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國家主義,就是一種把我的祖國的蠢蛋們,同侮辱我的生活方
式的人,同褻瀆了我的語言的人聯繫在一起的愛。
卡爾‧克勞斯
中文世界裡的讀者, 大都讀過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的《湖濱散記》(Walden),認為梭羅是一個如同陶淵明那樣獨善其身的隱士。至多還知道梭羅是個環保主義者和素食主義者—這兩個取向正是晚近以來十分時髦的、布爾喬亞(小資)味道十足的意識形態和生活方式。然而,卻極少有人知道梭羅還寫過鏗鏘有力的政論《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 & Life without Principle),並因為拒絕納稅而被捕入獄。
二○○三年,當我第一次訪問美國的時候,專程去位於波士頓郊外的瓦爾登湖「朝聖」,並進入梭羅當年居住過的那個簡陋的小木屋中體驗一番。湖邊迎風而立的梭羅銅像,呈現出他戰士的那一面—嚴峻的神情,蓬亂的鬍鬚,並沒有常人想像的那麼和藹可親。在其浪漫的表象之下,是嚴峻的性情和尖銳的批判,是怒髮衝冠的公民抗命。
梭羅為何將自己送進監獄?
梭羅與好朋友愛默生(RalphWaldo Emerson)等人,可以說是美國的第一代公共知識分子。與那些跟他們同時代、高高在上、貴族氣十足的歐洲知識分子不同,梭羅等人崛起
於「隴畝」之中,具有草根特質,與普通民眾水乳交融。英國歷史學家保羅‧約翰遜(Paul Johnson)指出:「美國本身就是對不公正的舊秩序進行革命的產物。」美國的政府結構跟中央集權的歐陸國家迥然不同,美國是先有本地社群,繼而有地方自治,再有聯邦政府,難怪來自法國的思想家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大為感歎,並寫下了《論美國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這一經典巨著。
與普通的美國人一樣,梭羅對於像霍布斯(ThomasHobbes)筆下「利維坦」(Leviathan,巨靈)一樣的政府和國家權力,始終心懷警惕。雖然有憲法和三權分立的體制保障,他們仍然擔憂政府的權力過大,大到危害公民權利的地步。梭羅認為:「美國政府從前取得的所有成就,皆賴於美國人民的性格;如若政府不曾時時作梗,取得的成就還會更大。因政府乃是權宜之計,人們可以由此欣然做到不相往來。」換言之,政府並不具備上帝般的權威,政府僅僅是一種「必要之惡」而已。
當政府小心翼翼地行使民眾之授權的時候,民眾也就給予政府相應的尊重和支持;但是,即便是民選政府,亦有可能出現「脫軌」。當政府失去「懲惡揚善」的天職時,公民當何為?梭羅斷然指出:「當政府淪為暴政,或它效率極低、無法忍受,有權拒絕向其效忠,且有權對其反抗。」梭羅雖非虔誠的教徒,但這一決斷與清教徒傳統一脈相承。
在此一原則下,政府制訂和實施的各項法律,需要公民逐一思考、甄別。如果法律違背正義,那麼拒絕遵守法律就是「天賦人權」的一部分。這種極端狀況,不是每時每刻都會遇到,但當它發生的時候,公民不能逃避和屈從。梭羅指出:「培養對正義的尊重尚不可取,對法律的尊重又何足論?我有權承擔的唯一義務,乃是不論何時,都做我認為正當的事情。」
是故,當政府透過徵稅來發動戰爭,並對外推廣奴隸制度的時候,梭羅便決定遵循良心的呼喚,拒絕納稅。他明明知道這一舉動的結果是觸犯法律,但他仍然主動將自己送進監獄—「在其監禁行為存在著不公正的政府下面,正義之人真得其所的地方便是監獄。」如果監獄是熱愛自由的人唯一的去處,他又何妨「以獄為家」?雖然只是一天的監禁生涯,卻足以讓梭羅倍加珍惜自由與人權,並更加勇敢和堅定地為之吶喊與戰鬥。
梭羅啟發了前仆後繼的公民抗命運動
梭羅是近代公民抗命運動的第一人。他的生命實踐啟迪了後世很多偉人,包括托爾斯泰、甘地、馬丁‧路德‧金恩和曼德拉;他的公民抗命思想更開啟了一個源遠流長的政治哲學傳統,成為此後兩百年公民運動中寶貴的精神資源。
梭羅之於美國,猶如伯克之於英國、雨果之於法國、托爾斯泰之於俄國,他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塑造著美國歷史和美國精神。馬丁‧路德‧金恩在自傳中披露,他在一九四四年首次閱讀《公民不服從》,從而接觸到非暴力反抗的概念。金恩指出:「當時,美國政府發動對墨西哥的戰爭,試圖將奴隸制度的版圖擴至墨西哥。梭羅因反對這場不義之戰,拒絕繳稅而入獄。我由此知道了非暴力反抗的原理。他提倡不和惡勢力妥協的理念使我震撼不已,讓我一讀再讀。」此後,梭羅的思想與聖經同為源頭活水,滋養著金恩。
