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的房子是位於小鎮西南方的一個住宅區裡。附近的丘陵上,有一座鎮立的游泳池。自從 8 月 4 日後的每天早上,我幾乎都會在游泳池中以仰式、自由式、蛙式各游五百公尺的方式來消磨半島之上美好的早晨;而下午則是騎著單車,有時沿著彎曲的海岸線遊走、有時順著起伏的山稜線前進,無目的地在這個半島上的小鎮隨意亂逛;當夜幕低垂時,就到「The Blue Sky」,去喝罐啤酒、吃盤薯條、聽聽九四年的流行音樂、看看暑假單調無趣的電視節目。一個再平靜、沉默、規律、無聊不過的九四年夏天了。而我的時間也因為這樣,一點一滴地流失了。只不過那時候的我尚未發現罷了。
今天是「那一日」的一週前。子夜時分。在「The Blue Sky」難得乾淨的男女共用洗手間裡的我,正想將今晚所積滿的液體一股腦兒地釋放。實在是因為太熱太熱了,據說有 36 度 C以上的高溫呢。所以今天就多喝了一些,大概足足有半打以上十分冰涼的啤酒。不過。這些並不是重點所在。所謂的「重點」,應該是對於某件事物具有相當關鍵的東西吧。而我想說的是,在洗手間裡,我發現了一個昏倒在地上的女孩。
在夜裡的海浪拍打 73 次岸邊的消波塊之後,我便逐漸地迷失了。然後,逐漸地沉入睡夢之中。
「啊!你是誰?」女孩子醒來,看著我驚訝地叫著。
「個體的存在。昨夜的事忘了嗎?我還想問妳為何會昏倒在那種地方呢。」我如此反問著。
「昨夜?是你送我回家的?你怎麼知道我家的地址!」女孩子稍微想了一下,然後這樣地回答著。
「妳的皮包呀。」
「靠著證件所寫的文字,依循著少許的線索,之後,才能將妳送回家的。而且也替妳付了錢呢。」
「不過,裡面的 4 張一千元、3 張五百元、5 張一百元、1 個五十元、6 個十元、7 個一元硬幣和一條桃紅色口紅、一面有粉撲的圓形鏡、兩張上個月的發票、一張 ID Card 與兩張畫著淡藍色海洋的明信片我可是動都沒動呢。」
「是嗎,真的都沒有亂動嗎?」女孩子帶著懷疑的語氣說著。
「是真的噢。真的真的都沒有亂動喔。」我肯定地說。
「好吧。不過,為什麼你現在還窩在這裡呢?難道你不知道沒有允許是不能隨隨便便地待在女孩子的房間嗎?」
「呃……這個嘛……對了,妳知道嗎?在我大一的時候喔,和一位同系的男生一起到 PUB 去喝酒。」
「那晚,他喝得非常非常非常的醉噢。聽說一回到家就睡著了呢。不過,第二天、第三天都沒看到他來大學上課。」
「後來,問了和他較親近的朋友後才知道他已經死了。所以……」
「所以……所以你昨天才睡在這裡?」她說。
「沒錯。正是如此。」我點點頭。
之後,女孩子不再講話,好像在思索什麼似的。約經過了十五分鐘後。女孩子抓起了身上的被單向廁所的方向走去,並且回過頭來對我說了這樣的一句話。
「趁人之危的男人是最最最最差勁的!就像你一樣!」
但,事實上,我們之間什麼都沒有。而我也不是女孩子所謂的那種「差勁」的男人。
隔夜。在「The Blue Sky」的吧台兩側。我以自己的意志和嵐自己的意志在對話著。不過,也說不上是個重要的對談啦。但,好像是可以讓我想到什麼的。例如命運、緣份、機運、自我之類的事物也不一定呢。
「喂。後來怎麼樣啦,那女孩子?」
「噢。昨天夜裡的洗手間女孩呀。很好,沒事啊。」
「是嗎?有點懷疑呢。到底所謂的事實是什麼呢?」
「喂。別瞎猜。我可是真的什麼都沒做呢。結果那女孩還說我是十分差勁的男孩子。」我如此地回應著嵐。
「喔。真的嗎?為什麼會說出那樣的話呢?」嵐問。
在嵐問完之後。我數了一下手上的指頭,確認了其正確的數目。然後,我將昨夜那尚未流走的記憶述說了一遍,應該是十分簡明扼要的。從送女孩子回家、開門、沉入夢鄉、甦醒、被女孩子質問、與女孩子的對談等等諸如此類的事。而對於這些部分,我認為我並沒有做錯什麼。同樣的,嵐也有著和我十分近似的認同。不過,嵐對我這樣地說:「有朋友在一起是件非常好的事喔。因為緣份這東西是可遇不可求的,對吧。若等把那所謂的『誤會』完全釐清之後,也許你們會成為不錯的朋友噢。更何況,那女孩子感覺還不錯嘛。可能是十分值得一交的人呢。」
「也許吧,因為命運它基本上就是個十分莫名其妙的旅館接線生啊。」
此時的月,像一顆高掛虛空的鵝黃色廣告氣球,那種似乎使我感到有那一點點的虛假。沿著八月裡海岸線旁的道路,騎著我淡紫色的自行車回家。不過,在還有 五公里遠的路旁堤防上。洗手間女孩靜靜的蹲著,真的真的是非常安靜,安靜到好像整片海都結成冰的那種地步。而她在做些什麼呢?我不知道。也許應該說是不很清楚吧。因為當我發現她時,她正喝著手中的 KIRIN 啤酒、撿起水泥地上的小小石子,向那廣闊的黑色之海投去。十分流暢、十分自然的一種微不足道的感覺。至少,現在的我是如此認為,因為人總是常將所謂回想這種東西,美化得與事實的本質不同了。而且當記憶越是年代古早久遠的,那麼所謂的「真實」就會扭曲歪斜的十分嚴重。此外,若是以相同角度直視,也許看起來根本就是毫不相干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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