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公視「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部戲相當好看,嘗試由加害者家屬、被害者家屬、公益辯護律師、社會旁觀者等多重角度,來呈現一個社會重大案件的面貌。這個重大案件的原型很容易讓大家聯想,就是2014年發生的捷運無差別殺人事件。
無差別殺人事件之所以恐怖,是因為常找不到兇手殺人的確切動機,他們尋找犯案的對象是隨機的,被害只能歸於運氣。所以當這類新聞爆發時,閱聽人多少會陷入恐懼中,被害與否跟自己的行為是好是壞、是不是小心謹慎沒有太大的關係,只能請老天爺保佑不要遇上這類兇手。
也因此,當社會出現無差別的殺人兇手,如現實中的鄭捷,或劇中的李曉明,人們除了感覺恐懼與仇視外,也會有一種深沉的困惑―――為什麼,兇手要殺掉無冤無仇的陌生人?
我們能夠找到他們之所以殺人的理由嗎?如果我們能夠找到導致兇手走上不歸路的重要因子,是否就可以預防下一個鄭捷或是李曉明的產生?
那個理由,也許人類永遠也無法理解
劇中的李曉明就如現實中的鄭捷,是市井小民家庭出身的孩子,有兄弟姊妹,爸媽忙於工作。其實無法陪伴小孩成長的父母何其多?對孩子身心變化缺乏敏感度的父母何其多?千千萬萬的孩子都這樣長大成人,也許因為父母的忽視與缺席而懷著些許怨懟,但並沒有成為無差別殺人的凶手。
劇中並沒有多加描繪李曉明成長過程中有什麼異於常人的徵候,只說他想要「幹一番大事業」。其實鄭捷也是這樣的,他從小功課維持在中等水平,大學考得並不差,人緣也沒有壞到成為獨行俠。他在犯案的時候,同學還想找他一起去玩,但沒想到,這個偶爾會說出驚人之語的鄭捷,真的在捷運站理執行夢想中的大計畫。
鄭捷異於常人的部分是,常在腦內幻想大規模殺人的情節。也許,這類想像對於電玩世代的小孩來說並非太陌生,但他在上大學後還在幻想要殺人,以此為志向,代表他無法區分現實與想像的差別,同時對於「殺人」會造成他人的痛苦,沒有絲毫同理心。
20年前,日本曾發生一件震驚世界的地下鐵毒氣殺人事件,犯案的是奧姆真理教。作家村上春樹首先採訪了事件的被害者,他們幾乎都是無辜的上班族,與奧姆真理教無冤無仇,但卻因為在那個時空點搭上地鐵,導致人生的重大變故(或死或傷)。然後村上春樹又採訪了加害者奧姆真理教內的成員,他想要了解,到底是什麼樣的機制,會讓一群看似善良、追求靈性解脫的人聽從教主的瘋狂命令(施放毒氣者有好幾位信徒),對無冤無仇的陌生人痛下毒手。
從這些無差別殺人的凶手案例中,是可以歸納出一些共同點,許多兇手都想要「幹一番大事業,證明自己(鄭捷),懲罰世界上的惡人,或者拯救世界(奧姆)」。
顯然,在社會大眾的心中,這些兇手是「惡」的一方,但在兇手的心中,世界是顛倒過來的,他們是先知或少數清醒的人,因此要用極端暴力的方式,剷除愚昧邪惡的多數人,創造理想新世界,「殺無赦」是必要之惡。
這類心態其實在歷史中出現無數次。例如殺了數百萬猶太人的納粹黨,難道不是覺得自己在替天行道嗎?間接及直接殺了一億人民的中國共產黨,當他們在中國大陸推動大躍進、文化大革命等無人性運動時,都堅信自己站在推動國家前進的正確一方!
