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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專題:地方政府之機要費的法律定位

機要費係各該法定機關因應執行業務需要並核定有案之經費,支用名義為法定機關;不同於此,首長特別費(簡稱特別費)則是首長或副首長因公務上所需之應酬捐贈等並經核定有案之費用,支用名義得為機關正副首長……   筆者查閱96年5月版「主計月刊」(NO.617期)內容,指出行政院主計處95年12月7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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