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感到害羞的原始人,以樹葉或其他東西遮蔽身體的時候,大抵沒有想過遮蔽身體這一步,邁向了文明,卻又生出麻煩來。
文明人做出衣服,從頭到腳,都有不同款式,叫做時裝。時裝必須與時並進,不能落後,否則辜負了時裝的“時”字。不過某些服飾,就不受此限,因為不是時裝,只是服裝。例如伊斯蘭敎婦女的面紗。
虔誠的伊斯蘭婦女必戴面紗,因為穆斯林聖訓規定所有穆斯林婦女都要戴上面紗。但原來《古蘭經》沒有這項規定,只記載要穿衣的要求,而且是仁慈的勸誡。據第33章59條所載,先知對妻子、女兒和信士們的婦女說:她們應當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體。這樣做最容易使人認識她們,而不受侵犯。
本來戴面紗是穆斯林的宗敎規定,人們應當尊重。宗敎自由是現世文明人的理念。然而,美國受到911恐怖襲擊之後,人們害怕了。
我們沒有靈敏的觸角,只能靠眼睛看事物。看得見,才有安全感。看不見的,便心生恐懼。所以最使人嚇破膽的,是只聞其聲不見其影的凶靈電影。有靑臉獠牙的鬼怪跳出來的,反而沒那麼敎人心寒。
要求別人把臉蛋亮出來,本來也是尋常不過的事。臉部是我們觀察別人的第一道門。像一所房子的門,如果沒有門,如何進入房子裡呢?沒能看到你的臉,想認識你多一些眞的是“門兒都沒有”!
不過法國和意大利先後立法禁止伊斯蘭婦女戴面紗上學,倒不是為了想了解她們多一些,而是因為害怕。人們害怕的是假如有人犯案,沒法認人,不利審查。
這也難怪,除了蝙蝠俠、超人和蜘蛛俠等人,蒙面客都有點可疑。譬如戴“大頭佛”蓋頭蒙面的鐵騎士殺手,和用絲襪子蒙面的銀行劫匪,不都是嫌疑人物嗎?還有《聊齋誌異》裡會畫皮的女鬼,蒙的是人皮面具,可怖啊!當今社會上,能令你心安的蒙面客,大概只剩下患上感冒才戴上口罩的蒙面人吧。
伊斯蘭婦女的面紗,明擺着叫你看不清她的表情,然而,那些讓你能看得見的臉面,你是否又眞能認清其眞貌?你看到的眞是他們的臉,而不是面紗嗎?
(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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