我發狂的敲著門,喊著放我出去。
把一系列將婚姻比喻成“門”的舊文章,做了一些整理。
才發現很多事情,都有些脈絡可循。


【門裡門外】 2004-04-12 17:12:37
【關了門,開窗的透氣】 2004-06-01 12:11:26
【門內的掙扎】 2004-06-25 20:21:16
【門外漢】 2004-08-31 09:53:17
【門裡→純粹的愛】 2006-06-12 08:11:22
【關門後的轉身離去】 2007-09-20 19:21:06
【10個不結婚的理由】 2004-03-15 11:15:58 (TIP)






【門裡門外】 2004-04-12 17:12:37

婚姻像是一扇很沈很厚很重的門,你不完完全全的踏進去,其實不會了解門裡面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所以結婚的時候,新人總是熱熱鬧鬧、鑼鼓喧天的昭告天下,準備踏進這扇門了,快給些祝福吧。

幾個結了婚的好友,偶爾也對我這未婚女子說,我已經是黃臉婆了,快跟我分享一點生活中的有趣。總之,門裡面的事情,不是我們在門外的人看的清。

我對朋友說,與其說我談了二次戀愛,不如說我離了二次婚,語氣中除了戲謔還參了一些苦澀的成分。本來兩個人開始住在一起,不也就等於踏進了門裡。唯一不同的,這扇門少了法律的約束,親友的關懷,總是略嫌單薄,有種不夠牢固的無奈。不過同居或許也有它正向的部分,例如免掉了麻煩的手續,或者是不用經歷分不掉甩不開的悲哀。

門裡門外,門裡的羨慕門外的自由,門外的貪圖門裡的安定。

最笨的,是這些年來總在這門裡門外進進出出的我,
至今,還搞不清楚,還沒有理出頭緒,是什麼原因把我趕出了門,又是什麼原因把我拉了進去。






【關了門,開窗的透氣】 2004-06-01 12:11:26


有人說婚姻就像是高級餐廳,外面的人拼了命想排隊進來,裡面的人卻痛恨自己付出的昂貴代價。我雖尚未置身其中,卻也幾次莽撞的在畫虎不成反類犬之處所費不貲。

經營婚姻並不容易,花費的心力大概跟照顧一個新生的嬰兒差不多。永遠不能掌握什麼時候會出什麼狀況,當然也很難練就出能對症下藥,開出合適的處方的好功夫。

大體上來說,身邊朋友結婚後的情況都不錯,絕對稱的上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不過我未必相信眼中所見,就像隔著玻璃窗看著高級餐廳桌上的佳餚,排列怎麼精緻可口,配色如何令人垂涎,終究聞不到其中味道,嚐不出箇中滋味。

好友問她老公;「若是我精神外遇會怎麼樣?我肉體外遇又會怎麼樣?」

老公回答:「肉體外遇我就把妳打死,精神外遇我就把妳打個半死。」

我跟好友說,那妳一定要回答「我情願被打死,因為這樣至少有爽到。」

後來我想了又想,我們這種其實不叫做精神外遇,不過是「正常社交」而已,根本不用想太多。而且為了避免以後發現老公付諸外遇行動,自己淪落到在家氣的半死的地步,現在能把握正常社交的機會,當然不能放過.....

女人,本來就要對自己好一點。如果婚姻沒有辦法提供給我愛情的養分,偶而去便利商店買個「正常社交」代餐.....。



親愛的老公,有那麼嚴重嗎?






【門內的掙扎】 2004-06-25 20:21:16


你對我說你精神上愛上了別人。
你沒有辦法對身邊的人好。

你開始對你別人的別人吃醋,
兵荒馬亂,手足無措,左右為難。

你嚐到了愛情的苦果,
明明心痛卻又甘之如飴。

我拼命的逗你開心。

告訴你不要預設立場,儘管放手去愛。

去享受愛情,去關懷呵護,
去飽嚐思念,去拼命付出,
去體驗歡愉,去感動人性。

我們活在世界上,
愛與被愛的機會是那麼的少,
道德與社會的規範卻又那麼的強悍,

我鼓勵你,跟隨著你的心來決定你的行動。

我祝福你,獲得精神上的滿足還有費洛蒙的挑逗。

婚姻,只是一張有法律效力的白紙黑字,

愛,卻是真真實實的用心感受。


親愛的,不要折磨自己,
我希望你快樂,
還有期待看到你臉上的歡笑表情。

我仍要你謹守分際,
要玩的漂亮,
要能不玩出火。

等到能收能放的那一天,
你終能遊刃有餘的預設立場,
主導這場粉紅色的愛情遊戲。



謹以此文獻給在婚姻當中偶有迷惑的你



【門外漢】2004-08-31 09:53:17


之前我曾經談過門裡門外的概念。如今我又要再次以門外漢的角度來窺伺這種被法律、宗教規範的倆人關係 — 婚姻制度。在進入主題之前,我必須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再次強調以下文字乃作者杜撰,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妻子不等於是你的充氣娃娃》

民法第一千零一條: 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是不是因為如此,男人可以在忙完之後,大喇喇的爬上床把女人搖醒。貪婪的說一句我要,然後開始接下來的動作。我不清楚這種關係的發展是因為太過熟悉彼此的身體,亦或是太過陌生對方的感情;沒有甜言蜜語、沒有前戲、沒有熱吻、沒有愛撫的一陣抽插,男人用一種草草了事的態度來出清存貨。二者之間做愛的字眼早已消失於無形,或許可以用「性行為」這種生理性的寫實描述取而代之。

