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內部最受爭議的莫過於曾任高階主管的大妞與公司的鬥法了!
大妞原本是行政部門的最高主管,後來新的經營團隊入主公司以後,密集地展開了一系列宣示主權的大動作──先是將大妞調到製造部門,然後再以組織重改的名義,將大妞的職等做了調降。(行政協理→製造經理)
調降的動作並未事先知會,人事異動公告亦是在生效後半個多月才發佈。
前陣子農曆春節期間,因為內部以及生產率不良等等的問題,製造協理一大早便以『無心在公司、工作無責任感』等理由,要大妞拿離職單寫一寫,辭職算了。
也就在當天下午,公司收到了大妞到縣市政府勞資調解委員會申訴的公文。
內容大意是:公司未經與當事人溝通,逕自調降當事者職等,已嚴重影到當事人名譽,要求公司公開道歉並資遣。
而在製造協理方面,除了口頭勒斥大妞要自動離職外,還祕密蒐集大妞過往的紀錄,找大妞以前的屬下大爆黑鍋,決心來個斬草除根。
事情發展至此,大妞與公司的關係已徹底絕裂,走上司法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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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公司高層的決議並不傾向資遣大妞,而是打算讓大妞回公司。
乍看之下,彷彿一道曙光!
不知道是因為留才的成份居高,或是不願意付資遣費?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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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上頭交待我們寫簽呈,說大妞調降職等並降薪乙事,乃是因為組織重整,並沒有要調降薪水的意思,是人事疏忽誤做導致。(簽呈是為了要在1月下半期補發薪資加項所寫。)
今天,
上頭交待我們將之前發的人事異動公告『重打』。
重打的意思是:發文日期不變、文號不變,只有內容變。
講白一點就是做假就是了?
原先的公告是從行政處協理調為製造部經理
修改後的則是從行政處協理調為製造處協理
然後,因為公司發文要用印的總經理職銜章是須經過申請的,印章是我們主管在保管,上頭交待,所有這些事情都不要告知我們主管。
很奇怪對不對──不要告知我們主管?
因為我們主管和大妞同樣是『蘋果派』的。(公司內部有嚴重的派系之爭)
結果因為印章是我們主管在保管,上頭就說,叫我們去跟我們主管借,說『副總要借來看』,要我們拿去蓋在新修改的公告上………
因為上頭擔心大妞會拿這一份職等調降的公告做為籌碼告公司,所以做了『薪資回復並補發、回復原職稱』等情事,而且日期全都回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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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要我們做的事,讓我們很為難。
因為這樣偷偷摸摸地在主管背後幹這些事讓我們不安,而且嚴重違反主管平日對我們的耳提面命──『做事要光明正大、不要做違法的事』。
另外公司對大妞的手段也不夠光明磊落,讓我們實在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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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想像,公司會耍這種手段。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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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大妞明天就要回公司上班了,
希望,
他以後能夠仕途一路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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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聽到好消息的米豆@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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