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電視台重播《天地豪情》,大概已是十多年前的劇集。還沒睡的話,有些晩上也會重看一會兒,竟發現劇中人的愛情糾結,敎人難以接受。也許以前看的時候沒有這種感覺,是因為年輕。思想隨歲月成熟,對愛情的看法也已改變。
編劇安排親生姐妹愛上同一個男人。男人心儀的卻是姐姐。姐姐讓愛,男人“唯有”跟妹妹好上了,卻始終鍾情姐姐,終跟妹妹分手,與姐姐共偕連理。這段婚姻註定破裂,因為妹妹在與男人分手時已懷了孩子,只是發現男人愛的不是自己,毅然離開成全姐姐而已。秘密自然是揭穿了,姐姐情何以堪,斷然離婚。
另外兩段感情,是同母異父的兄弟愛上同一個女人。兄長一直愛着女人,但女人愛錢多一些,看上他的弟弟。後來故事幾經波折,弟弟的邪惡本性彰顯,兩人分手。兄長和女人一直維持好朋友的關係,各自與他人談戀愛,可惜好事多磨,緣來緣去一場空。再後來兄長與女人終於成了一對。
朋友愛過的人,已該列入“不能愛”的名單中。與姐妹兄弟愛過的人結合,與亂倫無異,不可想像。
再有一個富家女,美貌與才智並重,卻愛上了吊兒郞當的窮小子。窮小子發憤用功,也不失為一個人才。可惜富家女因一時犯錯,坑了別人代她坐牢,窮小子看不過眼,決然分手。富家女死纏不休,酒醉後仰藥魂斷。她其實不太想死,只是想以死挽留愛郞。
年過三十歲之後,絕少人還會為情自殺。
這是我對愛情的見解。然而世上還是有人想不開,或縱身躍下;或燃點木炭。前者衝動,後者深思。我總以為選擇跳樓自殺的人,都是一時衝動,猛然躍下,後悔莫及。而懂得去買木炭回家,或者訂一個僻靜的房間,耐心生火,等炭火燃起才悽然睡下的,顯然經過深思熟慮,死意決絕。要不然,在開始點火到木炭燒紅這段時間內,應該足以淋熄自殺的念頭。
以死相諫,在其他問題上還不是一個有效的方法,更何況愛情!
由此我想到了經常讀報看到的為情自殺新聞,不勝唏噓。
自殺,只會讓負心的人內疚,不能重燃愛火。因為愛情,早在你死之前已經死了,你的死,無補於事。
(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201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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