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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3 00:07:00| 人氣74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還我宿舍安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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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何春蕤教授昨日於《中時》言論廣場發表之「爭取學生情慾人權」一文,筆者雖景仰何教授之淵博學識,與其對台灣性別意識提升所作之努力,但對其文中有些許論點不甚同意,不吐不快,故提出不同意見供大家作為參考。

何教授在文中提到,日前台大因男生宿舍是否可留宿女生問題引起一陣討論,輿論多認為男生宿舍留宿女生,甚至在宿舍之內享受男女情慾之歡的同學,會妨礙大多數未有女伴作陪男同學的安寧,個人行為不應妨礙他人自由;但何教授卻認為,這種自由主義太過狹隘,認為持這種論點的人,是將本身不想受打擾的自由,經由學校立法轉化成一種無形的暴力,剝奪了那些想追求情慾自由同學的自由,何教授說明,追求情慾解放的自由與其受教權一樣重要,不容許被剝奪。

對此筆者有不同論點,何教授認為追求情慾解放的自由,似乎高於追求寢室安寧與較高生活品質的自由,難道被動要求生活上安寧的請求,其重要性會不如積極捍衛所謂「宿舍打炮權」的言論嗎?會吵的孩子就應該有糖吃嗎?我想,何教授所持這種自由主義的論點也同樣過於狹隘,若依何教授的邏輯推論,如有一惡鄰居深夜不睡,高歌狂歡擾人清夢,身為鄰居的我們是否也應同樣尊重他追求情緒解放,而引吭高歌的自由,寧願自己吃虧,隱忍不作聲呢?我想其中道理應該是不辯自明的吧。

再者筆者想探討此一議題中,台大學生方面在此所使用的語言,台大學生提出「還我宿舍打炮權」,這種乍聽之下驚世駭俗口號作為訴求,為的是想凸顯校方對其人權與自由的不尊重,但筆者以為,訴諸於這種簡單、充滿個人情緒以及充分享樂主義的語言,已使得這個議題被過分簡化成:剝奪/被剝奪、自由/不自由、快樂/不快樂的二元對立,議題背後所隱涵兩性問題、公私領域的界線……等更深層的結構,已無法透過公允的辯證,找到理性的思維。

語言一旦變得簡單,思想也隨之變得貧乏,對於深層的問題探討已變得更加不可能,我們說不出我們不會做的話,同樣地,我們也做不到我們表達不出來的事,台灣學生的語言使用程度低落至此,與時下一些藉聳動言論譁眾取寵、爭取鏡頭的政客並無二異,令人不有對大學生素質低落之嘆也難。

筆者絕對贊同何教授所言,學生的情慾自由應該被保障,畢竟隨著時代的進步,對於性的自主權不該因其性別、年齡或種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也不容他人干涉或有任何剝奪的行為。我想這方面,台灣近年來也因一些社會團體的推廣,與西風日漸影響,傳統的價值觀逐漸被顛覆,E世代的學生對於兩性之間相處模式,與前些世代的老骨頭觀念當然是大異其趣,對於身體的自主權更是不容他人侵犯,這種性別意識的提升固然可喜,不過前提應該是建立在各方面對等的情況下,這種提升才是進步。

所謂「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但在此一議題中,看到極力捍衛他們所謂「宿舍自主打炮權」的同學們,似乎在追求自己的歡娛之餘,忘了給周遭的其他人多些尊重,一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傲慢態度,筆者認為實不可取。何教授援引西方學生為例,西方學生在學校較開明的管理下,在比較健康的環境中,學習到兩性互處與對公共領域事務的尊重,或許在這些例子當中,應有許多台灣學生應引以為鑑的地方。

台長: 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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