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遊戲都有遊戲規則,就像從以前的古文、詩、詞…直到現在的新詩、現代小說,都有該時代所給予的規則。
因為網路時代的開啟,以前我們只能在實體書刊看到已臻成熟的作家的作品,現在則是人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作品,甚至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部落格,而且其中不少發表作品的人也因為有特色而成名,從「第一次親蜜的接觸」的痞子蔡,到現在最紅的九把刀,成功轉變成實體書作家的寫手不在少數。
然而網路的這個環境,正因為「愛怎麼寫都可以」的結果,也造成了作品參差不齊的狀況發生,有像幼稚園的寫手,也有名家的寫手在同一個園地發表,然則也因為如此,網路小說慢慢的變成了只要題材好,不論文筆的好壞都會有人看的世界,但是,不管文筆的好壞,這其中還是有個很重要的規則在裏頭,很多人忽略了這些規則,但也因為忽略了這些規則,而無法成為一個真正實體書的作家來證明自己是真的有資格出書的寫手。
這些能夠成功出版實體書的寫手所成功的條件,除了故事好看之外,還有一個很多網路創作者沒有注意到卻很重要的「基本規則」,這些基本規則可說是外行和內行的最大分水嶺,這一篇可說是「大家來寫網路小說」最重要的一篇,如果你想在幾年後,還能驕傲的拿出來說「這是我的作品」的話,那這一篇你更是千萬不能錯過,同樣的,我會用正例和反例來當例子,也許有人看了會冒冷汗吧?因為這實在是太多人會犯的毛病了,以下就用各點來詳述,當然一篇不可能詳述在裏頭,以後如果有想到其他地方我會再加以補充。
【第一個最可怕的壞習慣,就是沒有用好標點符號】
很多人都不重視標點符號,好像要打這些小豆芽或正確的打出標點符號會要了他們的命似的,甚至以空格來代替標點符號,然後寫出來的東西就變成這樣:
例:「靠!是發生什麼事了 叫成這樣 梓楓停了車 衝上守懿的房間」
假設你的故事真的很不錯,那我問你,你敢出書嗎?你覺得會有人花錢買連標點符號都沒有的小說嗎?
看到這裏,你會笑這些沒用標點符號的人吧?請不要笑他們,有的人用了也好不到哪兒去,因為他們用是用了,但卻私自的將標點符號給統一了,最常見的是「…」和「!」的愛用者,以下是舉例。
例:「我…我不知道…我覺得…這樣做…也許…也許會很好吧…真的…」
例:「哼!我才不信!他這種人!有一天會得到報應的!」
很眼熟吧?會不會好像被人抓住頭髮然後賞了幾個巴掌?是不是這樣?
如果真的有以上的習慣的,請立刻改過來,這是壞習慣不是特色,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能完全的正確的使用以上兩種符號來寫完一篇小說,那你真的屌,可是如果是亂用的話,請更正,謝謝。
另外一種用法,雖是正確的使用了標點符號,但是斷的點不對這一點也很可惜,記住一個重點:「你的斷句是為了方便閱讀的人來讀的,並不是因為自己的思緒斷在那裏,就在那裏標一個標點符號,標點符號過多或過少都會讓人產生閱讀障礙,如果你有為你的讀者著想的話,這一點是很重要的。
反例:「靠!是發生什麼事了,叫成這樣?梓楓停了車,衝上守懿的房間」
正例:「靠!是發生什麼事叫成這樣?梓楓停了車衝上守懿的房間。」
反例的寫法很明顯的是作者本人的思緒在每個環結的斷句,但那並不是適合讀者閱讀的斷句,正例的寫法刪去了兩個讀起來不順的斷句,整個句子就能顯的一氣呵成。
不過,並不是標點符號用的多就是不好,如果這一段是有關於內心戲很重或是一小章裏頭的重點的話,並不排斥你多用,例如:
「今天,我下了一個決定,我決定…明天上課時,要對他告白!」
