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男人和女人配對,年齡差距要多大或多小,才叫做匹配?
今時今日問這個問題,似乎有點不合時宜,啥時代了?廿一世紀的男女,誰都會說相愛就好,何必計較年齡的問題。在英倫唸書的朋友傳來筆名“女王”的台灣寫作人的網址,在她的部落格討論的多半是女人話題。最新的文章就談到男人二十歲時愛二十歲的小女生,可到了四十,還是愛二十歲小女生這個殘酷的現實。
剛好最近也聽過一位男性朋友的妙論。他說,找一個比自己年輕很多的伴侶,可以降低“吃裡扒外”的慾念。“吃裡扒外”是我的用詞,他沒有說得這麼形象化。理論是:男人(包括他自己)都是愛年輕肉體的,自己的女人比自己靑春很多的話,自己四十她二十,自己六十她四十,自己八十她才六十,這個差距,或者可以令自己安份守己。這個歪理當然馬上被成熟女子駁回:能安份才怪!男人到了八十歲,還是想要二十歲的少艾。
愛情與人類一起進化,已走了幾萬年的路。一起經歷時間的洪流,一起衝破封建的枷鎖,又一起與時並進,今天的愛情,跟從前的不太一樣。現在四十歲的男人追求二十歲的女人,比二十歲的男人勝算高。我不是故作驚人。分析現代女性心態,有一個現象可供參考。今天的女人聰明,特別會打算。四十男如果不是窩囊廢,經濟穩定,生活不成問題。能力高一些的已有車有樓,又有自主權,不用看老父老母眉頭眼額做人。二十男一切才剛起步,跟他一起要同甘共苦好些年,才有望過上好日子。男人四十,對女人也會較小伙子細心遷就。只要他沒有過早禿頭、或頂個啤酒肚的話,勝算怎麼不高?
所以大齡女子如今要覓如意郞君,難上加難。即便不計較肉體靑春,男人也會捨難取易。要哄一個成熟女人開心,難度高。
這樣說來,你也不要太失望。機會還是有的。愛情就這麼玄,沒有公式,沒有套路。哪方出擊,哪方避之不及,栽倒在對方懷裡,得看緣份。有緣無份;或有份無緣;還是有緣有份,神算子也算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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