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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08 21:18:19| 人氣6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易經》初探--人的自覺與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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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易經》初探--人的自覺與道的關係
蔡崇淵 歷史延 86102082

一、前言
初學易經,我趁此撰寫報告讀了些東西,如《大易哲學論》的前言與第一論一節,還有《偉大的孕育》第一章,他們提供了我一些易學的基本知識。司馬富的〈適時與變化--提供道德常識與實際指導的《易經》〉,提出可將《易經》與其他宗教的經典一起研究。還有高師懷民的〈易經簡介〉、〈從人道之興看易經哲學的歷史擔當〉,還有曾春海的〈《易》教的人文精神及時代意義〉和于載洽〈《周易》思惟模式與預測〉。另外勞思光先生的《中國哲學史(一)(二)》給我易經在時代中的背景知識。
本文主要想比較勞思光先生的《中國哲學史(二)》中(易傳之特殊論點)所提幾個問題,和高老師的〈從人運之興看易經哲學的歷史擔當〉兩者觀點異同,是否可以解答勞思光的問題,只是初學者的小嘗試,望有所成。
二、易傳中的特殊論點--勞思光的觀點與批評
勞思光在《中國哲學史(二)》提及(一)易傳與卦爻辭相違異。(二)易傳乃雜輯而成。(三)易傳中之特殊論點有︰(a)宇宙秩序與人生規律。(b)德性之「本體論解釋」。(c)占卜之意義。(d)貞凶。
易經是一本占卜的書,在預測吉凶禍福,而從六十四重卦之卦名及排列論,以可見易經占卜系統中有「宇宙秩序」及「人事變化」之觀念。以卦爻標示宇宙的秩序與人事的變化,並教我們如何自處。
勞思光提出一個關鍵的問題,即是「宇宙秩序」是否與「人事規律」相應?繫辭將。「自然事象」與「自覺活動」看作受同一原理規律支配。這頗有形上學的味道,西方講「存有」,中國則是「道」。他認為這是易經的一個基本假定,定卻又為說明這個假定。
在易經中這個道又包含兩個規律,即所謂「一陰一陽之謂道」。乾坤為一抽象的規律原理,而天地萬物為此原理具體化之「經驗存在」。透過萬物也能體會出隱藏在背後的道。此為一體兩面之事,並非二元論。
而我們的價值標準,價值判斷是否要以「合乎天道」唯一標準?而人的自覺能力又有何用處呢?人能改變天道嗎?人順乎天道就是最好的嗎?
「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繫辭上,第五章)這也就是以道來決定德行判斷的根源。人事如果順道則善,不順則不善。但理由從何而來?易經並未說明。
勞思光認為易經以「類比」觀念以說明「占卜」之功能。「類比關係並非決定關係,故若得一吉占或吉卜,雖即可說存在情況中應亦為吉,但存在情況之「吉」並非為占卜之「吉」決定者,只是由占卜之「吉」顯現」。占卜出來的吉,並不能影響未來的吉凶,只是知道而已。
易經是幫助我們知道一切以決定的存在,但知道後人不能改變存在,能改變的只是自己的行為。如此一來,人的意志就是一個未知的領域。
在邏輯上,類比的推論並不能證明什麼事情,就如同曉明沒寫沒功課不能出去玩,我和曉明同為小孩學生,所以,我也是如此。雖然我跟曉明的身分類似,卻不代表我也要遵守他的規範,接受他那套價值判斷。但類比推論在吾人生活中屢見不鮮,卻是推論上的謬誤。
「貞凶」一節勞思光思想極為混亂,先引「上九,巽在 下,喪其資斧,貞凶」(易經,巽)。「象曰︰巽在 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易經,巽)。若「正」而「凶」,那卜到某吉時,應該以此道而行,或另尋出路。勞思光認為「貞凶」觀念涉及生命之有限性問題。意思是說「生命在某一時點上不再存在,則即無「理份之實現」之問題。生命有限性指實現理份之能力的有限」。
但我不懂為何生命有限性,與「理份實踐之衝突」。人在有限的生命之中去實踐他的理份就好了,有限就有限,這很重要嗎?當生命與理份相衝突時,如同孟子所說的「生我所欲,義亦我所欲,捨生取義」。當然每個人價值觀不同,就取決於個人的判斷了。
三、易傳中的人文思想
高老師在〈從人運之興看易經哲學的歷史擔當〉中提到文王為了適應當時社會迷信鬼神的社會,制定了一套巫術占斷的方法,「筮戰是虛,而行教化之實」。文王重掛六十四卦「則每一卦藉六爻時位的不同,告訴人如何在變動的人生中,因應變動而不失正道」。此意似乎在說,有一正道,人應順正道而行,六十四卦是把這正道告訴我們,順道則昌,逆道則亡。
文王因為要推行教化而設計了筮術,這套筮術的基本假定,則來自人民的信仰鬼神,故當時的人民信之,但到了現在,民智大開,《易經》又要如何轉型呢?這裡高老師區分了卜法與筮術的不同,筮術靠理智思考去推斷卦與卦、爻與爻間的變化狀況,比卜法接近人智。再者卦爻辭中的吉凶是以合正道否?非托付鬼神之力。第三「透過卦序,表現出宇宙自然之道與萬物共通之理」。這點似乎還是不能回答勞思光的問題,這是否是易經的根本假設?所謂何來?第四,占斷出來的結果靠人來解釋,也就是靠理性的思考。
這樣一來《易經》豈不成了工具,反正占出來只是原則,往往具有兩面性,不論是否能對應人事活動?現在端看解釋者如何說?人的行動變成在別人的嘴裡,豈不更加墮落?問占者的自覺何在?
高老師再述

