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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0 09:34:11| 人氣1,9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110~約伯記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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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詩歌:榮耀能力歸耶和華
http://www.goooooooood.com/ss/38730400.htm
圖片附註:攝於墾丁社頂公園(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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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記~第三十四章

34:1 以利戶又說:
34:2 “你們智慧人要聽我的話;有知識的人要留心聽我說!
34:3 因為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物。
34:4 我們當選擇何為是,彼此知道何為善。
34:5 約伯曾說:‘我是公義, 神奪去我的理。
34:6 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受的傷還不能醫治。’
34:7 誰像約伯,喝譏誚如同喝水呢?
34:8 他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
34:9 他說:‘人以 神為樂,總是無益。’
34:10 所以你們明理的人,要聽我的話。 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
34:11 他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
34:12 神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
34:13 誰派他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
34:14 他若專心為己,將靈和氣收歸自己,
34:15 凡有血氣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必仍歸塵土。

以利法、比勒達、瑣法和以利戶在全篇的演說中,某些部分存在著真理,只是那真理是他自己推論而得的。不幸的是,這些零碎的真理卻被錯誤的推斷和結論所掩蓋。以利戶堅稱神不作惡也從不偏離公平,但是這只是神部份的屬性而已,神是慈愛憐憫的這個部份是他的認知裡所缺乏的,而約伯正好相反,因他認為即使自己有什麼錯誤,公義的神有審判,但也應允在苦難中同在,人只要回轉向神,神就會拉人一把。約伯最難能可貴的是,雖然他自身就在患難中,但他不輕易去猜測神的心意,這也是我們要學習的,儘管我們有豐富的聖經知識和生活經歷,但我們必須確保得出的結論與神的一切話語相符,而不是一部分而已。

34:16 你若明理,就當聽我的話,留心聽我言語的聲音;
34:17 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那有公義的,有大能的,豈可定他有罪嗎?
34:18 他對君王說:‘你是鄙陋的’;對貴臣說:‘你是邪惡的’。
34:19 他待王子不徇情面,也不看重富足的過於貧窮的,因為都是他手所造。
34:20 在轉眼之間,半夜之中,他們就死亡。百姓被震動而去世;有權力的被奪去非借人手。
34:21 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
34:22 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
34:23 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他面前再三鑒察。
34:24 他用難測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設立別人代替他們。

”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祂完全知道人所行的一切,即使我們感到生活中看不見神,但衪確實充滿在天地間,也在我們的身邊。如果神要審判人,不用拘傳人來當面審查,也不必誰見證,衪是全能的主宰,有誰能比衪更能判明,然而衪卻不用這種手段來使人悔改向衪,而是等人們自己願意,所以,冗長無盡的反覆辯駁,像世上的法庭,曠日費時;如果那樣,人的壽命要長許多倍,才看得見案件的審結,公義得伸。因為祂知道人心中所存的一切思相,所以不難判斷,也沒有錯誤。

34:25 他原知道他們的行為,使他們在夜間傾倒滅亡。
34:26 他在眾人眼前擊打他們,如同擊打惡人一樣。
34:27 因為他們偏行不跟從他,也不留心他的道;
34:28 甚至使貧窮人的哀聲達到他那裡,他也聽了困苦人的哀聲。
34:29 他使人安靜,誰能擾亂(註:或作“定罪”)呢?他掩面,誰能見他呢?無論待一國或一人都是如此。
34:30 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籠百姓。
34:31 有誰對 神說:‘我受了責罰,不再犯罪。
34:32 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

生命短暫智慧有限的人們,偏喜歡判斷全能的永生,還有比這更可笑的事嗎?以有限的智慧怎能揣測全能者的心意?且其判斷的結果,必然是無比的愚昧。在這裡以利戶與那三個朋友不同,也是他超過一般人的地方,是他先設定神是公義的。神既是公義的,就”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祂有絕對的主權,因為世界是祂的,祂不用向誰負責,也不可能有自私,也不偏待人。世界上的人,常是看重有錢財,有勢力的人,接受賄賂,出賣真理;所以法庭是為了富有的人開的,有錢斯有理。只是這些人的作為都必不是神所為,人心總是為了自己的私慾而做自己認為合理的事,殊不知是得罪神的事。神的性情絕不是這樣,也不需這樣,因萬有全是祂的,我們的心也是衪的,只不過人心願受撒但的迷惑。

34:33 他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叫你推辭不受嗎?選定的是你,不是我。你所知道的只管說吧!
34:34 明理的人和聽我話的智慧人必對我說:
34:35 ‘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
34:36 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
34:37 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 神。”

生活在人本文化中,我們對於神公義的觀念,感覺異常陌生。有時,因所看到不公不義的事實在太多,所以我們就會發出批評的聲音,但並不等於我們就是公義的準衡,更不能給予自己”替天行道”的權利。我們必須重新衡量公義的標準;首先要先改變篡權自義的態度,謙卑在神的面前,不再輕慢神,接受神所給我們的任何境遇,歌頌祂。
謙卑順服,是悔改蒙恩的開始。在神面前承認自己有不明白的地方,接受神公義的判斷,我們的經驗會告訴我們,是不容易的事。不過,承認神的智慧,是最智慧的;接受神對我們的待遇,是對自己最好的待遇。

台長: 無法沉默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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