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有寫這系列的文章了,最近因為閱讀了Vorbei台長那的一篇關於冠c兄事件的文章和昨晚我室友因為我說某個女明星的樣子讓我看了就想扁而和我翻臉的事件,讓我興起了寫此篇文章的念頭。
我想談的是「明星到底是什麼?」與「公眾人物與道德標準。」
明星,我認為不過就是一種職業而已,而既然是職業,就表示是在工作,既然是工作,必然就要承擔壓力。業務要面對客戶,再強的頂尖業務還是要對客戶某種形式的低聲下氣;員工要面對上司,就算上司是個白目或遜咖,他們還是得從命;服務性質的要面對客人,就算是奧客他們還是得微笑以對;作家要面對讀者的批評,倪匡和金庸等一代科幻、武俠小說大師,還是會有人認為他們的作品不怎麼樣或是覺得他們已經寫不出新的東西了…等等等,不勝枚舉。
而明星要面對不就是觀眾嗎?身為觀眾的一員,我對她的表演、甚至僅是她演的角色感到不滿意或討厭,而嫌棄他/她也是很正常的,就像嫌餐廰的菜不好吃一樣,我不覺得有啥不妥當;再者,嫌棄人家也是要就事論事的,不能說她演的角色看起來欠扁,所以我下次看到她就要扁她,還是說她私底下也一定是這個德性。不過反過來看,秦楊啊、花系列的一些演員其實都是成功的,因演出那個角色而被討厭,不也等於他們演的微妙微肖嗎?總而言之,對於現在這種罵明星就跟罵人家信仰的神一樣糟糕的趨勢,實在讓我傻眼。
再來,以「冠c兄事件」來看看所謂的自愛問題。老實說,誰不應該自愛?唯一不同的是,大部分人的不自愛都不會被別人發現,也不會被拿著放大鏡去審視。公眾人物是很特殊的一群人,舉凡像是政治人物、明星、露臉作家、DJ、大老闆…等,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被千百萬雙眼睛盯著瞧,其中幸災樂禍希望他們出包的人也不在少數。「這是誰的錯?」媒體的錯?別鬧了,也不想想媒體是報給誰看的,我還寧願說是教育或是父母沒教好的錯,不過那又是另一個問題了。我只能說,大部分的公眾人物是自己選擇要面對這些風險的,若是自己沒辦法管好自己的行為,哪天被爆料了也就只好乖乖道歉,雖然我不覺得有任何公開道歉的必要,不過”社會大眾”是這麼覺得的。
最近常看到誰誰誰吸毒、誰誰誰是同性戀、誰誰誰搞外遇、誰誰誰劈腿、誰誰誰搞性愛趴…之類關於明星的新聞,我在想這些報導的意義在哪?有人說明星是公眾人物,會讓青少年起而效仿。我就覺得奇怪了,啊你不報人家不就看不到、也不會學了;更奇怪的是,若真那麼有影響力,為什麼大部分的公眾人物都會參與公益活動,卻不見大家群起效仿呢?另外,還有一種報導是-”驚傳大學教授外遇!!”奇怪了,外遇就外遇,跟是不是大學教授有什麼關係啊?教授就應該有高道德操守嗎?等號也不是這樣劃的吧!
「某某某(明星or公眾人物)都怎樣怎樣了,我做了什麼什麼也不算太過份啊!」我想很多人在看這些報導時,在心中一定閃過這些念頭。
我最後要說的重點是,「拜託一下!請不要再有這些莫名其妙的迷思了好嗎?那只會顯現自身的無知與幼稚!想想耶穌說的話,我們憑什麼去對那個犯錯的人丟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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