(一)整個宇宙、人、物是一個變動的存在,名之為「道」。
(二)在此變動中,時與位是兩項抽象而具普遍性的存在,人與物是現象
的存在。
(三)故人者,乃輾轉變化在此「道」之中的一現象,人與物所不同的是
人有靈智,能夠感受到周圍的這些關係,因而能夠「開物成物」,安排抉
擇自己以及周遭環境的變化生存。
(五)人的智慧能力有限,而「道」之是用於無窮,故人必須應合於「道」
之自然性,始能在變化流行中生存,否則即將為「道」所淘汰。

這種解釋似乎解決了勞思光「宇宙秩序」是否與「人事規律」相應的問題,但這同時也部份否定了人的自覺,「道」還是最後的主宰,人只能在道中活動。人只能合道而行,不能自己努力改變。喬丹合道就是退休養老,不能靠自己的努力拯救巫師隊。而這個道似乎已經安排好了一切,人要照著運轉就不會出差錯,這是否唯一機械論的說法?如果不是,人唯一變動的存在,稱為道。那道運轉的好好的,現實社會中為何出現那麼多不合道的行為事物?
高老師又提到

訴諸理性是吉凶取決於內在的自我,…內在自我是什麼?孔子提出了性
命之說。第一、在萬物形生之前,抽象的「性命」以先生成。第二、萬
物均生於「前道變化」,故萬物均有「性命」。」

此說似乎提出一個更高更早於「道」的東西,為性命。
老師對於「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這句話的解釋認為,中所「成」之「性」,也就是「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中的「性」,體會此「性」之實在,「存存」而不失,即是進入了道義人生的門徑,尋此而往,努力存養即可。這與勞思光解釋不同,透過一個更早更高於道的性,而這個性是人所共有的,而非依循「道」。
這是否是種先驗的說法,而這個「性」是否唯一絕對的善,而善為每個人所共有呢?
高老師又提到

人的形體上固然是萬物之一的個別小我存在,但在內在「性命」卻是與
天地共質,可以上通於天地。人只要能作到存養性命,便可以在精神上
與天地合一,轉換小我成為大我。如此,等於是天地之道假人而施為,
對萬物而言,則是受惠於天、地、人相等」。

這樣的說法,先假定性命為每個人所共有,又與天地「道」相通,只要自我存養即可得道。這是在肯定人的自覺活動,只要人能自覺存養本心,就等於合於正道。
四、小結
如此說法,性命是為善為惡?還是不善不善?為一張白紙?人能透過自覺努力合於正道。而那些不合於正道者,為迷失本心,沒有自覺,但因為人的性命為先天共有,於是,只要自覺馬上可以合於正道,頗有人人有佛性之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透過這兩篇文章的比較,勞思光所提出的問題,可獲暫時的解決。
五、參考書目
1.高師懷民︰〈從人道之興看易經哲學的歷史擔當〉《哲學與文化》(21︰1,1994),頁42-51。
2.勞思光︰《中國哲學史(二)》(台北︰三民書局,1999),頁71-105。

台長: 飄揚的落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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