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is, 她絕對是最棒的之一)
Oh won’t you grow up people!
我知道,這樣講實在太過自滿。就像是說我就知道什麼是「成熟」,或是我的價值觀就是正確的,我 blah blah blah。當然都不是真的;我遠遠不夠成熟,我不喜歡做家事,我仍受憤怒與荷爾蒙驅使,我的品味也是主觀而受年齡影響的etc.。不過我想,既然人生之路漫長,偶爾拋棄超自我的限制也是可以接受的吧?再說The Killers和蘋果電腦又是怎麼誕生的呢?
哎,不斷的行為合理化自己,其實也不是要寫什麼有深度的東西。
就是,禮拜五的早上,現在坐在我旁邊的韶玲突然從圖書館印來了Time雜誌的一篇文章,講的是Music--這個夏天排行榜的前十名。我很高興的看到
Coldplay的新歌Viva la Vida(西班牙文,生命萬歲之類的)有在榜上第十名。雖然第十名就是榜上的最後一名,但光看到這首歌就覺得很高興了。文章寫到Viva la Vida的時候,是在講有關「嘻哈音樂如何霸佔歷年來幾乎每一個暑期排行榜,這首歌是榜上多年來少數的幾首搖滾曲目」等等,不過作者認為,有像
I hear Jerusalem bells were ringing
Roman cavalry choirs were singing
的歌詞,他應該當十一世紀的流行曲才是。當然他很有可能是在開玩笑,但我當下還是覺得:”What the?”
單純談這首Viva la Vida,我有看過有人批評說「沒有特色」「太過“流行”」之類的;他的確是比較容易讓人喜歡。不是說很平易近人,而是(旋律上)有一種盛大、狂喜、希望的感覺,加上他個歌詞似乎是還有更深的一層意義。Of course, 他不會是最棒或最有意義的曲子,但在我認為他已經很好了。
另外,文章在後面講到Jonas Brothers,現在最當紅的迪士尼團體。從「迪士尼」出來的?聽起來就不怎麼好的樣子。當然這是偏見啦,不過看到文章裡說「他們最新的專輯主要是在講Girls」我就覺得,還是去找尼莫吧。
這就是我想要寫這些的原因。我真的,幾乎是每一次,都對Modonna, Justin Timberlake和50 cent之類的無法苟同;那麼多首“她好美好性感”“你好帥讓我當你女朋友”“瘋狂派對通宵”“不管世人怎麼說我都愛你”的歌,加上單調的編曲,難道唱的人都不煩嗎?偶爾換個口味也好的嘛!
Coldplay把受洗者約翰的典故放進Viva la Vida;像Just Jack描寫媒體如何捧紅歌手再利用他們墮落的故事賺錢(Starz in their eyes);像Suzanne Vega用令人心碎的女人來描寫紐約(New York is a woman,超好聽的);U2屢次用歌曲寫戰爭的殘酷,Pink則是心痛地指控布希總統(Dear Mr. President);The Killers寫了一大堆令人百思不解的歌(例如Sam’s Town那張專輯,到底什麼是Sam’s Town阿?);Stephen Sondhiem從一幅秀拉的畫(很多點和很多人的那幅)就衍生出了一個秀拉和他曾孫的故事(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 他是一齣音樂劇沒錯,不過裡面每一首歌都很棒)…他們有這麼多東西可以描寫了,流行音樂界為什麼不了解呢?
他們再這樣下去會讓外星人以為地球只有「女人、性、自我崇拜和被禁止的愛」阿!
有時候真的是對太多旋律不錯、或節奏不錯的歌失望了;收音機(加上許多令人搖頭的建商廣告)根本就無法盡興的聽。不過On the other hand,物以稀為貴阿,真的很難想像「每個人唱的都是好音樂」那種世界會是什麼樣子(再說少數的特權之一就是虛榮感阿,真的很糟糕)。
不過,當然還是希望這個世界能多往那裡移動一點點。
還是會有一點寂寞啦,偶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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