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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8 19:38:30| 人氣9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給從不摸魚打混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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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好友送我朱德庸的漫畫作品《關於上班這件事》,單看書名已經夠吸引。上班這件事,確是現時社會的頭等大事,又是大部分人每天營營役役的“樂”事。

上班所以“樂”,蓋因那份薪水是我們不可或缺的。不用上班的人不多,你可以說那是幸福,也可以說是淒涼——不用上班掙錢的人幸福;失業沒班可上的人淒涼。

所以有些人寧願唸書,唸完學士唸碩士,唸完碩士唸博士,再想辦法唸個博士後甚麼的。

總之把上班的日子推得越後越好。記得幾年前看過一個關於香港社會面貌的電視節目,其中有一個男人,三十多歲仍在唸書。他不是做學問特別本事,而是轉系重讀又轉系重讀,害得他的父母非常苦惱,養那麼一個兒子,一世辛苦似沒完沒了。

隨意翻一下這本書,居然像占卜那樣,碰巧翻到我的心事。在第二十二頁赫然這樣寫道:“一個人讀二十年書會成為哲學家;一個人上二十年班會成為哲學家硏究的瘋子。”噢,眞有他的。這麼混帳的話也寫得出!

你說,你是瘋子嗎?我是瘋子嗎?但是,你上了多少年班?我上了多少年班?有時候是不是覺得自己瘋了?把美好的時光都耗在公司裡,回過頭來的時候,竟到了要開始計劃退休的年齡。

然而,那份退休金,竟,還沒個影兒!這當頭棒喝,讓你感到老闆對員工漠不關心;公積金制度竟然還沒立法。可以怪誰?你自己。想當初你不早些想到人總會老,老了也要錢才能生活;想當初你找工作的時候,只爭每月薪水高低,不在乎有沒有公積金。你現在知道誰錯了嗎?

我覺得讓上班族最怕的是換上司。換上司比換老公老婆更容易把人迫瘋。一天與上司共對七八個小時,碰上一個合作不來的,上班便是苦事。辭工不幹嗎?沒那麼容易。你還得靠那份薪水過活,養有家小的更不可輕舉妄動。

翻到另一頁,竟又碰巧“卜”到這一句:不停換工作就像不停地結婚、離婚那樣,最後你會發現:下場其實都差不多。

這本書眞敎人哭笑不得。上班的你,買一本來自娛吧。但請記住我的好友在書頁上的箴言:禁止上班翻閱!

台長: 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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