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住在屏東市棒球路上,正如其名,家旁邊就是棒球場,拿著望遠鏡到頂樓,就能免費觀賞一場棒球比賽。這裡是文教住宅區,附近有不少間國小、國中,後面是復興公園,棒球路上柑仔店、早餐店、小吃店、便當店、洗衣店、補習班,騎著腳踏車在方圓一公里的範圍內活動,就能滿足一個家庭的日常所需。
國小時,媽咪常常帶我跟弟弟去一家叫大順米店的店舖,去那不是買米,而是買在現在常見的手搖綠茶,當時人們尚未發覺連鎖飲料店那麼賺錢。媽咪都喝無糖綠,我跟弟弟則是各一杯正常的綠茶。除了賣米賣飲料,位處學童上下課的並經之地,老闆娘會利用米店的空位賣些小玩意兒。
米店內,除了一台飲料推車外,還兼賣鍋燒意麵、泡麵、厚片土司等熱食,另外還有許多孩童玩具如水槍、戳戳樂,卡通人物閃卡、模型、軌道車也都因應當時的卡通節目現身於架上。我記憶最深的是擺在店裡的兩台大型電玩,一台是格鬥天王、另一台則是越南大戰。
小時候,爸爸禁止我們打電動(雖然他很愛打魔術方塊),若是被逮到了,絕對不只挨一頓罵那麼簡單。但是,不知道是年輕的叛逆使然,抑或是真正著迷,我跟弟弟總會偷溜到大順米店的電動機台報到。而雖然媽咪常常到那買飲料,老闆娘也不會出賣我們兩兄弟,雖是熟客,商人還是在利上打滾的。
記得有一次,兄弟倆在禮拜天的早晨,藉著買早餐之時,又溜到了大順米店去,打過電動的絕對知道,投下硬幣後是無法自拔的,總讓人忘了時間。當時沒有手機,店裡當然沒有時鐘提醒你回家。忘情歸忘情,作賊心虛的我仍會往店門口瞄一瞄,深怕被逮個正著。但誰知道我真的忽然瞥見門外有一台熟悉的奧迪經過,擋風玻璃內的正是臭著臉的老爸跟媽咪。兄弟倆見車子開遠,嚇得衝出米店,竄入巷子趕奔回家。一路上我著急地與弟弟串供,編了個可笑的理由:我們一直在旁邊看人家打電動,他打到不想打了,就把剩下的給我們打,我們才去玩一下的。雖然內容可笑,但也足見我從小就比較奸巧,遇到困難,只想耍小聰明解決,不敢真正認錯。行到半路,聽到「叭」的一聲,被嚇倒是真的會跳起來的,我們倆安靜的上了車。
老爸:「你們剛剛去哪裡?」
弟弟默不吭聲,我回答:「買早餐。」
爸爸:「不是去打電動嗎?」
我:「沒有啊!」居然能睜著眼睛說瞎話到這種程度,除了該誇我勇敢之外,也足見我的粗心大意,若沒看到我們在打電動,他們怎麼會知道我們從巷子落跑回家?
爸爸:「那我等一下去問老闆喔。」
我:「嗯。」
我就這麼錯過了當誠實的華盛頓的最後一次機會。
老爸最後沒有帶我們去問老闆娘,大家都心知肚明吧!我們兩個去打電動,而老爸老媽也看到了。過去米店對質也只是丟人現眼而已。現在想想,老爸當時應該有點憤怒、又感到挫折,他教出來的小孩居然可以面不改色的撒謊。
當然,事後我們還是常常溜到大順米店打電動,直到我升上國中。上了國中,我開始沉浸在叛逆的世界,漸漸不再到大順米店報到了。升上國中,我的活動範圍變廣,我愛上搖滾樂,回到家聽著搖滾樂的節拍與旋律撞擊,逛街則是到在火車站商圈的光南CD賣場報到,平時在學校跟同學討論流行的遊戲王、天堂、金庸online,在外流連的地方變成了網咖,即使放學騎著腳踏車從大順米店經過,也甚少往米店裡頭看,倒是媽咪還是常常去買綠茶回來喝。十年後的今天,我反而很好奇,店裡的機台還擺著嗎?旁邊那些小玩具都換成什麼了?我知道一定不會是我的世界,但將來會是現在那些小屁孩的回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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