公民抗命,不是消極忍耐,乃是積極踐行公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乃是一種道德上的實現和倫理上的自足,正如金恩所言:「我開始相信,不向惡勢力妥協是一種道德責任,就和行善一樣。沒有人比梭羅更傳神、更熱誠地表現這個想法。籍由他的文字,見證他的為人,我們傳承了這一種具原創性的抗議方式。梭羅的教誨在公民運動中重燃,甚至比以前都還熱烈。梭羅倡導一個正直的人不應忍耐不義之事,而是要堅持對抗邪惡,無論場合地點,在全國各地的抗爭運動,其實都是梭羅理念的延續。」毫不誇張地說,在美國兩百多年來的歷次公民運動中,梭羅的影子都若隱若現。
梭羅的影響力,不僅限於美國國內,而且逐漸拓展到全球。一九○六年,甘地在印度發起獨立運動時,讀到了梭羅的《湖濱散記》。甘地為反英國的殖民統治而入獄,在獄中又讀到梭羅的《公民不服從》,並深受啟發。甘地在一篇評論中讚美說:「梭羅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偉大的賢人。」甘地後來還說:「梭羅的理念對我影響很深,我採用了很多,而且向每一位爭取印度獨立的同胞推薦這本書。我甚至以《公民不服從》來為我們的運動命名。」
只要專制和暴政存在一天,公民抗命就會前仆後繼、百折不撓。從曼德拉和圖圖大主教領導的南非人民取消種族隔離制度的鬥爭,到推倒柏林圍牆的「蘇(聯)東(歐)波」;從席捲阿拉伯地區的茉莉花革命,到翁山蘇姬領導的緬甸民主運動……,儘管有壓迫、苦難甚至流血,但好消息接踵而至:面對鍥而不捨的公民抗命運動,一個個貌似固若金湯的獨裁政權最終轟然倒下。在阿根廷,有失去孩子的「中央廣場的母親們」;在中國,有失去孩子的「天安門母親」,真相、正義與和解是她們的願景,而梭羅與這些如同壓傷的蘆葦的母親同行。
如今,在兩岸三地,公民抗命運動方興未艾:香港的「佔領中環」運動喚醒了沉睡多年的中產階級群體的公民意識;臺灣的反核、大埔、洪仲丘案、【太陽花學運】等,亦激發出沉寂已久的公民自發維權運動;而在中國,從「零八憲章」到「新公民運動」,儘管受到中共當局的殘酷打壓,劉曉波、許志永、王功權等知識分子領袖、法學家、企業家等先後入獄,但地火已在燃燒,春雷已在萌動,即便中共黨內再出現毛澤東式的冷血屠夫、獨裁暴君,亦不能讓十幾億人重新返回奴隸狀態。
那些「以服從為天職」的人,快醒來吧
梭羅倡導的公民抗命運動,不僅是鼓勵同道、啟發民眾,更是對政府官員、普通公務員乃至執法部門、強力部門的成員喊話與傳道。被馬克思主義視為「階級鎮壓工具」的軍隊和警察,通常是公民抗命運動的對立面。梭羅入獄的時候,看守對他彬彬有禮,將他介紹給同室獄友時特意說:「這是個一流的傢伙,聰明得很。」但梭羅在面對「那兩三尺厚的堅固石牆,那一尺厚的鐵皮木門,以及那扭曲了燈光的鐵柵」時,仍然感歎說:「我不禁震驚於如此待我的制度之愚蠢。」
所以,梭羅在《公民不服從》一文中嚴厲批評那些聲稱「服從就是天職」,從而迴避良心判斷的士兵和警察。他指出:「對法律不適當的尊重,會自然導致一個普遍的結果,便是一整隊的士兵、校官、尉官、下士、二等兵、填彈手,雄赳赳氣昂昂,翻山越嶺,奔赴戰場,而有悖於他們的常識與良心。他們算得上什麼?算得上是人?還是會動的小堡壘、小彈藥庫,一班不講廉恥的掌權者做了奴才?」在這裡,他的筆鋒與《湖濱散記》中的飄逸與浪漫迥然不同,而是如匕首投槍般鋒利:「這一些聲稱為國效力的人,簡直就算不得人,而是帶了軀殼的機器。是他們組成了常備軍,組成了民兵、看守、警察、保安,以及諸如此類。他們多半沒法自由運用自己的判斷與道德感。︙︙他們的價值,不過抵得上一匹馬、一條狗。」
這些人固然是領取俸祿的士兵、警察和公務員,但他們首先也是公民的一部分。他們的俸祿不是政府賞賜的,乃是來自於納稅人和公民社會。如果政府命令他們從事剝奪公民的財產、基本人權乃至生命的時候,他們理所當然應拒絕接受這樣的命令,乃至脫下制服、投入公民抗命運動之中。比如,東德的邊防軍士兵接到上級向逃亡者開槍的命令時,難道要無條件服從嗎?兩德統一之後,有一名開槍打死已被抓獲的逃亡者的士兵被判處六年監禁。其律師申辯說,哨兵開槍沒有錯,他遵從了當時的法律。法官則指出,人們不應當遵守邪惡的法律,尤其當它違背了普遍的人權原則。
在這個意義上,公民抗命運動也是對掌權者和執法者的教育和啟蒙的過程。當所有公民
都像梭羅那樣生活的時候,這個世界就能恢復「弟兄和睦同居,何其美善」的狀態。為了達致這樣的狀態,值得我們為此而不懈努力。
本文出自《螢火蟲的反抗》,余杰 著,主流出版有限公司,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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