女人在心裡計量盤算的往往只剩下答應男人敦倫的額度何時用罄。



《別把老婆當成你的專屬佣人》

根據女人燒香拜佛求的就是有張長期飯票的擇偶理論,一個在經濟上有相對優勢,並且標榜有家庭觀念、個性傳統保守的男人通常在婚姻市場上頗具競爭力。可惜時間一久,女人發現自己千挑萬選來的不是男人,而是上面有數字的薪水袋。人通常會對環境認命,除非抽絲剝繭、錙銖必較後換算出自己當黃臉婆的勞務報酬如此微薄,就有可能就會大發雷霆。

女人永遠都免不了在家事做不完和老公薪水不夠多中的微妙掙扎。



《老娘嫁到你家不是要當二等公民》

進入婚姻狀態後的女人通常還會面臨二種身分。
為人母,再次為人母。前者是生命的喜悅,後者是逼不得已的過程。
一種叫做Mother,第二種定義為Mother in Law。
我很佩服外國人的實際,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這聲媽是礙於法律規定。
叫人媽的不甘心,被叫媽的也不一定順心。
難道真是因為男人的嘴曾在不同的階段咬過這兩個女人的奶頭,所以二個女人就得像是被下了蠱般團團轉,莫名其妙的費盡心機,爭執搶奪,場場鬧劇。

女人對於民間故事中能把媳婦惡整的婆婆角色,只能自嘆弗如,無能為力。



我想短時間內門外漢的身分不會有結束的一天。
請容我未完待續,下回再議....








【門裡→純粹的愛】2006-06-12 08:11:22


什麼時候開始,愛情的堅持不能復見?
什麼時候開始,愛情的底限節節敗退?
什麼時候開始,愛情的絕對只是幻影?
什麼時候開始,愛情的純粹消逝無蹤?


曾經澄澈如鏡的心,清楚知道愛情只有兩個人的位置。
我為自己「不納第三者,不搞第三者,不為第三者」的三不原則沾沾自喜,我為自己不是1就是0的宣言甚是滿意。還記得那個少不更事的年代,未經塵世沾染的大放厥詞,我很認真執著的宣告著,我的愛情不能有第三者,如果有,不管多愛我都會放棄......


奉為圭臬並痛苦的執行幾次後,我卻不再有當年的勇氣。
開始用其他的理由說服自己,假如一切都是如此的perfect,
為什麼不能把第三者這種事情當作是一次試煉,一種難關,一場危機?
如果犯錯的人誠心懺悔,如果原諒的人真心寬容,
回憶是不是就能撕掉重來,不只是丟到資源回收筒般敷衍簡單。


忘了外遇其實是種習性,更忘了原諒只是欺騙自己。
選擇了接受第三者的存在,消滅也好,忽略也罷,走下去的不一定還是愛情?
一但勾了accept的選項,同時承接了後果自負的但書。
繼續上演的,是貌合神離的天賜良緣,或者浪子回頭的真愛極致。


愛情的擔子太重,只能二個人扛。
我懷念當年對愛情定義的純粹,卻無力自己的執行。
什麼時候開始,我成了愛情戰役的俘虜,
棄械而逃,落花流水,兵敗山倒。
學會用不平等條約的鉗制去換來短暫的相安無事,
才發現原來失去純粹也同時show hand內心的永遠,寧靜...







【關門後的轉身離去】2007-09-20 19:21:06

女人,再怎麼厲害,再怎麼精明,再怎麼能幹,終究是個女人吧。

會疲倦,會軟弱,會依賴,會撒嬌,會對所有毀滅愛情的點視而不見。

可是女人知道,所有的事情都有個底限。

所以沉默不一定代表真心的認同接受。

只是女人還有力氣去表現體貼善良的柔情面。

也可能是種包容退讓,或者昇華成一種麻木,嗅出原始單純的腐朽。



不言不語的女人。

呼天喊地的女人。

搥胸頓足的女人。

又哭又笑的女人。



每個女人都有自己的方式面對愛情。審核愛情。解剖愛情。







轉身離開的時候,那怕再重的行李箱,


也能拖著走到不讓曾為旅伴的他看見方休。




步伐自然的律動,耗盡眼淚的額度,燦爛一笑的綻出。








該怎麼說呢?

對於這種不知追求什麼的瘋癲,還有那些石沉大海的善意,

不是我的我,該是耗盡了的時候。

真的累了。我說。












所以。消失。也是一種理由。









沒有主觀意識的我。

沒有修飾包裝的了。

走。

是我對你所有意猶未盡的休止符。












沒有誰傷害誰,誰滿足誰之前。





走。







是我留下唯一愛上你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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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10個不結婚的理由】 2004-03-15 11:15:58

(某個工作上認識的朋友要求發想的...聽說是女性雜誌要用的)



1.結婚是二個家族的事情,太複雜了。
(還沒準備好叫其他人爸爸媽媽)

2.還沒懷孕,所以沒有到要給小孩一個名份的時候。
(還沒準備好被別人叫爸爸媽媽)

3.經濟獨立自主,不欠男人養。
(我已經有房有車,何必給自己找麻煩)

4.婚姻是一種視女人做家事為理所當然的制度。

5.結婚以後亂搞在法律上叫做通姦。

6.保有自己對自己結婚典禮的想像空間。

7.結婚之前視一年到頭的節慶為理所當然(情人節、生日、認識週年、...),
結婚之後希望大年初二能回娘家多住幾天。

8.不想放棄電視遙控器的主控權。

9.對於身邊躺著一個男人相擁入眠這件事,沒有任何幻想。
(我不需要一個只能相擁入眠,讓我看得到吃不到的男人)

10.還沒遇到讓我心甘情願從小姐變成太太的好男人。
(理想男人早就是別人的爸爸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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