這一句如果放在全文很重要的位置上,那這麼用是可以的,但是並不是在重要的地方,一樣寫成「今天我下了一個決定,我決定明天上課時要對他告白!」也是可以的,但是這樣一來,第二句會讓人覺得只是一句帶過劇情的句子,所以如果是獨立抽出來的重點句,寫成第一句比較能讓人有感覺,但這是為了營造感覺之用,而且是重點的感覺,全都是重點的小說並不會好看,處處高潮就是沒有高潮,這一點的活用比較需要經驗,也請多多練習。
【第二個很可怕的壞習慣,就是「小說msn化」】
有時和朋友聊msn,會聊的很久很久,而且覺得聊天的其中各種情緒都能聊到很高昂,可是一聊完,回頭看剛才聊天的那些文字,卻又覺得這些文字並沒有剛剛聊的時侯所產生的感覺,非常奇妙。
會因為這樣,其實是因為聊天的時侯,你有假想「對方的情緒」,而且自己也有「對應的情緒」,然而一旦抽開當下,這些只有對話的文字顯的很不夠,因為裏頭的情緒全沒有在文字上頭,簡單的說,你把這些文字給第三者看,他可能完全沒有任何感覺,而你卻被這一次的聊天弄哭了好幾次。
所以,也因為大家常常聊bbs或msn,或者是上網跟人對談,所以也有一部份的人寫的故事也就變成了msn化,變成了一句句只有對話的對話,甚至是到底誰與誰對話常常也會讓人弄不清楚,甚至要看完一遍之後才知道,再回來去猜,以下是我設計的例句:
「老師今天講什麼?」
「不知道」
「靠,你上課都沒有在聽的哦」
「那我向小慧借筆記好了」
「你抄完記得拿來借我」
上頭的例句,如果沒有說是誰講的話,那最後兩句是誰講的,我想只有作者知道吧?當然有的人會考慮到這一點,而和msn一樣寫上名字,這樣行嗎?
「老師今天講什麼?」A說
「不知道」B說
「靠,你上課都沒有在聽的哦」A說
「那我向小慧借筆記好了」A說
「你抄完記得拿來借我」B說
其實也不好讀吧?這種寫法就是傳說中的「流水帳」了,如果說這些對話出現在電影上頭,你還可以從影像去感受到說話的人的情緒或內心的世界,可是在純文字的世界,你還是要點出來才行。
所以,加上應該有的情緒的話,就能變成:
「老師今天講什麼?」我伸個懶腰。
「不知道」阿明手上拿著筆一直在課本畫啊畫的,樣子十分起勁,看樣子整節課他都在課本上塗鴨吧?
「靠,你上課都沒有在聽的哦」我沒好氣的說,推了他一下肩膀:「那我向小慧借筆記好了」。
「你抄完記得拿來借我」阿明頭也不抬的說。
這樣是不是完整多了?而且,從這些「阿明」的動作,就可以用告訴讀者阿明是個怎樣子的人(會畫圖,喜歡在課本上畫圖,畫的很專心,是個會對喜歡的東西投入的人),對於這個人的人物設定就不用另外贅述,在行銷學上有句名言:「最好的行銷是你完全不知道他在行銷」,這句話也能套在寫小說上頭,讀者自己會被你帶著去感受你的世界,你不用明白的告訴他這裏該高興,這裏該掉眼淚。
【第三個可怕的壞習慣,就是「錯字」】
這也是很不入流的習慣,甚至有人將錯就錯,給予「新解」,當然,因為翔仔我常常也寫錯字,這一點我正努力的改進,也希望大家能用正確的字來表達最正確的意思,至於「嚴禁土星文」我想這一點就不用多提了,大家都知道。
上述這三個大點,是初期在網路上寫作的人最容易疏忽的地方,文筆好不好真的是在其次,重點在於如果你真的希望別人來讀你的文章,請站在別人的立場來替別人想,自己寫的東西是不是讓人不好讀?是不是會有讓人搞不懂的地方?是不是都是自己的壞習慣?如果能常常這樣想,相信你的文章不會出現這些很基本的錯誤。
較敏銳的讀者可能會發現,上述很多舉的例句其實並不完美,還有更改進的空間,到底在哪裏還能再加強?容我下次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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