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比殺一尾魚容易嗎?
要殺一個人,可以有很多種方法:下毒,可能是最溫和的;槍殺,也許是最快速的;扼殺,大抵需要很大力氣;火燒,兇手必定完全沒有惻隱之心;斬殺,得耐得住這種極兇殘的手段而面不改容。儘管殺人手法很多,但一般人是沒能使得上的。這些一般人,看到別人哭、別人痛、別人流血,哪怕只是新聞報道,或是電視劇集,也已觸動自己的神經,憐憫之心油然而生。
香港發生的斬殺父母,繼而碎屍的悲劇,是我們這些一般人無法用理性去分析的。殺了父母的二十九歲男人,竟還借助傳媒的力量假裝懇切,高調追尋他報稱“失蹤”的父母下落。然後又一邊接受警方盤問,一邊用手機發佈自己的殺人眞相。雖然傳媒很努力挖材料,把這個冷血兇手早已人格分裂的端倪公諸於世,包括兇手積壓已久的怨憤,可是,任我們讀多少報道,也不可能認為他情有可原,只能同意他有病。
平常我看到的最血腥的眞實場面,是在街市魚檔發生的。手起刀落,一尾魚就這樣給宰了。從前,城市人也對殺生不會陌生,因為都在家裡宰魚殺雞,在我很年靑的時候,也曾操刀殺魚。過程當然是殘忍的,先把那一尾活生生的魚用菜刀打暈,再剖開魚肚子,挖出內臟放血,最後把魚鱗刮淨。那年代的我,還在念初中,學會宰魚似乎是每個女孩的必經之路,好比學打毛線那樣平常不過。我宰魚的時候心裡害怕嗎?當然了,尤其是要發了狠才能打暈牠的時候。
後來街市的魚販都提供宰魚服務,着實敎人鬆了一口氣,就像當年我媽媽終於不用再親手殺雞一樣的心情吧。當每個城市人家裡都沒血腥場面出現的今天,我以為人們的膽子會變小,見不得鮮血淋淋,但我錯了。原來網絡動玩對人的心理影響,到了很嚇人的地步。碎屍案偵破的第二天,再有兒子斬殺父母的惡行,而那兒子,沉迷網絡格鬥遊戲,把自己視作漫畫裡的“中華英雄”。
我嚇得一身冷汗。對刑事罪案電視劇很着迷的我,前不久也有過心理異樣,老是想像若手上拿着一把槍,也能秒殺一個人而不眨眼!看來,我還是少看為妙。
(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2013.3.23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