有兇手表示,在他們行凶之時,覺得自己被某種力量充滿,直到行兇之後,會有種「不知道剛剛發生了什麼事」的感覺。當然,並非所有的殺人兇手都是如此,只是由這類的敘述中我們可以推測,這世界有一股破壞與毀滅的力量,隱身在萬物當中,而兇手是這股力量的執行者,也許是成長背景、所處的社會制度催化了這些人擔任殺手的動力,但要說社會制度、教育偏差是主因,恐怕不能解釋很多無差別殺人兇手的行兇動機。
預防,真能做得到?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有一位廢死的代表,就是公益辯護律師王赦。王赦總是站在罪犯的立場替他們辯護,為李曉明遭到槍決而痛哭流涕,連他女兒一度被精神病患挾持,也能站在患者那一方去做法律協助。許多觀眾難以理解他的「聖人」舉動,好在編劇適時讓他的成長背景逐漸露出:原來他年少時也曾離罪惡只有一步之遙,因為自小家庭就破碎,他深知這類家庭失能的孩子要不長歪,得耗費外人難以想像的力氣。
王赦雖然常流露對罪犯及其家屬的同理心,但對於自己的妻子、岳家,卻異常缺乏同理心。他不能理解妻子擔心女兒被精神病患挾持的擔憂,不能體貼妻子挺著大肚子照顧家庭的辛苦,也不感謝岳家對他們一家的經濟支援(可能在他心裡,有著對社會上層階級的憤恨),因為他覺得自己做的是有理想且正確的事,所以妻子應該要能理解與包容………
到這裡,有發現某種似曾相識的心態了嗎?是的,王赦其實跟某些無差別殺人兇手的心態是一樣的,他們都覺得「在做正確的事」、「身邊人應該無條件地配合自己」,只是兇手又更極端,他們覺得別人應該要付出生命來配合,在那偉大的願景之前,犧牲任何人事物都是應該的。
王赦的心理在很多環保人士、動保人士等社會運動團體中很常見,有些動保人士很愛護動物,卻對人類無法有一樣的慈悲心;有些環保人士覺得環境保護最重要,卻忽略了開發案不只能讓財團致富,也養活了很多貧困的當地人。
就像目前台灣陷入了顧主權與拚經濟的爭議中,雙方都極度妖魔化對方,認為全台灣都該團結在自己這一方的理念中。問題是,社會本來就是分歧的,因為大家有不同的成長背景、社經地位、價值取向、生存所需,怎麼能要求別人要跟自己一致?如果我們總是這樣定義世界裡的黑與白,無法同理與自己想法不同的族群,那麼衝突與暴力是無法避免的,因為沒有一方的需求該被壓抑,想透過理念宣揚預防任何暴力發生,更不可能實現。
所以王赦對罪犯的愛,並不比他太太對家庭的愛更高尚,更值得大家無條件的支持。如果他明白這一點,對罪犯的救援行動,才能來到不會產生新衝突與新暴力的高度―――罪犯有其可悲可憫的犯罪緣由,但受害者與其家屬受創需要平衡的心情,難道不需要被看到?尤其對一個罪犯來說,協助他們面對自己的罪惡,遠比幫他們卸除責任(都是因為社會制度或教育偏差),更能帶來力量。
死刑的存與廢需要更細緻的自我關照
台灣一直存在廢死與否的爭議,而且詭異的是,民意一面倒的反對廢死,政府高層卻默默進行著廢死行動,而且從不向民眾說明自己的理念,只是不斷拖延執行死刑。政府以為這樣是兩全其美的辦法,但人民並非傻瓜,在全民並未同意廢死前技術性廢死,只會導致人民對司法信心的崩潰,因此私刑愈來愈受到鄉民追捧,新的暴力型態已經浮上檯面。
廢死要達成的效果,應該是促使大眾以更多元的角度來看這些社會案件,當社會多數人覺得死刑不再有必要,既無法帶來救贖、也無法遏阻犯罪率時,廢死是水到渠成的結果,自然不會引發新一輪的暴力。
但請別誤解,廢死也絕非改善社會犯罪率的萬靈丹。在已經廢死的挪威,社會制度與教育體制更人性化,卻依然發生傷亡慘重的無差別殺人事件。而且,有沒有執行死刑,不能看做是一個社會文明與否的象徵,不過就是那一個國家人民的集體選擇罷了。
所以,與其跟別人爭論台灣是否要廢死,不如回到內心―――我們是如何看待這些罪犯的?
我們是否能夠平視他們,讓憎恨、恐懼或是憐憫的感覺由心中流過?與他們相對的時候,自己是否可稱為真正的清白?我們的心中從未浮現過邪惡的意念嗎?從未想要去傷害過別人嗎?在良知退守的時刻,是什麼阻止了我們?
抑或者,我們真心覺得,他們不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當我們總是說,一切都是社會制度的錯、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的錯時,這些人是更強壯還是更衰弱了呢?當我們把責任與錯誤外推,感覺自己好像站穩在「對」的、「清白」的一方,是否也隱含了一種優越感――我們的思想是更文明的,所以不追求以暴制暴?而且,既然責任都在他方,那麼我們是否也將隨波逐流,無力改變任何事?
家族動力系統的海寧格大師曾說過,罪惡當中也有力量,這點我心有戚戚焉。罪犯不需要別人的憐憫、替他們卸責,只需要社會的平等對待、留給他們一個位置,讓他們去接受社會公定的懲罰,這個懲罰其實就是平衡之道,讓加害者、被害者有機會重新找到內在的平靜。
台劇新方向
在看「我們與惡的距離」前,有點擔心這會不會是一部廢死的宣傳片,還好並沒有流於這種片面的走向。當然隱隱約約,可以覺得編劇似乎比較傾向廢死,但算是很專業地收斂了透過戲劇來說教的意圖。
這就是戲劇的魅力,只要讓故事本身說話就好,讓不同立場的人有機會呈現他們那一片拼圖,一片片拼湊起來,案件的整體自然就得以展現在觀眾面前,當人看一件事情的角度更多元,寬容與理解才比較可能發生。
台灣是華人世界中唯一可毫無顧忌、自由創作的地方,應該要善用這種優勢,拍些既有劇情張力、又能碰觸到人心的公共議題戲劇,在韓劇與陸劇的夾殺下,走出一條台劇的蹊徑,相信這類直指人心的戲劇,是能夠跨越國界引發共鳴的!
治療的效果是怎麼發生的呢?是人們終於允許痛苦的事件落幕。當雙方終於停止相互排斥,再也沒有壞人與好人,沒有加害者、沒有受害者,大家都平等,因此有了共同的未來。
~海寧格
(圖片來源~公共電視)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