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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1 11:39:22| 人氣77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憲法政治:台灣憲法改革之門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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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政治:台灣憲法改革之門的鑰匙

  本文係以台灣目前的第二次憲法時刻為例,試圖說明台灣應有的憲政改革思維......

  很多政治學者或權力精英都強調「非制度因素」的憲政慣例是否建立、朝野互信是否存在,才是憲政體制能否成功運作的關鍵基礎。無奈的是,各種中央政府體制,無論是總統制、內閣制抑或雙首長制,本無優劣之別,只有適不適「用」、能不能「用」,以及會不會「用」的問題而已。

  但是,阿扁總統或執政黨卻常不經意的說,現在的中央政府體制「不好用」,所以必須再度啟動憲政改革,否則無法提升國家競爭力、不能長治久安;在野黨也不斷呼籲某些憲政措施再不改的話,阿扁就會獨裁,執政黨就會濫權,民主就會退步,同樣也在強調我們現在的憲政體制就是「不夠好」。然而,「不好用」或「不夠好」跟「不會用」是兩件事;坦白說,這就都有點像是不會開車的外行人,卻直說這部車子不中用或不好看一樣!

  實際上,每種憲政體制各有利弊,「用」得好不好,與該國的憲政慣例、政黨政治、選舉制度、社會結構,以及政治文化的型態密切關聯;反倒與憲法文字的清晰度或內容的華麗度,毫無關係!舉例說來,台灣與法國的憲法,都規定閣揆由總統任命之;但後者顯然較尊重國會的多數意見,這就是憲政慣例的差異所導致,實與條文結構並無關聯。

  我們甚至還可以這麼說,台灣也許就是比較適合雙首長制,儘管很多人打從心理感受出發,感覺上就是無法接受。然事實上,自憲法增修條文施行以來,該制與既有的政黨制度、政黨體質、社會結構、選舉制度等各項因素最能契合;更重要的是,該制其實也沒有外界繪聲繪影所講的,真的就存有那麼多不堪用的缺點(像是什麼左右共治、權責不清、制衡失靈之類的批評,就特別多)。坦白說,多數的媒體報導、學界聲音,還有無聊的政界看法,似乎都已對此項改革議題炒過頭而燒焦了,因為我們總是把「不會用」錯當「不好用」或「不夠好」,老是認為自己的中央政府體制因此就非常糟糕。

  尤其是,我們的國際化標準,或者是說全球化的視野,總是以「超英趕美」為主,恆常欠缺法、德、瑞、俄、日等國家,甚或其他小國(尤其是拉丁美洲或東歐國家)的觀點。實際上,若更精確的說,能夠用且用得還不錯的中央政府體制就可以算是「好」的憲政體制,「好」有時必須是實用主義的觀點,而非僅是美學觀點的評價;也就時說,更根本的重點係在於能不能用、會不會用,而不是在於好不好用,何況後者(美學觀點)的好壞之論,其實只是人們更為主觀的心理感覺而已。

  當然,任何凡是能用的憲政體制,往往也都會它的有缺點;正因為如此,憲改思維的另個關鍵已在於我們是否容許特定缺點的存在?否則的話,任何憲法改革的論述,往往會在「外國月亮比較圓」的刻板印象下,或是「愛之深、責之切」的深厚情感上,被設定:「我們的就是不好,所以必須改」!

  在此,「外國月亮比較圓」的見解,也不能算是崇洋媚外,但卻可能是東施效顰的錯誤類比,而且又容易忽略本土環境與他國內涵的實質差異。亦即,若鄰近淡水河旁賞月,總覺得又髒又臭,沒有美感可言;若是遠赴萊因河畔過個中秋節的話,也許就浪漫多了呢!其次,「愛之深、責之切」的深厚情感,則算是某些人士宣稱愛台灣的基因在作祟吧,再不然就是「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雙重標準」在搞怪,因為先進國家即使如英國者,也會認為該國的某些制度設計(如國會結構、選舉制度等),其實是大有問題的,也還不斷在改革之中。

  總之,憲政改革不能老是欠缺不假外求、反求諸己的思維,蓋適度容忍憲政體制的既有缺點,並積極建立朝野互信的憲政慣例,其實才是啟動第二次憲法時刻「憲改之門」的鑰匙(第一次的憲法時刻則是九○年代)。很可惜的是,筆者要是再繼續寫下去的話,恐怕就會被講成不假外求、反求諸己、容忍缺點的憲改思維,更是屬於夜郎自大、自以為是,不知天高地厚的「井蛙之見」,從而備受廣大讀者的嗤之以鼻!

台長: Macoto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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