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4-03-26 09:05:12| 人氣3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101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至103年3月2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儘速至各金融機構兌領

101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至103320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儘速至各金融機構兌領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案件,納稅人未採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者,該局已以退稅憑單方式退還,兌領有效期間自103120日起至320日止。請納稅人接獲退稅憑單後儘速向金融機構辦理提兌,退稅金額未滿5,000元者,可持向票載之付款銀行兌領現金。

該局指出,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逾期未兌領者,可向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展延兌領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103320日;該年度未兌領者,國稅局與付款銀行核帳相符後,將自動轉開國庫支票再次送達受退稅人。所以,如退稅憑單逾期未兌領或遺失,由於已轉開國庫支票,該憑單已不具效力,故不需再申請補發,拾獲者也不能夠兌領。

該局進一步指出,退稅憑單有遺失的風險,且須往返銀行辦理兌領,徒增奔波之苦,因此特別呼籲納稅人今年5月份申報綜合所得稅時,請多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如有退稅款,國稅局將直接撥入該指定帳戶,並郵寄「退稅直接劃撥通知單」主動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款已撥入,除可儘快取得退稅款,亦可免除採退稅憑單需向金融機構辦理取款之等待時間,既安全便利,又可節省納稅義務人寶貴的時間。

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疑問,可以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 點選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科林靜習,電話:04-230511118315

 

分 類: 賦稅

資料來源: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4/3/20

台長: 板新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